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府強行促參焚化爐 不顧程序正義與公共利益 環評審查限縮公民參與 選址與用地取得未顧及正當法律程序
垃圾堆置問題嚴重但分類回收卻不落實、外運垃圾屢屢被退回的南投縣府,預定在名間鄉新民村濁水溪畔的一塊國有農地,要依據促參法招商設置一座大型垃圾焚化廠,原規劃處理量能700噸/日,目前調降至500噸/日。
許淑華縣長於去年九月藉環境部長視察草屯垃圾山時公開表達興建焚化廠的決心,並於今年九月23日進入初階環評。儘管這一年來在地居民與環保團體透過各種管道表達該場址不合適、對當地優良農產與龐大茶產業構成嚴重威脅,還有垃圾問題應考量對環境更友善的解方,但南投縣府顯然一意孤行,從促參提案規劃選址、用地取得、可行性評估到進入環評,都未顧及程序正義與公共利益。
對於南投縣府的作為,我們強烈抗議,質疑沒有程序正義就不會有實質正義,同時訴請中央相關部會,建立促參案推動的監督機制、檢討環評程序正義,改正促參案的國有地撥用作業辦法,讓依據促參法推動的公共建設能真正促進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