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肯定環保署限用免洗杯政策 但盼擴及非連鎖飲料店業者及含塑淋膜紙杯
【看守台灣新聞稿】
在環保界引頸企盼下,環保署終於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要求販賣手搖飲料、現場充填咖啡的連鎖業者,必須提供5元以上的自帶杯具價差優惠(業者可選擇對不帶杯具的消費者加價5元以上,或選擇對自帶杯具的消費者折價5元以上),以鼓勵民眾自帶杯具,減少免洗杯的使用,同時也可促進可重複清洗使用的循環杯具租賃市場。
該草案同時禁止「所有飲料店」使用保麗龍等發泡塑膠製造的免洗飲料杯,因為發泡塑膠材質在環境中容易碎裂,如果被亂丟,會比非發泡塑膠飲料杯產生更大的環境問題。這草案並授權各縣市主管機關,得提報禁止「所有飲料店」使用任何塑膠材質免洗杯的實施日期,讓願意積極作為的縣市,可以提早禁止所有塑膠材質免洗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