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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基合作的悲哀

北基垃圾合作案於7月4日在國民黨的甲級動員令下,以一票之差在台北市議會強渡關山。往後兩年北市將幫基隆燒垃圾,而基隆將幫北市埋同等重量的灰渣。這個陳年老案與新店安康掩埋場的興建案一樣,都是以灰渣將無處可埋為由,而無視其解決方案對環境與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傷害。如同以往為蓋焚化爐所使用的垃圾危機的藉口一般,在今日焚化爐已過多的情況下,藉口的主角已悄然換成灰渣。由此可見焚化與掩埋從來不是個永續的垃圾處理方式,兩者都會碰到掩埋場用地不足的窘境,何況這兩者均將對環境造成長遠的傷害。

在垃圾未能適當分類,且焚化爐進場管制未能落實的情況下,而讓垃圾混合燃燒的結果,即會產生許多原本不曾存在的有機污染物如戴奧辛等,同時也會釋出無法分解的有害重金屬如汞、鉛..等。這些毒性物質不是從煙囪排出,就是留存於灰渣(包括底灰與飛灰)中。已有許多檢驗數據證明,被環保署視為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底灰,其實毒性不下於飛灰。英國新堡便曾經有一座焚化爐產生之底灰,原被用來舖路,後被發現戴奧辛含量竟高達我國管制值的9.5倍。這些舖在新堡各地的底灰後來被穿著防護衣的人員緊急挖起。這個案例顯示底灰實不宜視為一般事業廢棄物而隨意掩埋或再利用。而在我國,這樣劇毒的灰渣,現正被環保機關送往各地掩埋場隨意掩埋。且隨著掩埋場容量的日漸不足,也必將隨著新建掩埋場或「再利用」的名義而散佈開來。

正視兒童飲食安全的問題

家都同意我國的環境污染已達到難以忍受的程度,不僅是長期經濟發展所遺留下的後遺症,更是政府在規範污染管制未能對症下藥的表徵。更可議的是到目前為止,政府遲遲未公佈食品和飲用水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尤其是戴奧辛/夫喃)的管制標準,形成食品和飲用水中這類污染物無法可管的窘境。國際組織及各國政府都費盡心思去管制戴奧辛的產生和擴散,甚至對不可避免會產生戴奧辛的設備加以管制,以阻絕戴奧辛透過各種管道,特別是食物鏈,進入人體,而危害大眾的健康。

然而,何其無奈,現在我們的下一代卻打從娘胎就要承受難以言輕的環境荷爾蒙的傷害。這些累積在母體的環境荷爾蒙正是透過食物鏈進入母體,而後長期累積在母體,待母體懷孕後進入胎兒體內。如果說這是必然無可避免的風險,那麼我們是否更有責任去保護我門下一代生長的環境,包括自然環境中的空氣和水、土,以及賴以成長的食物,以免受環境荷爾蒙的污染?

我們要永保「安康」

新店安康,曾是個叢林茂密、伸手不見五指、盜賊出沒的地方,再加上曾有煤礦開採,故古稱「暗坑」,後更名為「安坑」,而後再更名為更文雅的「安康」,現已是個居民安居樂業的地方。

然而,在環保署推動的「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設置計畫」下,這舊有礦坑上方的一塊50.4公頃的陡峭山坡地,引來了中信集團下的欣服公司的覬覦,被其選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預定地,並根據該計畫作業流程向北縣政府提出設置申請。

由於該山坡地「五級坡佔28.3%,六級坡佔56.6%,平均坡度高達60.7%」,即地目中有大半以上為林業用地。根據水土保持法,在林業用地上「從事農、漁、牧業之墾殖、經營或使用者」,即視為「超限利用」;意即農民若砍樹改種果樹檳榔者,就可能危及水土保持,何況興建掩埋場?

況且該預定地之標高由60公尺至260公尺,且上寬而下窄,而掩埋場下游300-400公尺處,即為人口稠密處。若將來此處真被設為掩埋場,由於掩埋場下鋪不透水布,勢必使地表徑流量增加,再加上所掩埋的內容物主要為灰渣(佔72%),倘若將來豪雨一來,帶下大量覆土與灰渣,再經過狹窄的宣洩口,這樣的流速恐將危及下游地區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環境與健康: 
山林水土: 
社會: 

新聞稿轉寄:美濃焚化爐想交換買賣收燒事業廢棄物?

是不堪虧損?還是以退為進?

美濃焚化爐想交換買賣收燒事業廢棄物?

【發稿單位】:美濃環保聯盟

又來了!從來沒通過戴奧辛檢測的美濃焚化爐,原訂六月十日依法進行第二階段檢測,日友公司以垃圾不足為由停止運轉規避,並對外宣稱是因縣府積欠上億的款項,再加上每天只有燒三十來噸的家庭垃圾,導致其不敷成本(原爐體設計為日燒100--130噸),因此決定在本月六日停收美濃鎮垃圾,並從八日凌晨停止焚化爐運轉。

美濃的家庭垃圾從來只有三十幾噸,本來就沒必要設置日燒一百噸的焚化爐,難道垃圾量不足是今天才發生的事?恰巧在戴奧辛檢測前需要停爐?一連串的事件,不只讓鄉親摸不著頭緒,更因為廠方宣傳的誤導,以為美濃小型焚化爐即將離我們遠去。

在此,我們針對幾個的問題的對答,來幫助鄉親認清美濃小型焚化爐現階段問題的來龍去脈。

環境與健康: 

抵抗日本再度侵略台灣--支持鹽寮抗日行動

抵抗日本再度侵略台灣--支持鹽寮抗日行動
反對輸入核電機組行動

新聞稿
2003/6/15

行動內容:
◎2003年6月17日星期二清晨5點半,貢寮鄉漁民將在澳底漁港「集結」,預計六點整乘漁船出海在三貂灣「漁撈作業」。

◎2003年6月18日星期三,預計上午10點反核朋友們將在核四廠大門口集合,希望能讓危險的核電設備,不要進駐我們世代居住的家鄉。

我們的疑問:
1.這次的核子設備輸入出到底是什麼名義?是「機器設備」?還是「軍事用品」?需不需要繳稅?

2.台電到底有沒有取得安全保證許可?到底核四機組未來發生問題是誰該負責?是得標商的奇異公司,還是轉包承製的日立公司?還是台電本身?

3.以後核四發生運轉問題,是土木建築的問題?還是設備問題?還是操作者的問題?仲裁機制與契約規定權責有釐清有完備嗎?還是最後台電自己要承受?

行動說明:

核四的一號機組,於十三日離開日本,從廣島地區的吳港出發,廣島是日本受到核子傷害最嚴重的地方,吳港又是軍港,運送到貢寮鄉鹽寮,又剛好是日本第一次登陸台灣的地方,該核四一號機組預計於6月16日抵達台灣。

氣候與能源: 

環境議題中的民眾參與

「國家環境保護計畫」在計畫理念和目標中特別提及「全民參與」為其基本理念之一。「本計畫強調全民參與之基本精神,即所有人各盡其力、各司其職、共享所成的社會環保夥伴關係,促使社會團體參與公共事務,與各社群共同討論釐清可以擔負的職責,並加以公平分配,且其中基本前提包括提供大眾和各階層確實的相關資訊,讓大眾了解並參與決策過程。」

這個制定於1998年的我國環境保護基本指導計畫,理念非常正確。在2000年版的「環境白皮書」中,闢有專章討論「全民參與」的機制(第二篇第六章)。然而,其內容仍然不脫以政令宣導為主,少有在政策決策的過程中納入民眾參與的機制,特別是由下而上的決策模式。

由於我們脫離強人專政和一黨統治不久,民主制度也才蹣跚起步,更遑論民主社會最重要的基石市民意識的建構;特別在環境議題上更不容易有切身之痛。每有環境議題或公害發生,官方或企業均以回饋金的方式達到息事寧人,並無任何的意願進行基本的改善,因而造成資源和環境的破壞持續不斷。大家都知道,掩埋場、焚化爐、核廢料場等各種相關環保設施的興建,總是以優渥的回饋金誘引地方人士接受,而瓦解民眾參與監督的機制及考量必要的環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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