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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

監察委員在悠活案中應該查明的事


悠活度假村環評之爭議自今年5月初即引起輿論關注,終在8月8日由屏東縣府召開第一次環評初審會議,惟環評審查權歸屬的問題似乎仍有爭議,並受到環團高度關注,其質疑本案由縣屏東府審查,與環評法精神不符。據聞監察委員為本案特地南下展開調查,筆者曾參與本案之調查研究,故擬藉此提出建議,指出監委應查明的事項。

就筆者所識,屏東縣府向來即認為墾丁國家公園的旅館開發環評應由環保署進行審查,然而環保署卻堅持本案應轉由屏東縣府審查。屏東縣府甚至曾在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秋興主持之協調會議中,質疑環保署為何一反常態地將本案丟由地方政府審查,但楊政委卻無意究明並表示既往不咎,裁示就從該次會議起,往後類似案件都由地方政府負責環評審查。

但事實上仍有若干疑點未被釐清,首先,環評審查權限乃涉及法定管轄權的法律問題,豈可任意以政治決定的方式來處理?其次,即便涉及管轄權爭議時,依據行政程序法得由行政院決定管轄權歸屬,但仍有必要對於為何以往國家公園內之旅館開發的環評皆由環保署審查先清楚說明,倘若沒有「昨非」又何來的「今是」呢?。各界至今仍對於悠活案為何由屏東縣府審查有所質疑,根本上即應歸咎於環保署與行政院始終沒有把話說清楚!

環境與健康: 

聯合公民團體領導政府


當多數立法委員已被政黨綁架而不顧人民死活,當多數議員與縣市政府成為利益共同體,當地方檢察署可以對人民提告案件無限期拖拉,當法院可以被暗黑勢力主導何時判決與如何判決時;如果台灣還算民主社會,人民主人還有甚麼辦法可以挽救這個我們聘僱的政府不會成為奴役人民的黑道組織?洪仲丘枉死事件,只有人民展現隨時可以罷黜總統的決心、人氣和能力,才足以改革國防與司法體系,而不會被總統、行政院部會及媒體打手繼續愚弄。

遊行訴求、靜坐抗議、不服從運動真的還不夠,去年12月22日台東縣重新環評通過美麗灣渡假村案後,我深刻反省自己在台東二十年的環保運動及社區大學推動公民社會經驗,認為我們所提供的科學報告只是被那群政客和行政官僚選擇性使用,媒體發聲的作用通常很有限,而群眾運動總有冷卻的時候。

樹是城市公民


野生生物學家李奧波著作《砂郡年紀》將土地倫理擴大到社群的邊界,他提出『生物社區』的城市概念,亦即社區除了人以外,還包括空氣、土壤、水、植物和動物,植物和動物與人類應都是『生物社區』的住員與成員,而非主控者。所以任何保存『生物社區』完整性、穩定性與美麗的行為,就是對的行為。

在日本、德國、瑞士…..等等城市,我們可看到他們的行道樹,樹穴寬大、樹木也高大;連修樹都有一定規範與程序。樹在他們的城市是有尊嚴的、是幸福的。而在台灣,樹只是城市裝飾品,各縣市政府、學校、社區由於每年編的經費嚴重不足,所以修樹是沒有程序與規範的,常常不是剃光頭就是齊頭砍,因為這樣可節省經費,久久才修一次樹。不想要時,有時就是假移樹真砍樹,或以移到樹木銀行來搪塞,這都是嚴重不尊重樹木生命的行為。

縣市政府、學校與社區等公私部門,應以常規、快速、局部、小幅的修剪,取代偷懶(圖個一勞永逸)之大幅修剪;建立適當的作業規範,以尊重生命的核心思維愛樹護樹,如此才能打造真正的綠色城市。

環境與健康: 
山林水土: 
經濟: 

台灣栽培漁業的滅絕模式


台灣栽培漁業的滅絕模式可以簡單歸納為:弄巧成拙、無法可管、與重蹈覆轍,周而復始。

台灣沿近海水產資源嚴重枯竭,政府自90年代即開始人工放流種苗,企圖藉以補充恢復枯萎的資源。比如台灣漁政單位每年固定執行放流鯛科魚類等種苗,由於缺乏遺傳多樣性及地域族群的基本族群遺傳觀念,同一物種經常異地盲目放流(例如把台灣養殖的黑鯛拿到金門與馬祖海域放流),使得在地天然水產生物族群的遺傳結構受到嚴重稀釋與衝擊,不但降低在地天然族群基因的多樣性;甚至因為仔稚魚苗辨識不易(難以分辨是否為同一種物種),移植非在地種(外來種),引入病害,擴散蔓延病原體,與在地天然族群雜交或造成在地族群資源衰退、枯竭甚至瀕臨滅絕。台灣民間及宗教團體時常進行「放生」等號稱做功德的放流行為,在未充份調查、規畫與資訊下,甚至出現將淡水魚放入海中,或放流超過環境承載量的數量,導致放生即死亡的情形。至今台灣主管單位仍未能有效規範。

山林水土: 
經濟: 

另一種風機距離規範的思考


近期因苑裡反風機抗爭事件,到底陸域風車應該離民宅、建物多遠,引起大家關注與討論,並開始有了世界各國minimum setback distances (姑且稱之為「最小允許距離」)的數據散佈。有謂應制定「固定距離1」,也有謂應制定「比例距離2」;可惜的是,至今台灣學界少有對這些國外所謂「最小允許距離」內涵為何、此距離的判斷依何而來、是否完全屬於實證的科學範疇,以及風機對人體身心影響之因果關係等可能已涉及感知層面的問題,有相關的討論。

目前,國外關於風機「最小允許距離」,僅有少數國家有強制的距離設置規範,多數國家都是以建議、指引或是透過手冊,建議風機妥適的設置距離。不過,這可能是因各國在能源政策、國家執法、管制文化和習慣上有所差異,所以規範強度和用語不同。

回到台灣,我們特殊地貌與環境位置形成了天然的良好風場,但也因地狹人稠使得人口密度極高,又要避免被地方政治過於影響或操弄等因素,使得我們該如何共同思考風機選址和設置距離的問題,成為一項不輕鬆的課題。

氣候與能源: 

氣候變遷之太熱了


今年六月全台氣溫異常飆高,台北、新竹及嘉義三個氣象站,都打破設站以來最高月均溫的紀錄。台北氣象站六月均溫廿九點二度,是設站117年來的最高,真是「太熱了」。雖說有短時的、局部的氣象因素,但這種破百年紀錄事件,應有其由。

對於這麼熱的天氣、異常熱的天氣,應是氣候變遷的現象之一,也很容易讓我們想到如何充份運用熱能,如何散熱、讓生活環境更為清涼,以及如何做好溫室氣體減量,及如何節能減碳等。

台灣的熱能是如此豐富,是我們可貴的自然資源,策略上應考量如何充份善用這些熱能/陽光,如鼓勵裝設太陽能熱水器,擴大推廣太陽能光電發電。另一方面做好規劃如何散熱、使生活環境更為清涼,這可不是打開冷氣而已,冷氣機只是把室內的熱對外排出去,是一種以鄰為豁的行為。對於冷氣機,除了提高其能源效率(EER)、28度才開冷氣的行為外,整個都市要有綠色(清涼)生活環境的城市規劃,建築物如何節能及促進自然通風,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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