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
SRF管理辦法草案出爐 漏洞仍多 只納入廢塑膠 眾多SRF料源管理方式支離破碎
環境部於11月5日預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下簡稱SRF管理辦法),首次援引廢清法39條授權1,將原本藏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作業參考指引》附件四中、透過廢清書的審查間接規範SRF製造廠與使用廠的「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搬到這個SRF管理辦法來,同時加了違規裁處方式,並要求業者設置閉路電視互相監看。看來是往前進了一步,但細看內容仍有不足之處,且尚未能回應環團對於SRF管理的幾個重大訴求。
RDF?SRF?PEF?垃圾?燃料棒??? —— 廢棄物燃料化簡介
廢棄物燃料化簡史
紀錄中最早使用廢棄物作為燃料的,大約是在19世紀末期,英國將城市產生的固態廢棄物(Municipal Solid Waste)拿來燃燒,以產生蒸氣1。當時並沒有分選和進行加工,頂多就是將巨大垃圾排除之後,其它就以廢棄時狀態直接焚燒,約等同於表1中的RDF-1定義的生垃圾,不久之後美國、德國與日本相繼仿效。1890年代在紐約,會以人工方式先將有價物質、例如金屬挑選出來,餘下的垃圾才送入焚燒用來發電。20世紀上半,美國已投入發展廢棄物燃料化的技術。1950年代有水泥公司開始焚燒廢輪胎作為燃料,1980年代中期德國的水泥產業也開始使用廢棄物作為輔助燃料。當時水泥產業想要這麼做的理由只是為了找到更便宜的化石燃料替代品,這個理由今日還存在,不過RDF身上又多了幾個金玉其外的標籤:廢轉能、循環經濟、減少碳排。
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越來越高,假綠能SRF焚化爐卻越燒越旺??資源循環再利用環保政策倒退嚕!!

彰化縣將設置第10、11座焚化爐?一個縣市居然有這麼多焚化爐?!連桃園鄉親也跳出來,大喊焚化爐太多了。
違法環評瀆職涉圖利 署長張子敬下台負責

全國矚目且極具爭議的協和電廠四接環評專案小組第五次初審延續會議於上週五(7月7日)舉行,會 議主席簡連貴除了持續迴避重大程序問題外,在全無會議程序變更通知之下,即休息時間後將環保署 及環評委員移到「沒有人知道在哪裡」的會議室,與立法委員、記者及等待現場發言的公民完全隔 絕。同時,不斷限制公民參與,不僅以警力監視欲參與民眾,更在設備未妥善準備下,要求已登記發 言民眾在連線品質極差發言,將公民意見當作過水、只為盡速進入實質審查、盡早強渡關山通過四 接。
缺不缺電 關鍵在是否放任用電需求與產業規模無限制擴張
台電及其背後指導靈,以「北東電網」(涵蓋基隆、新北汐止及台北南港等地、服務480萬人口)於2025年用電需求將成長至600萬瓩,而區內機組將陸續除役,未來僅剩和平電廠130萬瓩的供電能力,而將出現470萬瓩缺口為理由,急欲推動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將新增共260萬瓩的兩部燃氣機組,同時在有著外木山美麗景觀並被劃為水產動植物保育區且緊鄰基隆商港的海域填海造陸,興建第四天然氣接收站,在闖關環評時引起關心公共利益、生態保育、基隆港運作安全的人士與團體嚴重關切。
台電這470萬瓩缺口的理由似是而非,且即使有新增發電機組的必要性,不見得協和電廠旁的海域就適合填海造陸,也不見得只有燃氣機組單一選項,這完全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這也是為何需要有環評把關。然而環評機制會不會在政商集團關切下淪為背書工具,要看環保署長與環評委員有沒有風骨;只是根據這一屆環評委員的作為,看來非常悲觀。(果不出所料,七月七日協和環評案是環評史上最黑暗一天,參見新聞稿:「違法環評瀆職涉圖利 署長張子敬下台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