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紙類,我國有陣容堅強的大小紙廠,他們原本只收可回收再生的廢紙(R-0601),未能回收再生的廢紙,如感熱紙、複寫紙,或與其他材質複合不易分離的紙(如塑膠光面廢紙),則被他們拒之門外,和用過衛生紙、紙尿布等一樣,其正常歸宿是垃圾焚化爐;但還是有些被混進去紙廠,且即使可回收的廢紙,上面可能也貼著膠帶或粘著塑膠標籤,這些東西在散漿過程中會被排除,因此這些紙廠同時也是無法回收再生的「廢紙混合物」(D-0699)的主要產源之一。
有些較大型紙廠為了處理這些廢紙混合物,會在廠內設置焚化爐或混燒燃煤與廢棄物的汽電共生鍋爐,因此早在政府推動SRF政策前,這些紙廠就已經有把廢棄物當燃料燒的經驗與設施;自從政府輔導大型紙廠燒SRF之後,這些有循環式流體化床鍋爐的大廠於是成為使用SRF的主力,甚至自己有SRF製造設施,除了自己廢紙處理過程排出的廢紙混合物外,還對外收受包括廢紙混合物的SRF料源。
因此我們看到,自2021年起,政府讓製造SRF成為廢塑膠再利用機構的合法用途,開始有許多SRF製造廠陸續出現,加上當年又有兩家紙廠與一家汽電共生廠成為SRF使用廠,於是廢紙混合物的再利用與自行清理都開始顯著增加,委託處理(主要是送至垃圾焚化廠)的量則跟著縮減。(圖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