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廢棄物燃料化的政策搖籃 —— 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2017年10月,政府為鼓勵金融業投資或融資時必須考慮到對環境面的影響,而仿效歐盟的《永續金融分類標準》,由金管會推出第一版的《綠色金融行動方案》,鼓勵金融機構簽署「自願性綠色投融資準則」,發展綠色債卷,同時鼓勵放款給綠能產業。這原本是個不錯的政策,但由於方案中缺乏對何謂「綠色」的明確定義,加上廢棄物能被當成再生能源,而成為鼓舞廢棄物焚化或燃料化的幫凶。
2020年8月,金管會續推出第二版的《綠色金融行動方案》,將第一版只著重在環境面的投融資決策,擴大到永續層面,也就是要看公司的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的表現。因此這版的綠色金融行動方案,強化要求金融機構及上市櫃公司揭露ESG相關資訊、推動ESG責任投資、發展可持續發展債卷市場,引導金融業及企業重視氣候變遷風險管理,同時鼓勵金融機構支援綠色及永續發展產業(如綠色運輸、綠建築、綠色製造)。同樣的,何謂「永續」,也是缺乏明確的判定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