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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

垃圾回收率的故事首部曲——初揭面紗


真是太丟臉了!真是太丟臉了!這個事實說出來,你一定會感到丟臉,政府官員更該感到丟臉,挖個地洞躲進去!這種感覺,就好像偷偷看到一位人人羨豔的美女,在夜深人靜時,摘下了那理應無法摘下的臉皮。她丟臉,我們則一方面嚇破膽,另一方面又感到失落、沮喪,還有被騙、受傷的感覺,可是五味雜陳呢!

垃圾外交?先掌握確實垃圾回收率,完善垃圾回收系統,建立廚餘處理量能!

2年半期間可以再利用的生廚餘卻要丟去燒,桃園市政府不覺得可惜嗎?


2017年9月16日聯合報一篇新聞<桃市不收生廚餘 市民:帶頭增垃圾量>,新聞中表示從今年6月起桃園市清潔隊不收生廚餘,只收熟廚餘,甚至行文給各社區管委會與里長,要求骨頭、葉菜類、果皮不能放入廚餘桶,只能當作一般垃圾。才在不久前,桃園市才喊著轄內僅一座焚化廠,不堪負荷全桃園逐年攀升的垃圾量,預計興建第2座焚化廠1;另一方面又以既存兩座堆肥場容量有限為由,請民眾將可做堆肥的生廚餘當作一般垃圾,不得已送去焚化。這樣的作法無疑是重重打了自己一巴掌。

既存的焚化廠真的無法負荷垃圾量嗎?

看見台灣——最毒的海岸線(戴奧辛的巢穴)

日期: 
2017/06/29 (週四)



【環保團體聯合新聞稿】

看見台灣——最毒的海岸線(戴奧辛的巢穴)

台灣的海岸不只散佈許多垃圾,竟然還有戴奧辛含量超高的有害事業廢棄物「電弧爐煉鋼的集塵灰」!台南社區大學、看守台灣協會以及立委林淑芬今天召開記者會,揭露台灣「最毒的海岸線」,呼籲政府應採取緊急行動,儘速清除這批廢棄物,若有汙染土壤情況,也應儘速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要求汙染行為人或潛在汙染責任人負起整治責任。

山林水土: 
經濟: 

環團指控台東底渣再利用不合格 呼籲環保署大力推動零廢棄

日期: 
2017/06/22 (週四)



【環保團體聯合聲明稿】

環團指控台東底渣再利用不合格 呼籲環保署大力推動零廢棄

垃圾換廚餘 既減量又互助/垃圾換底渣 只是把燙手山芋丟出去

環保團體看守台灣協會、台灣環保聯盟及其台東分會,與林淑芬立委今日(6月22日)召開記者會,指控台東縣政府並沒有把用外運垃圾換回來的底渣好好再利用,而是以基地填築之名,填在台東污水處理場預定地的綠化區,上面根本沒有任何具有不透水鋪面的工程建設或建築物,下面更不像一般衛生掩埋場有不透水布,如此等於任由底渣被雨水淋洗,進而溶出有害物質污染地下水與海洋。環團更指稱,台東根本沒有多少可安全再利用底渣的合法工程,因此不僅沒資格跟高雄交換底渣,也沒資格啟用焚化廠,唯有力行零廢棄,包括大力推動真正互惠的縣市合作堆肥,不僅可減少垃圾焚化量以及令人頭疼的底渣產生量,又可補充農地土壤肥份,如此方是一舉多得的明智之舉。

呼籲補強廢清法38條修正案 嚴格管制有害廢棄物輸出 不以鄰為壑

日期: 
2017/05/23 (週二)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最近審議吳玉琴委員提案的廢清法38條修正案,該修正案原本用意是希望明確管制有害事業廢棄物的輸出,要求只有國內無法處理者方得輸出,且只能輸出至工業化國家,包括歐盟、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美國、加拿大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允許輸出之國家或地區。這樣的修法,是希望將巴塞爾公約的精神國內法化,減少有害事業廢棄物的跨境運輸,同時避免有害廢棄物被送到處理或再利用能力不足的發展中國家。

然而該修正案經審議後,在環保署提議下,成為如下文字:

有害事業廢棄物應以國內處理或再利用為原則;其輸出僅限至經濟暨合作發展組織會員國或與我國簽署廢棄物雙邊協定國家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環境技術先進國家,且接受國處理機構應具有妥善處理及再利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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