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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會

環境日的省思

我們的環境有變得比較好嗎?

1962年美國的瑞秋卡森女士出版「寂靜的春天」。她提出化學物品的泛濫使用,使得大地生態遭受破壞,在春天裡,再也不能聽到輕脆的鳥鳴聲,於是,寂靜在春天裡擴散開來。瑞秋卡森的呼籲如暮鼓晨鐘,敲響疼惜環境的每一個人心。在1990年起「地球日」活動不斷的延伸到地球的每一個角落。

1972年6月5日至16日,聯合國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人類環境會議」,以「地球只有一個」為號召。這是第一個全球規模的環境會議,通過「人類環境宣言」列舉二十六項原則,成為其後世界環境保護制度的基礎。其第一原則即是:「人類擁有自由、平等與足夠生活條件之基本權利,其所處環境之品質必須容許生活之尊嚴與福祉。人們也有為自身及後代子孫而保護、改善其環境之莊嚴責任。任何助長種族隔離、種族歧視、殖民或其他形式的壓迫及外國統治等之政策,應受譴責且必須消除。」

由上觀之,環境權是人權的一部份。人類對於生活、後代、種族、國家主權都應有權利。台灣是世界的一份子,在環境人權上自是不能置身事外。1987年台灣環境保護署成立,而到2002年我們才有「環境基本法」,明訂6月5日是「台灣環境日。」

選擇

年底地方選舉將屆,搬上媒體的照例是兩大陣營的惡鬥。許多民眾對政治人物這種只關心權利名位、甚至搬上全武行的戲碼,感到厭惡不已;看到國家機器的空轉、國家願景的缺乏,更是大罵政府無能。然而,就如俗諺所云,當我們一隻手指指著別人的時候,也有四隻手指正指著自己。有時,我們更應該反躬自省一下。

這個國家的環境、社會、經濟狀態,是全民各自選擇所得的總合,就好比佛經所言的共業,我們每個人都對這因果關係有一份貢獻。當我們想要轉變這共業,常常必須從改變自身的選擇開始。然而,人們總是習慣於長久養成的習性。常想起以前職場的同事,總是私下對公司大發牢騷,常想辭職一走了之,但是卻放不下優渥的薪資與別人欽羨的眼光、或者家庭對物質的需求,以致年復一年、日復一日在不長進的公司發牢騷中渡過大半生。真是世人都曉神仙好,唯有功名利祿忘不了!

降低養豬的環境傷害

豬肉是國人的主食之一,目前國內約有七百萬頭豬隻,市場龐大,因此養豬是一個收入穩定的行業。然而養豬廢水卻也對河川水質與生態產生很大的影響。根據調查,在1998年,以養豬廢水為主的畜牧廢水之COD(化學需氧量)污染排放量,佔COD污染總排放量的36.03%,僅次於有兩千多萬人口的民生廢水(46.8%),並高於工業廢水的COD污染排放量。因此,除了必須面對工業廢水與民生廢水對河川的污染外,如何降低養豬廢水對河川的傷害,也是國人必須正視的課題。

然而,在去年的一個公聽會上,我們發現部分養豬業者竟夥同部分立委向環保署施壓,要求放寬養豬業的放流水標準。從公聽會的資料裡,才知道原來這套遊說方式已行之有年,原本養豬放流水的COD標準從82年的400 mg/L加嚴到87年的250 mg/L,卻因為這股遊說力量而被放寬至92年的600 mg/L,比82年的標準還要倒退。在技術的日新月異下,從來只聽說污染排放標準愈訂愈嚴,卻沒有見過有如此這般的大倒退。利之所趨,我國公民社會的參與能量在這方面倒是很發達。

環境與健康: 

莫當冤大頭的環境難民

馬莎颱風過後,有媒體以「每次下大雨就停水,難道我們是次等公民嗎?」為題,報導停水地區的民怨。雖然政府施政服務的對象確實有大小眼之別,但倒不至於整個停水地區的居民都是次等公民,而應該稱之為「環境難民」。短短不到三個星期,台灣就有兩個颱風來襲,而帶來的雨量與隨之產生的災害,規模均相當九年前令大家驚愕的賀伯颱風。在氣候變遷的影響下,這種動輒帶來豪大雨的颱風已是常態,而台灣生態環境在數十年來的破壞蹂躪下,已十分脆弱,以致這種土石流、淹水、停水等環境災難,也已成為常態。

每次下大雨就停水,對於已習慣水龍頭打開就有水的現代人而言,確實十分不便。就有民眾抱怨,都有繳水費,為什麼還停水?這樣的民怨或許會迫使中央政府趕緊補助地方政府,以治標的方法趕緊解決表象問題;然而,這補助款源自何處?誰是造成環境災難的元兇?若不細究問題根源,並督促政府面對問題根源提出整體的解決方案,恐怕到時候是我們民眾賠了夫人又折兵。

社會: 

民眾有權知道所處環境的風險

近日台中欣晃化工廠大火,令許多週遭的市民感到震驚、恐慌。欣晃化工廠裡存放的亞硝酸鈉,在超過其燃點的火舌高溫下,串串引爆。廠裡還存放了什麼其他有害物質,除了市民不知道,就是前來救火的消防隊,也必須仰賴勞委會、環保署、或工業局等相關單位提供資料,更不用說急著報導的媒體了。這是在大火的威脅下,人們方才意識到資訊的不足,但平常當我們經過類似欣晃公司的工廠,除了會耳聞機械運轉的吵雜聲外,偶而也會聞到一股或淡或濃的異味。那時我們除了快步走開外,會不會想知道那味道對我們有什麼危害?從哪裡可以取得這樣的資料?

在國土規劃不良、環評沒有把關、許多工廠不遵守環保法規的情況下,其實許多民眾生活週遭存在著類似欣晃公司這樣的未爆彈,這些工廠使用著有毒與危險物質,甚至偷偷地將含有這些有害物質的廢水、廢氣、廢棄物任意排放或棄置。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民眾即使看到河川變色、聞到異味,仍無由判斷是那家工廠所作所為;即使知道,也無由了解自己或環境正遭到那些化學物質的危害,危害的等級如何?更可怕的是有些有毒物質是無色無味的,民眾根本不知道自己正身處高度風險中,比如這次戴奧辛鴨蛋事件中的台灣鋼聯公司所排放的世紀劇毒戴奧辛,就是無色無味,要不是衛生署檢驗到那些鴨蛋含有過高的戴奧辛,台灣鋼聯的污染排放可能還會持續幾年。

環境與健康: 

環評 夢魘?投資 回饋?

近來兩則關於中油八輕與台塑大煉鋼廠投資案的新聞映入眼簾,相當刺眼。一則標題為「環評 石化業夢魘」,是以開發單位的立場寫的,另一則標題為「中油台塑擬赴雲林設廠 縣府要求敲定回饋內容」,則是報導縣府對這兩個開發案的心態。

任何的開發案,如果是對環境有影響之虞的,按理均需經過環境影響評估,「以減輕對環境造成不良之影響,藉以達到環境保護之目的。」任何投資開發行為對經濟體固然會帶來利益,然而這利益可能是短暫的,尤其當其以犧牲環境來換取開發利益時。而環境是生存的根本,當生態環境失去其維持人類生存的功能後,再繁榮的經濟體也將毀於一旦。因此環評實是民主社會能夠永續發展的一個重要濾網,透過此過濾掉對環境不利的開發案,同時可讓業者不浪擲手上資金,這是對所有利益相關者皆有利的程序,為何視之為夢壓呢?若所有業者皆如中油台塑為了追逐短暫利益而規避環評,那才是全民的夢魘!

逐利的業者將環評視為夢魘不稀奇,可悲的是連媒體、政府都跟著起舞。中油與台塑的這兩個開發案,規模龐大,需要耗費相當的能源、水資源,同時將產生大量的廢棄物、廢氣與廢水,更需要大量的土地而破壞沿海的寶貴生態環境。然而當廠商拜會政府時,卻只見縣長談的是要求廠商做好回饋,縣議員要求談清楚稅收分配,對於縣內環境是否能夠負荷如此龐大的投資案,卻毫無言及。這些政府首長與民代,已經淪為販土求榮者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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