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肯認及尊重民間社會
自從政黨輪替之後,一股強烈欲限縮民間社會活力的舉措不斷的湧現,這不僅發生於政府的行政作為,在許多相關立法中也明白表露。例如,執政者在陳雲林來台時的粗暴表現,讓人驚覺台灣民主的嚴重倒退;近日來超過百位學者及社運界人士挺身自首,聲援李明璁教授及林佳範教授,強烈抗議執政者欲藉由集會遊行法來箝制人民的公民權利,壓縮民間社會的空間,此為一最佳實例。
民間社會的活力偶而是透過社會運動或自力救濟方式來予以呈現,它對於現有的公共政策或是政治結構會帶來一定程度的衝擊,可能也會引起社會的緊張,這對於狹隘以經濟成長為施政主軸的保守型政權而言,是個嚴重的威脅,因為這些運動包含了環保、農民、勞工、族群、性別、住宅、土地認同等多元內容,會嚴重影響資本的積累及效率的提升。因此,這些社會運動在以往通常會被污名化,被醜化為「不理性」、「泛政治化」、「非經濟因素」、或是被冠上「環保流氓」的暴力稱謂,主政者欲除之而後快,而集會遊行法及檢警人員就成為最佳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