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管制應速採總量管制、高煙囪是無效的
近日的空氣品質多次呈「紫爆」,誠然嚴重。上次較嚴重的期間是在11月8日至9日上午,全台都受影響,其中以中部、雲嘉最嚴重,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超過100微克/每立方公尺(標準是日平均35)的測站有台中市的大里、西屯測站,及雲嘉的斗六、崙背、朴子測站。在11月17日晚至18日上午又高起,超過100微克/每立方公尺的測站彰化縣的二林站,雲林縣的崙背、麥寮、台西站,嘉義縣的新港、朴子站,其中台西站及麥寮站超過100微克/每立方公尺的持續時間達12小時以上。看起來這次最嚴重的區域都在彰雲嘉,這些地方以六輕工業區為最大及主要的排放來源。雖說近期是受籠罩全台的大氣條件因素所影響,但我們不放心的是,在冬、春季節,這樣型態的氣候常常有,會不會常常來?我們的小孩都不要呼吸、戶外運動了?這樣嚴重的污染,是否成為常態?
我以為這不是一個修定「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的問題,也不只是教育部下修「空污停課標準」的問題,而是政府單位長年漠視我們日常生活的「空氣品質」的問題。多年下來工廠、電廠、車輛排放源的成長,以及空氣污染管制作為的慢吞、因循茍且、無積極作為,又好推責任。這一兩年來,彰雲嘉地區民眾群起抗爭,反對六輕工業區的持續擴廠、及其大規模的空氣污染物及二氧化碳排放,才讓「空氣品質」惡化受到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