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環保署填海造陸計畫的質疑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學院護理 系副教授
環保署今年提出廢棄物填海造陸計畫,認為在追求資源循環的社會,先以最大的可能回收再利用廢棄物;但回收後,總有經過無害化及安定化後,不能恢復原來產品性質而再利用的廢棄物,其最終再利用的方式,以先進國家的經驗,就是用對環境衝擊最小的填海造島方式,結合既有商港或工業區發展計畫,來創造新生國土及海岸線,而達到零廢棄的效果。
個人對環保署廢棄物填海造陸計畫質疑如下: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學院護理 系副教授
環保署今年提出廢棄物填海造陸計畫,認為在追求資源循環的社會,先以最大的可能回收再利用廢棄物;但回收後,總有經過無害化及安定化後,不能恢復原來產品性質而再利用的廢棄物,其最終再利用的方式,以先進國家的經驗,就是用對環境衝擊最小的填海造島方式,結合既有商港或工業區發展計畫,來創造新生國土及海岸線,而達到零廢棄的效果。
個人對環保署廢棄物填海造陸計畫質疑如下:
環保署於今年1月對外正式提出廢棄物填海造島(陸)的計畫,分三期13年推動,估計所需經費為902億5千萬元,相當於每年要花69億,接近環保署正規的一年預算。在許多生態學者與民間團體大表反對與疑慮下,環保署隨即展開政策環評,於3月29日舉辦範疇界定會議,並於近日舉辦公民共識會議,蒐集民間意見,供政策環評參考。
暫不論廢棄物填海造島對海洋生態的影響,觀諸環保署的說明以及公民共識會議資料中,充滿了偏頗的言論,明明就是尚未能達到零廢棄而需要擴張最終處置場的空間,並把腦筋動到不會說人話的大海,環保署長卻對外說明:「真正可以達到零廢棄的東西,就是國土再造,甚至海岸線再造。」在公民共識會議資料中說:「然而,倘物質無法作為能源或回到原料階段者,為符合資源循環零廢棄最終目標,填補資源循環缺口,將該類物質運用於可達成零廢棄之國土再造及海岸線再造之填海築地工程,連接陸地者稱為造陸,離海岸一定距離者則稱為造島。」
作者:徐銘謙 /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日前某台新聞獨家踢爆,台北市政府公園處陽明所為了新建游泳池,依規定需規劃一定數量的停車位方能取得建照,而公園沒有其餘空間,停車格遂虛應故事地畫在公園草皮與樹根上,記者發現公園有二十公分的水泥高差、還有大樹長在停車格上,根本不可能停車,公園處的解決方案居然是,將會做斜坡讓汽車開上來停,可以預期按此本末倒置地發展,公園草地將會鋪上水泥、蓋住大榕樹根,甚至砍去老樹,結果一個公園管理所,最後管理的將是沒有公園的公園。
同樣是台北市政府公園處,青年所管轄的福州山公園,是將原本山頭上的公墓遷葬後改為公園,種上綠樹、興建步道,成為附近居民運動的去處。在鋪設水泥步道的盡頭,大抵還保有自然泥土的步道質感。去年曾一度因為下雨泥濘積水問題,公園處擬將泥土全部覆蓋水泥鋪面,後來在當地山友奔走、遊說里長民代、爭取附近中小學的了解與支持後,在荒野保護協會、千里步道協會與自然步道協會邀請專業老師,帶領志工與社區居民一起嘗試用手作步道的方式,設置排水系統、以碎石墊高步道,再回填落葉返璞自然,成為所有人都可以參與營造的公園。
作者:金心/看守台灣協會會員
在人們的生活中、在各種產業中,一般人常看到製造業、能源發電業等排放污染、消耗大量能源、排放大量二氧化碳,殊不知服務產業也是重大的排放來源,勿忽視其對環境的影響。
環境系統的相互牽連、影響是複雜的,各種產業的相互關聯亦然;進出辦公室、身穿西裝的服務人員其對環境之威脅不一定較一個水泥廠工人為小。首先,商場、辦 公場所需使用多量的「電力」,其即代表著相當的碳排放、污染排放、有害重金屬排放、燃料資源耗用。若是核能電廠的電,恐怕潛在的影響、代價更大。一個上班 人員在上班過程,除使用電力外,尚有「辦公室建築物」營建過程及使用維護(如電梯、空調冷氣、照明)的環境影響負荷。去上班,也需搭乘各種類的交通工具; 赴國外或長程出差,需搭乘飛機;大型輪船,載著消費品貨櫃進出港口、海上(遠洋航程)趴趴跑,這些都是污染排放。
以餐飲業而論,若享用1公斤調理好、置放於餐桌上的食物,其在產地、廚房調理烹煮過程,或已丟棄掉5~10公斤的廢棄物(至少還可做廚餘吧)。當我們製造 一桶垃圾,上游端便已製造70桶垃圾了。在產品生命週期前端的開採、製造、運送階段,已產生很多廢棄物、污染排放問題,並還有後段廢棄物問題。
近幾年,有機會深入社區觀摩,發現社區生活環境是否良好,從大街小巷,家戶門口,是否亂置垃圾包、塑膠袋、廣告紙、雜物,可見端倪。這些雜亂東西,如果社區人視而不見,社區環境要變好,很難!
有時,我看到很熱心盡責的里長,邀請居民組織志工一起來清掃街道,維護環境整潔。但是,有些里長從來不做這些環境清潔的工作,讓社區一 直髒亂下去。有些大樓設有社區管理委員會,由社區人自行管理,住戶繳費共同雇用管理人員,維護居住品質。而在沒有社區管理委員會的地區,里長的角色變得非常重要,里長有能力,社區就會面目不同。
台灣社區遵行環保政策規範,垃圾強制分三類,清潔隊的車子來的時候,如果沒有將廢棄物分為「資源回收類」、「廚餘類」、「一般垃圾類」,清潔隊員可以拒收,好心一點的清潔隊員會在現場指導民眾分類。
我國資源回收率目前已高達48.82%,這是環保署相當洋洋 得意的政績,許多人也以為垃圾處理應該沒什麼大問題了。然而從另一方面來看,我們仍有高達一半 以上的垃圾在焚化,加上為補足焚化爐胃口,而讓一般事業廢棄物也進入垃圾焚化廠燃燒。只要還有這麼多座(24座)的焚化廠在運作,垃圾問題就依然是個迫切 的問題。我們如何面對被我們隨手拋棄、如此大量的物質?我們如何減少物質的使用,並讓這些物質適當地回到我們的經濟運作體系?
根據環保署統計,2010年我國大型垃圾焚化廠的灰渣產生量 有129萬噸,約為廢棄物焚化量(623萬噸)的20%,其中99萬噸是有害底渣(儘管環保署認為底渣是一般事業廢棄物,但其重金屬含量可是相當非凡,見表1),30萬噸是有害飛灰。也就是說,沒被我們回收而 丟進垃圾桶的垃圾,在焚化後仍有五分之 一要處理,並沒有消失不見;而其他的五分之四,也只是跑到大氣中影響氣候、汙染生態環境與食物,其實也沒有消失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