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的環節
近日環保署發布消息指出,根據其對市面上乾電池的抽驗結果,發現約有一成的乾電池汞含量超過管制基準值5ppm,其中甚至有高達4,240ppm者,為基準值的848倍。這不禁令人憂心,這些高汞含量的電池,在廢棄後若沒有經過適當的回收處理管道,而進入焚化廠、掩埋場或是僅設計用來處理低汞含量的電池回收處理設施,將使汞這神經毒素釋放到環境中,危害生態與人體的健康。何況,除了汞之外,一般乾電池亦含有鎘、鉛、錳、鋅等重金屬,亦須經過適當的回收處理與處置,始能減少其對環境的風險。然而,廢乾電池的回收率有多高?現行的回收制度是否可以刺激廢乾電池的回收?
翻開環保署的統計資料,廢乾電池的回收量從1997年的65噸、1999年的322噸、2001年的926噸、上升至2004年的1363噸,顯示環署自1999年起公告全面回收各類廢乾電池後(之前僅公告回收含汞電池與鎳鎘電池),回收量確有增加;然而電池的申報產生量,每年約有10,000噸左右,因此2001年至今的廢乾電池回收率,也不過在10%左右徘徊,年平均成長率1.5 %不到。也就是說,自1990年環署公告回收含汞電池以來,至今每年仍有將近90%的廢乾電池進入焚化爐或掩埋場,這對環署自豪舉世無雙的四合一制度,確實是一個難堪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