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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

失職的地方政府

根據報載,由台泥集團子公司達和大豐所得標興建的台東焚化廠,日前傳出弊案,案情與雲林林內廠案如初一轍。廠商涉嫌浮報用地相關成本,並涉嫌以這些浮報的費用來打點官員,然後讓大眾來承擔這筆貪污賄賂的金額。根據了解,位在台東市郊區的台東焚化廠,場址偏僻且海風強勁,然而這種條件下的農地(38,770平方公尺)卻被廠商報價1億2千萬元,每坪約1萬餘元,有違市場行情(郊區農地一般每坪約1500-3000元左右)。檢調單位發現,其實土地交易價只有5千萬,其餘的6千多萬的「土地佣金」則可能隱藏貪瀆弊情。

其實人口稀少、聚落分散的農業觀光大縣台東,若地方政府能積極任事,要達到零廢棄並非難事;然而卻在當初中央地方交相賊的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下,興建了一座昂貴的焚化爐。這座以BOO模式發包興建的焚化廠,由廠商先出資興建,再由政府分二十年攤還,且由中央地方各負擔一半;攤還的利息(稱內部報酬率或折現率)高達14.03%,僅次於林內廠的17.79%,遠遠高出民眾買房子的貸款利息。由於廠商有政府協助辦理優惠貸款,資金成本並不高,且又有垃圾保證量,沒有多大營運風險,卻向國庫求取如此的高利,顯然並非有企業社會責任的良善財團;而負責審查廠商報價的台東縣政府卻也接受這不合理的報價,若非失職就是有貪瀆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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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無悔?

全國能源會議舉辦在即,經濟部的會議結論草案也大概草擬完成。令人不平的是,這個掛名「全國」的能源會議的會議結論草案,竟是由經濟部所主導的全國能源會議指導委員會關起門來完成的,之前經濟部在北中南所舉辦的三場分區會議,與這份會議結論草案,竟無多大瓜葛。這在已號稱民主的台灣,實是相當反諷。

雖然我們至今無法了解這份草案的詳細內容究竟如何,但由相關報導來看,經濟部將把2025年之前訂為「減緩期」,在這期間不考慮強制減量管制,不考慮碳稅,新設廠的溫室氣體排放,也暫不設限。這樣子的設計,是比照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對於發展中國家的要求,但公約之所以對這些發展中國家寬容的前提,是這些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都遠低於OECD國家。根據經濟部工業局的資料,2002年時全球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包含其他溫室氣體)為4公噸CO2/人,這些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排放量當低於此值;而2002年時OECD等已發展國家的人均排放量平均約為11公噸CO2/人,我國則為10.6公噸CO2/人。以如此高的人均排放量,去比照發展中國家的要求,真是忝不知恥!

見樹不見林

在內閣即將總辭之際,一些傳統官僚蠢蠢欲動,希望能藉著這個渾沌不明的時刻,將幾個攸關特定產業利益的案子翻盤,於是我們看到國工局搬出了國防部,宣稱蘇花高有戰略價值;我們又看到台電請出李遠哲,宣稱核電廠是必要之惡,且應該將既有核電廠延役。這些長久以來一直以特定財團利益為施政導向的官僚,實是我國邁向永續發展最大的路障!

以繁榮的西部為戰場,並以有二十餘座橋樑的蘇花高為馳援要道,而完全沒有考量若其中有一座橋被炸斷時要怎麼辦的這種國防計畫,真是令人笑掉大牙,讓中國額手稱慶,實令人不屑批評。而將京都議定書的二氧化碳排放限制與核電廠扣在一起,並宣稱核電廠是必要之惡的說法,相較之下,雖然高明點,但仍令人為這些專家的狹隘眼光憂心忡忡。

不可否認的,燃煤火力發電廠的確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且釋出了不少的汞,造成了相當的環境污染。但這並不表示為了避免這樣的惡,就正當化了核電廠的惡。其實,這種要人民在兩「惡」之中選其一、而避談第三條路的策略,已成為全球核電產業的翻身陽謀。只是,曾是諾貝爾獎得主的李遠哲,竟也會中了這種陽謀,真是令人相當意外。

在由全球環保界賣力提倡的「清潔生產」中,有一項重要的原則,就是「整體原則」,即要決策者做全方位的考量,避免將風險由一處移到另一處。如果我們能做這樣全方位的思考,才能避掉所有不該有的惡,並找到一條對大家都好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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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現況的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

「非核家園推動委員會」是核四爭議下的妥協產物。該會於91年9月由行政院成立後,不久即請經濟部研擬「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並已於近日送往立法院待審。

若能藉由這個法案逐步推動非核家園,倒也不失為一樁美事。然而仔細審視這個草案,卻覺得此法大多只是陳述現況,某些條款甚至還保障現有核電廠,使其得以安享天年。這實在已經失去此法應有的積極面。比如第六條規定,當核電廠發電量達到「預定總發電量」之時起,應永久停止運轉;如若其尚未達總發電量,即欲提前除役,得將其剩餘之發電量轉予其他核電廠。問題是,如果一核電廠經評估後,必須提早除役,以降低風險,為何還要將其剩餘發電量轉移出去?這不是讓其他核電廠,運轉的比預定使用年限更久,而保障了核能的使用,並增加了被移轉核電廠的風險;我們不是該運用任何機會去降低風險嗎?

另外該條款又規定,這個總發電量是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相關主管機關及核電廠經營者後,報行政院核定。總發電量應該是民眾相當關心的一件事,若能讓民眾參與此決策,或能使核電廠運轉年限比目前的預定年限大幅減少,然而此一條款卻只考量此總發電量為核電廠經營者的利益,而忽略了民眾參與。我們可以預期,由這些單位會商出來的結果,不會跟現況有顯著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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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世紀的電力系統與數位經濟格格不入

根據美國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的看守世界研究中心(Worldwatch Institute)的最新報導,目前大型燃煤和核能電廠都無法提供嶄新的數位經濟所需要的高品質、穩定可靠的電力。因為集中式電廠和輸配電線路的脆弱性所造成的電力中斷,使美國每年付出高達八佰億美元的成本。

「我們剛進入廿一世紀,仍然使用無法提供我們的經濟所須的電力系統,」『微電力-下一代的電力世紀』(Micropower: The Next Electrical Era)的作者唐塞斯(Seth Dunn)說:「今日的經濟型態所須要的高穩定性的電力,僅能由即將上市的新一代微電力系統來提供。這些系統可由家戶和企業自行生產其所需的電力,且其污染甚低。」

包括燃料電池、微型渦輪機、和屋頂太陽能板等新微電力技術,都是目前燃煤電廠和核能電廠的百萬分之一的尺寸,而如其『大表哥』所產生的空氣污染則微乎其微。微電力數十億美元的市場潛力,已驅使投資人蜂湧購入某些相關的新公司,造成今年早期這些公司的股價高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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