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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有害僅一線之隔的環保標章


環保署於日前邀集相關廠商及公會召開「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環保標 章規格標準」修正草案公聽會,修正草案重點為增訂產品應符合有害事業廢棄物之戴奧辛管制標準及所添加之色母不得含環保署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等,除了原標準 與環保署認為已經較為嚴謹的草案標準都大有問題外,也令人經覺原來環保標章竟是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另一個大漏洞。
正如環保署該草案總說明中所言,可再利用為建材的事業廢棄物「種 類眾多且成分複雜」,且其中不乏「以煉鋁、煉鋼、印刷電路板及金屬工業等製程危害性高之產業廢棄物作為原料」者,然而原標準僅區區七條,新草案也僅有十 條,而即使是新草案,也僅有三個條文跟所謂的標準有關係。訂定標準的環保署,連原料有那些、可能會含有哪些有害成份、若要製成所謂的「環保標章」產品,必 須去除那些成份、製程可能會產生什麼危害,必須如何預防、產品的使用與廢棄會不會有什麼危害,必須如何預防等都還搞不清楚,只是想當然爾地認為只要產品符 合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中的毒性溶出試驗標準與戴奧辛含量標準(這規定在上述三條文中就佔了兩個條文),就是無害的產品,只要該產品還可以符合相關國家 標準,就可以取得環保標章。這樣的「環保」標章,未免也太廉價了;更嚴謹地說,這是欺騙民眾、偷天換日的行為。
首先,毒性溶出試驗不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標準的東西,不論是廢棄 物或是產品,絕對不等於無害。這標準是用來判斷廢棄物需不需要以非常嚴謹的方法來處理處置,但即使不是有害廢棄物的一般廢棄物,其處理處置仍需要符合許多 規定,比如若要埋在掩埋場,仍需要有兩層不透水布;只有少量的廢棄物,如枯枝稻草落葉等來自大自然的「廢棄物」,才不用擔心其隨便亂丟所產生的問題。今日 環保署以這種判斷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標準,來作為環保標章產品的認定標準,這種和「有害」僅有一線之隔的「環保」產品,民眾用得安心嗎?
更何況這些重金屬毒性溶出試驗標準與戴奧辛含量標準,長期以來被批評太過寬鬆,今日環保署竟以之做為普羅大眾眼中認為應該是無汙染的「環保標章」產品,未免太誇張了吧!
其次,這些建材可能含有高量的毒性物質,雖然短期間內不易溶出, 但在長期風吹日曬雨淋下仍會對環境造成風險,更令人擔心的是,日後當這些再生建材被拆除廢棄後,若沒有好好管制其流向,可能混入一般沙土或流布到環境中。 這些都是環保團體一直以來指控爐渣等事業廢棄物假再利用之名、行廢棄之實的理由;如今換個「環保標章產品」的面貌,問題將更大。
這些高毒性含量的廢棄物,除非其經過適當的前處理將其所含毒性物 質去掉,否則必須如部份先進國家,嚴謹地與以處置或再利用;包括以其為原料的再生建材,其用途與整個生命周期的流向都要好好管控。這類的產品,根本不適合 給予環保標章,請環保署正視問題的根源,別再自欺欺人了。
  •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祕書長。
  • 發表日期:201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