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埋場應退出山坡地
敏督利颱風所帶來的強烈西南氣流,在短短的兩三天之內,為中南部地區帶來了近一年的雨量,造成許多地方受到落石、坍方、洪水、土石流的肆虐。根據農委會所發布的消息,全台竟有12縣市的76鄉鎮為土石流警戒區。長期的濫墾濫伐濫建與砂石濫採,使我們的山林脆弱的不堪一擊,更何況是這種罕見的豪大雨!然而,由於人類長期以來排放的大量溫室氣體,已造成氣候急劇的變遷。近十年來,全球各地因為這種極端氣候所造成的災難,頻率與強度均有增加的趨勢。因此,可預見的是,未來這種極端氣候可能會愈來愈頻繁、愈來愈強烈。
也因此,對水土保持具重要功能的山林,其保育重要性已不言而喻。這次的七二水災,社會已有共識,要加強山林保育,禁止不當開發,尤其是許多人向苗頭指向超限利用行為(依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所謂山坡地超限利用,係指於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規定查定為宜林地或加強保育地內,從事農、漁、牧業之墾殖、經營或使用者。)。然而,有一種比超限利用更形嚴重的土地不當利用,即掩埋場,卻未明文規範,而環評又疏於把關,於是一個一個以「有條件通過環評」的名義,侵入我們寶貴的山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