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為焚化政策付出慘痛的代價
今年(2003)4月1日的《天下雜誌》,有篇鄭一青所寫的報導『台灣食物有多毒?』,開宗明義就說「台灣人正透過食物鏈『收成』過去不計一切追求經濟快速成長所帶來的環境代價。」在此,筆者以沉重的心情呼籲:政府若不即時轉變廢棄物處理政策,將來我們也會透過食物鏈收成現在不計一切追求以焚化處理廢棄物所帶來的環境代價。
政府自1986年制定以焚化為主的垃圾處理方針後,推動興建焚化爐不遺餘力,甚至為掩蓋決策的錯誤,而行劫貧濟富,用老百姓的血汗錢來蓋焚化爐,替資本家解決廢棄物的處理問題,而裹著的外衣是「焚化廠若處理垃圾有餘裕時,可代為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事實是,環保署在明知已有多座垃圾焚化廠發生垃圾量不足時,仍不思檢討當初設計的過當焚化容量,鼓勵推動區域處理,而一味以「一縣市一焚化爐」的既定政策,繼續耗費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