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它一塊地:讓回收處理設施不再當「偏房」
要建立物質循環的社會,資源回收場和廚餘處理廠等回收處理設施是系統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不過,目前都市計畫若為環保設施規劃用地,通常只會預留焚化廠或掩埋場用地,這兩者雖然被歸類為環保設施,其實是物質資源的墳場,無法讓有用的東西再回到系統裡循環利用,可說是屬於前一個時代的設計。
零廢棄的理想,需仰賴更多回收處理設施消化龐大的資收物和廚餘,遺憾的是,這些回收處理設施目前尚未成為都市計劃看重的必要設施,不會有專屬用地,往往只能委身在掩埋場內部空地、郊區閒置的工業用地或農地;一旦受附近社區居民抗議,只好默默遷離;而在寸土寸金的大都會地區,一家家社區型回收商負擔不起租金而關閉或往偏遠地區遷移,讓蒙其照顧的拾荒者必須越走越遠才能換取微薄收入,連駐紮社區為民服務的清潔隊,也被炒地皮選民們無情趕走,讓人感慨這麼重要的角色長期以來卻是妾身未明,不能名正言順地擁有規劃用地——我們的都市規劃設計是不是該與時俱進,把回收處理設施視為必要環保設施,考量它們的特性,為其適當選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