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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錯心力的環保官員

最近的大台北地區頗不平靜。台北縣政府為了一個坡度頗大的新店安坑灰渣掩埋場預定地而弄得灰頭土臉,民眾一波波的強力抗爭,使得這個以往一直是黑箱作業、且不重視環境生態與民眾安全的案子,暴露在大眾的檢視之下,縣政府相關官員與廠商如坐針氈;而台北市政府則為不具民意基礎的北基垃圾合作案的即將進行,而正努力地尋求焚化爐周邊居民的支持,在北投、木柵、內湖等地,努力地開說明會,卻又怕民眾來太多、抵受不住砲聲隆隆,而不敢讓開會訊息廣為周知。在許多民眾與官員對話的場合中,但見官員努力地複述官方說法,對民眾的詰問不是唯唯諾諾、就是誠惶誠恐地顧左右而言他,避免因為就事論事而無法找到令人滿意的理由。這些官員做得也真辛苦,維護政策也夠認真,但可惜努力錯了方向。

新店安坑掩埋場興建案與北基垃圾合作案,都暴露了一個官方一直避而不談的真相,廢棄物焚化最終還是需要掩埋。基於「土地是有限的」這麼簡單的事實,焚化政策顯然不是長久之計。然而當初我們的官員先是以掩埋場地的有限來爭取民眾對興建焚化爐的支持,然後現在又以灰渣將無處可去來爭取掩埋場的興建或掩埋容積的增加(如北基垃圾合作案)。

環境與健康: 

環保署又在扯濫污

環保署「在法院一再要求和解的情形下」,同意以九千萬元之代價,委託台塑處理屏東縣新園鄉赤山巖運泰公司棄置的台塑公司汞污泥。我們對此把全國老百姓當凱子的做法,且以似是而非的說辭來撇清環保署的責任,提出嚴重的抗議。

回顧環保署處理台塑公司汞污泥國際醜聞的事件,其曾信誓旦旦地說過,將嚴格把關不讓汞污泥運回國內處理。當時由於各國都不接受台塑公司委託處理該批汞污泥,而台塑公司刻意把自柬埔寨載運汞污泥的貨輪駛向台灣,在行經高雄港附近時,以輪船拋錨須緊急搶修為由申請進港,政府以冠冕堂皇的國際海事救難原則而不查明事實准許該船進港,將該批汞污泥卸下貯存於過境碼頭,並要求台塑公司提供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以為輪船修復後轉運出國的保證。當時我們即已了解台塑公司的如意算盤,也知道政府虛應了事,該批汞污泥必將以各種我們百姓無法理解的理由重新登陸。果然如我們所料,該批國際醜聞的汞污泥偷偷地溜進了國門,也因此政府沒收了該筆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

環境與健康: 
經濟: 
社會: 

蓋焚化爐是在拼誰的經濟?

報導,環保署為了響應游院長指示的「推動政府部門專人專責吸引投資計畫」,而成立了一個「排除投資障礙小組」,一起加入拼經濟的行列;而排除投資障礙的重點之一為國內垃圾焚化廠的興建計劃。乍聞這消息,真是令人莫名所以,原本應以環境保護為優先的環保署,竟然會錯亂至以焚化爐這種污染設施為拼經濟的重點,也難怪在垃圾量已不夠燒的今天,環保署仍然繼續推動焚化爐興建。然而,蓋焚化爐,究竟是在拼誰的經濟?

環境與健康: 

樹與路

日前到竹北的焚化爐預定地探訪,當地居民帶領我們到附近的原生林保護區,其號稱是全台僅剩的兩個平地原生林之一。剛到達時,隨同的友人指著遠方的黃槿樹說這裡的林相是台灣常見的濱海植物時,我跟著望向了那一顆顆開著黃花的樹,那不就是小時我家後面小徑旁的樹麼?!對動植物一竅不通的我這時才恍然大悟,原來我家果然是靠海!

記憶中有幾種植物在我童年生活裡佔著相當重要的地位。隔壁門前的大樹,是許多阿公阿媽們乘涼聊天、含飴弄孫的所在;後院的小榕樹,是我避暑發呆看螞蟻與白雲的所在;連接後院與我的「後花園」的小巷旁的朱菫,與連接田野的小徑旁的黃槿,對我而言宛如到達桃花源之前的桃樹,一樣的落英繽紛,美不堪言。在我家方圓三百公尺內,空間意象的變化多端,對小小的孩童而言,是多麼富足的一件事。當大人對我戲稱,我家後面的土地都是屬於我的(雖然都不是),我樂不可支,天天出去「巡守」成為我重要的「工作」!

然而隨著車流的增多,門前的大樹首當其衝,「不見了」,而乘涼聊天的社區聚會景象也跟著消失了;隨後道路擴寬,朱菫不見了,原本美妙的後花園也蓋起了一間間的房子;然後是後院的小榕樹也因為擋著車子的路而被砍了,我又失去了一個庇蔭的空間。碩果僅存的是黃槿,但也僅剩一顆。

經濟: 
社會: 

不必要縮編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

根據7月31日自由時報的報導,「水利署擬縮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我國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有107處、共有90,058平方公里,約佔總面積的1/4,其中九成都是在山區。」這個縮編計劃雖然還未經行政院核定,而環保署的環評委員會也在這項計劃的政策環評中做成結論,「建議水利署以不縮編為原則」,但仍值得大家一起來關注其後續發展。

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有沒有縮編的必要,首先要來看看其所限制的開發行為為何。根據自來水法第11條,劃到保護區內的土地,所禁止或限制的為那些會傷害到水質或水量的行為,包括濫伐林木或濫墾土地;變更河道足以影響水之自淨能力;土石採取或探礦、採礦致污染水源;排放超過規定標準之工礦廢水或家庭污水;污染性工廠;設置垃圾掩埋場或焚化爐、傾倒、施放或棄置垃圾、灰渣、土石、污泥、糞尿、廢油、廢化學品、動物屍骸…等等。因此,保護區所管制的,正是污染性或會破壞水土保持的開發行為,這些行為即使在非保護區的土地,也不應發生。所以一旦縮編,必然吸引這些不當的開發行為大張旗鼓地擴散到這些區域來,對我國的環境必定又是一場浩劫。

山林水土: 
社會: 

區區100億元的水質改善工程

據報導,行政院長於7月24日宣示,「大高雄自來水改善工程可望提前在10月底完成,屆時可喝到和其他縣市同品質水。」該水質改善工程是以100億元進行澄清湖底泥清除工程以及澄清湖淨水場增設高級處理設備。高雄市長也藉此抨擊前政府,「高雄人為區區100億元卻受苦好幾十年,花更多錢買水喝,不但冤枉也浪費社會資源。」

高雄的水質之差,可是遠近馳名。民眾為了保命,只好花錢買水喝;89年高屏溪爆發廢有機溶劑污染事件時,更是讓民眾連澡都洗不得。今日政府終於痛下決心,要讓大高雄民眾於今年10月底前喝到乾淨的水,這未嘗不是一件好事;然而,這項工程的成本又是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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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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