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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

經濟發展的有機關懷

曾經在一場自然農法的演講中,一位實務工作者與一個農藝專家都持相同的觀點 ─ 真正有機農法所種出來的東西是漂漂亮亮、大大的;而應用有機農法,種出營養不良、瘦瘦小小的植物,其實是過度剝削土地,以致於土地過於貧瘠、肥沃度不足的緣故。我有個朋友是個有機農業的從業人員‧在解釋他為什麼從一家有機農場離職時,他用含蓄隱喻的方法來回答這個問題,他是這麼說的,如果我們在經營農場時,還是採行「大量生產」與「超限生產」的思維,所謂的有機,只是做到無毒化,當「人跟土地都不有機了」,那還算有機農業嗎?

這句話引起我很深的感觸。

我們今天經常聽到政治領袖信誓旦旦經濟成長的重要性,為了討好選民,「拼經濟」被當成一場聖戰。不管懂不懂企業經營或經濟操作,我們的政治領袖往往以「聖戰」總指揮官自居,在媒體與各種場合上,不斷地下達「作戰指示」,不斷地要求各政府部門全力配合推動重大經濟開發案,至於這些重大經濟開發案會不會造成高耗能、高污染的衝擊,在「拼經濟」的迷思下,還有多少人真正關心?

經濟: 

我們能做什麼?

中研院李遠哲院長在國家永續發展會議的演說中,提出重新思考核電廠除役時程,認為再生能源未能普及之前,仍不能放棄核能,但前提是安全與核廢料的處理沒有問題。的確,溫室氣體排放所造成的氣候變遷對人類造成了立即的威脅,但核安與核廢料處理仍是人類無法克服的夢魘,並沒有李院長所想像的那麼樂觀。因此以核能來減輕溫室效應,有如要我們從一劍穿心或者煎熬至死的兩個情境中做一抉擇。難道,沒有其他立即可行的逃生管道嗎?

當然有。首先,最主要的溫室氣體二氧化碳,雖不是有毒氣體,但其排放通常伴隨著許多其他的有害氣體,因此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也一併減少了其他有害氣體的排放,進而改善空氣品質,而這也是我們原本就在追求的目標,並非只是為了因應氣候變遷才要做。其次,雖說「由奢入簡難」,但京都議定書並不是要我們回到原始的生活,我們頂多只是要回到1990年的排放水準,那時候我國經濟已然相當不錯,人口與現在相差無幾,生活也相當奢華。因此,問題是我們目前的生活太過奢華,所以只要我們能夠減少浪費,要回到1990年的水準,不僅可能,也不會太難過。

經濟: 

被忽略的情境

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主辦、環保署承辦的國家永續發展會議,於4月22日的世界地球日中平和的落幕。在採取「審議式民主」的會議形式下,環保人士、產業界與政府各部會代表,皆可表達自己的看法,雖因時間限制而不能暢所欲言,但仍對於許多大大小小的行動策略達成共識;然而對於較重大的變革或管制策略,則仍有許多爭議,而未達成共識。尤其是延續自2005年全國能源會議的爭議焦點,即溫室氣體減量的目標與期程。

環保人士要求二氧化碳排放量減量目標,至少應維持1998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即於2020年時將二氧化碳排放量回歸至2000年的水準。而經濟部則細細衡量過去幾年的毫無作為與遠見,致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年高昇;又審慎站在財團立場,將幾個尚未通過環評的重大投資破壞案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納入規劃,而提出另一期程,大幅放寬減量目標。在經濟部規劃的情境下,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將一直成長至2025年,然後才進行總量管制,逐年降低。在目前地球對人類活動容忍度已瀕臨極限的情況下,如果將溫室氣體減量視為調整人類發展方向、邁向可持續未來的一個指標,則經濟部的規劃,恰落後許多先進國家25-30年。

氣候與能源: 
社會: 

減少消費 減少造孽

我國這幾年在中國的磁吸效應下,經濟表現不如預期;而政府施政只重視少數財團的利益,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加上媒體常常報導有多少人自殺了,增加了社會整體的痛苦指數,認為討生活愈來愈不易,於是執政黨與在野黨都以拼經濟為口號,行政院更決定於五、六月間召開「台灣經濟永續成長會議」。然而,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經濟永續成長只不過是政治人物與財團的春秋大夢罷了!聰明善良的台灣人,難道要隨之起舞嗎?

不可否認的,現在賺錢沒有以前經濟起飛時期來得容易,然而台灣人整體而言仍過著相當不錯的生活。雖然有幾十萬的卡奴,其中有許多卻是不知節制消費所致。而貧富差距的擴大,更不是讓經濟部官員眼睛發亮的上兆產值可以解決的;而是要讓互助分享的傳統美德深入這個汲汲於營求私利與經濟成長率的民間與政策中,同時加強社會福利制度,並改革稅制使符合公平正義。

長久以來,政府、財團或媒體,很習慣地會把四小龍的經濟表現拿來比一比,就好比小時候老師或父母把幾個成績好的學生拿來評比,而讓小孩整天只關心成績單上的數字,卻忽略了其他方面的成長,也沒有回頭看看,仍有許多成績落後的同學需要關心。若說我們物質生活不富足,不僅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還落得天天造孽而不自知。世界展望會推動的飢餓三十活動中,那令人看了心疼的、眼睛大大的、身體瘦弱的非洲小孩,難道僅是我們發洩同情心、做做善事的對象嗎?

經濟: 
社會: 

人民為何要納稅興建一般事廢焚化廠?

關於民有民營垃圾焚化廠中最後兩座興建中的竹南竹北廠是否繼續興建,行政院近日終於做出決定,竹北廠停建而竹南廠續建。雖然環保署新聞稿指出,這遲遲而來的決定是在經過多方的考量下,對行政院所做的建議,但結論還是令人難以接受。一個很簡單的評估,決策卻要拖延近三年,即使兩座都宣佈停建,人民所必須付出的賠償金額也勢將比三年前就宣布停建還要多出好幾成。而竹南廠決定續建,以後該縣民眾或將付出比現在就停建時更大的代價。在垃圾回收率持續增加、必須焚化處理的垃圾量持續減少的情況下,這些後來才加入營運的民有焚化廠,勢將成為縣市政府的燙手山芋。

最近幾年來,營運中大型垃圾焚化廠因家戶垃圾不足而以一般事業廢棄物來補足的情況越來越嚴重,有的廠燃燒一般事廢的比例甚至高達60%。不論是公有廠或民有廠,這些焚化廠都是以人民的納稅錢興建的,原本規劃的目的也僅是要處理家戶垃圾,可是當其反而以燃燒一般事廢為主時,是否應將原來補助的興建費用按燃燒一般事廢的比例並加計利息收回退稅給大眾才合理?否則一般家庭為何要付出比其所產生的垃圾量之處理成本更多的代價來興建這些早在五年前就可以宣布不建的焚化廠?這不僅違反了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也違反了廢清法中主管單位只需負責家戶垃圾的規定。

環境與健康: 

惡質的仲裁

第二部門和官方的往來,常常是環保團體所看不到的。不過,最近報紙卻透露了一個有趣的報導,令人對某些公司的惡形惡狀感到不可思議,也奇怪官方卻還能把許多案子委託給這樣子的公司。同時,對國內的一些民間與官方發生合約糾紛時的仲裁結果的偏頗不公,也感到相當地失望。

據該報導,公辦民營的八里焚化廠與新竹市焚化廠,當初是由中興電工得標興建。原定88年完工,卻於過程中發生許多弊案,致工程延宕,於90年才完工。負責督導興建再交由縣市政府委託操作的環保署,於是依照與中興電工簽訂的合約,罰款超過8億元;但中興電工不服提請仲裁,結果仲裁委員會竟判定環保署「合約過嚴」,裁定歸還該筆罰款並加計利息!

甚者,中興電工以當初在與環保署的興建統包合約中的焚化操作處理費之「建議價」為500元(據了解,此建議價僅做為環保署評選興建廠商時的參考,環保署並未與之簽定操作處理合約),但經與縣市政府議價後僅剩下200元,而再提請仲裁,要求環保署給付「價差」,結果竟然還是環保署敗訴,無緣無故要賠償廠商與縣市政府議價後的價差,至今已賠償4億多元。

環境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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