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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

失落的環節

近日環保署發布消息指出,根據其對市面上乾電池的抽驗結果,發現約有一成的乾電池汞含量超過管制基準值5ppm,其中甚至有高達4,240ppm者,為基準值的848倍。這不禁令人憂心,這些高汞含量的電池,在廢棄後若沒有經過適當的回收處理管道,而進入焚化廠、掩埋場或是僅設計用來處理低汞含量的電池回收處理設施,將使汞這神經毒素釋放到環境中,危害生態與人體的健康。何況,除了汞之外,一般乾電池亦含有鎘、鉛、錳、鋅等重金屬,亦須經過適當的回收處理與處置,始能減少其對環境的風險。然而,廢乾電池的回收率有多高?現行的回收制度是否可以刺激廢乾電池的回收?

翻開環保署的統計資料,廢乾電池的回收量從1997年的65噸、1999年的322噸、2001年的926噸、上升至2004年的1363噸,顯示環署自1999年起公告全面回收各類廢乾電池後(之前僅公告回收含汞電池與鎳鎘電池),回收量確有增加;然而電池的申報產生量,每年約有10,000噸左右,因此2001年至今的廢乾電池回收率,也不過在10%左右徘徊,年平均成長率1.5 %不到。也就是說,自1990年環署公告回收含汞電池以來,至今每年仍有將近90%的廢乾電池進入焚化爐或掩埋場,這對環署自豪舉世無雙的四合一制度,確實是一個難堪的成績。

台灣鋼聯戴奧辛排放 環署無法可管?

重大污染場址台鹼安順廠的已知污染範圍,進一步擴大,安順廠外圍的竹筏港溪、漁塭等都被證實遭到戴奧辛與汞的污染。當地居民的漁獲已沒有人敢買,而為了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與當地漁民的生計,政府也將收購銷毀周邊的水產漁獲。另外,長期居住在附近地區的居民有許多都因污染而罹病在床,甚至蒙主寵召;各類癌症、糖尿病、失明、截肢,令人不忍卒睹。這些直接依賴大地維生的善良弱勢族群們,成了短視近利的經濟發展的犧牲品;而負有納稅責任的一般民眾們,也多多少少付出財務與健康的代價。但當年縱容污染的經濟部與中油,則仍對高污染產業摩拳擦掌;不僅未對當年的錯誤行為公開道歉,更拒絕承擔污染行為人的責任。

特定議題: 

一般就是無害?

我國目前將事業廢棄物分成兩大類,一類是有害事業廢棄物,另一類是一般事業廢棄物,即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外之事業廢棄物。然而一般事業廢棄物不見得就是無害,只是其有害程度尚未達到「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而已。因此,對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處理或再利用,仍要審慎小心,不是「一般」就可以隨意處置,胡作非為。

然觀諸經濟部公告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中,許多種污泥均可再利用於土壤改良或有機質肥料,包括石材污泥、製糖濾泥、食品加工污泥、釀酒污泥、漿紙污泥、紡織殘料污泥。這其中有些污泥是真的無害,但漿紙污泥與紡織污泥,雖也是一般事業廢棄物,卻可能含有戴奧辛(漿紙污泥)與重金屬(紡織污泥)等有害物質,儘管經濟部有要求再利用前要經當地農業主管機關同意,但基於預警原則,將這兩類可能含有有害物質疑慮的污泥再利用於土壤改良或有機質肥料,並不妥當。

焚化幽靈RDF

雖然環保署於去年宣布停建花蓮、南投、澎湖等三座焚化廠,並喊出了「零廢棄、全回收」的口號,然而根據了解,環保署在花蓮與澎湖等地,又規劃了RDF(固態廢棄物衍生燃料)設施,以取代焚化爐的興建。

所謂的RDF設施,是以破碎、分選等設備將垃圾中的金屬等不可燃物分選出來後,再經過乾燥、混合添加劑及成型等程序,將垃圾中的可燃物如紙與塑膠等製成錠型燃料。其主要的著眼點,是要「回收」這些可燃物的熱能,講白一點,就是垃圾焚化。

積極推廣RDF設施的官員或廠商(包括工研院),宣稱這些固態廢棄物衍生燃料具有高熱值、可儲存、易輸送、性質均勻、燃燒穩定以及低污染等諸多優點,並可取代燃煤;然而,由於這些燃料並沒有完全排除垃圾中的有害物質,尤其是燃燒會產生戴奧辛的PVC與所有塑膠中或多或少都會有的添加劑,因此其燃燒後產生的污染,與一般的垃圾焚化,其實相差無幾。再者,以RDF取代部分燃煤的燃燒設施,如發電廠與水泥窯,並沒有因此而加強後端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因此所造成的空氣污染,將更甚於未燒RDF時。

以再利用之名

目前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刻正由環保署整併立法,立法方向是要以「資源管理角度」及「零廢棄」的思維來建立新法,新法名稱暫定為「廢棄資源管理法」。檢視環保署所提供的立法研商會會議資料,其文字用語已摒棄以往廢清法的「有效清除處理廢棄物」的末端管理思維,言必稱「零廢棄」,然而其中仍透露著詭異。

首先,新法將「對任何經廢棄之物質均優先以資源視之,尋求資源化、再利用之管道,其資源再利用價值逐漸遞減,遞減至零時,才視為廢棄物,採取妥善處理之方式,但亦應先經能源回收後,再做最終處置。」這句話雖然定義了再利用與處理處置的先後順序,但問題就在其將「任何」經廢棄之物均優先視為資源,而不是優先思考其危害性及必要性,如此恐將造成許多有害廢棄物假再利用之名,而將有害物質散佈於環境中。其次,其仍難逃以焚化(即能源回收)作為妥善處理的主要方式,而忽略了其他對環境較友善的物理或化學處理方式。

執行力軼聞

獃灣國環資部張部長昨天突然將吳處長調離剛接任不久的工程處,聚集的媒體記者和民間團體人士丈二摸金剛地猜測,到底吳處長調動到部長室的實際理由,是積極處理長久累積的垃圾焚化政策產生的問題而明升?亦或是由於預算執行達不到部長的要求而暗降?或者又是官場內鬥文化的結果?眾說紛紜。

環境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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