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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AS

新興關注太落後 含PFAS放流水假管制真放水 環境部不挺環境挺毒污?

日期: 
2024/11/20 (週三)

【環保團體聯合新聞稿】

環境部水保司於9月26日預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將於11月21日召開立法研商會。該草案重點之一是針對藥物及全氟化物(包括PFOA、PFOS、PFHxS等PFAS物質)等新興關注項目,訂定一管理機制(見草案第八十四條之三),並新增附表六,指定新興關注項目及其管制對象、放流水數值及檢測頻率。根據草案第八十四條之三:

環境與健康: 

放流水標準的訂定要更細膩 要分季節性 要有總量管制 總磷要加嚴 要管導電度與總有機氟

日期: 
2024/11/04 (週一)

【環保團體聯合新聞稿】

環境部於8月27日預告修正放流水標準,並將於11月4日召開該草案的公聽研商會。該草案有四大修正重點,分別是:

環境與健康: 

PFAS管制不只要管末端也要管源頭,並讓生產者與使用者負擔代價

日期: 
2024/10/11 (週五)

【環保團體聯合新聞稿】

背景說明

環境部於8月21日預告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第三條之一草案」,並將於10月11日上午9時30分召開該草案研商會議。該草案修正重點為增訂全氟/多氟烷基物質(PFAS)水質標準及相關管理規定。包括:

  1. PFOA+PFOS合併計算最大限值為50ppt(參照日本水質管理目標值),PFOS+PFHxS合併計算最大限值為70ppt(參照澳洲指引值),自2027年7月1日生效。
  2. 淨水處理設備相關單位於2025年起兩年半內,強化自主檢測管理;超過最大限值者,應通報並提出飲用水水質管理計畫備查;水質管理計畫如須增購設備或工程者,至遲兩年類執行完成;未涉工程者,則應於三個月內完成等。
  3. 2027年7月1日起, 將加強抽驗並對水質不符合PFAS標準者,直接裁處6萬-60萬元罰款,並限值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罰。

環境部稱後續將參考國際管制趨勢,滾動檢討修正或加嚴標準,以確保飲用水安全。

將PFAS全面列管,可能嗎?──建立對得起環境生態與世代健康的PFAS管理政策之芻議(下)

將PFAS全面列管,可能嗎?──建立對得起環境生態與世代健康的PFAS管理政策之芻議(上)

防油紙包材PFAS驗出率超高,吃喝抹穿都可能暴露於PFAS!環團呼籲全面列管PFAS並禁用於非必要用途

日期: 
2024/01/24 (週三)

【環保團體聯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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