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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它一塊地:讓回收處理設施不再當「偏房」

要建立物質循環的社會,資源回收場和廚餘處理廠等回收處理設施是系統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不過,目前都市計畫若為環保設施規劃用地,通常只會預留焚化廠或掩埋場用地,這兩者雖然被歸類為環保設施,其實是物質資源的墳場,無法讓有用的東西再回到系統裡循環利用,可說是屬於前一個時代的設計。

零廢棄的理想,需仰賴更多回收處理設施消化龐大的資收物和廚餘,遺憾的是,這些回收處理設施目前尚未成為都市計劃看重的必要設施,不會有專屬用地,往往只能委身在掩埋場內部空地、郊區閒置的工業用地或農地;一旦受附近社區居民抗議,只好默默遷離;而在寸土寸金的大都會地區,一家家社區型回收商負擔不起租金而關閉或往偏遠地區遷移,讓蒙其照顧的拾荒者必須越走越遠才能換取微薄收入,連駐紮社區為民服務的清潔隊,也被炒地皮選民們無情趕走,讓人感慨這麼重要的角色長期以來卻是妾身未明,不能名正言順地擁有規劃用地——我們的都市規劃設計是不是該與時俱進,把回收處理設施視為必要環保設施,考量它們的特性,為其適當選址?

據聞淡海新市鎮都市計畫中有一塊靠海土地,大小約10公頃,1991年都市計畫實施發布時,原規劃為焚化爐興建用地,後因無焚化爐興建需求,而閒置至今。日前媒體報導說,內政部營建署將因應2024年淡江大橋完工、交通更加便利的情勢下,配合區域與居民需求,通盤考量這塊土地用途;由於該宗土地達10公頃,可能切成多塊,做多種分區規劃使用,比如倉儲批發專用區、轉運中心、醫療專用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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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海新市鎮焚化爐用地靠近海邊,因無需求,將變更分區使用。營建署提供

新北市一直以來都苦於沒有空間回收處理更多廚餘。且不說目前新北市每日產生約900噸廚餘中,有超過三分之二並未回收而都進了焚化爐,實際回收的200多噸廚餘,由於要找到適當用地興設廚餘處理設施相當不容易,有部分由新北市自行處理,部分需委外處理,最遠甚至要送到屏東做堆肥,增加許多碳排放。

此外,第一線進行廚餘回收的清潔隊員也是有苦難言,除了經常受限於場地太小,無法購入更大的廚餘處理機,還要因為處理過程產生的發酵氣味,遭到附近居民陳情抗議。以目前新北市自主進行廚餘堆肥量最大的土城清潔隊為例,目前該區隊每天約回收18噸生廚餘進入廠區做堆肥,廠內員工對自己製成的有機肥料相當有信心,也希望可以增加堆肥量,但是廚餘堆肥場沒有專用場址,不僅很難擴廠,也很難在營運之前和之中持續進行配套設施規劃,導致清潔隊員除了辛苦處理廚餘,還要分神安撫受不了發酵氣味而前來抗議的民眾,令人不忍。

如果淡海新市鎮這塊10公頃的土地能有部分規劃為廚餘處理設施用地,可以有效緩解新北市每日回收超過200噸廚餘的處理壓力,且因為這塊地面積夠大,可以預先設計防止異味逸散的配套設施。其實目前環保署推動的廚餘生質能廠與廚餘高速醱酵廠,都是在密閉桶槽中進行厭氧或好氧醱酵,所產生的味道可經收集處理,已不會排出異味。若擔心廚餘卸下投料過程中的味道,可要求其作業場所要保持負壓,再加上廠房周遭設置緩衝地帶,種植樹木與芳香植物,將可有效避免廠區氣味影響周圍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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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廚餘處理設施與資源回收處理廠在循環系統中的關鍵角色,它們值得擁有專屬的土地規劃,不應再委屈做其他設施用地的「偏房」。淡海新市鎮受到報導的這塊土地,之前規劃為焚化廠用地,但新北市已有三座焚化廠,焚燒量能綽綽有餘,根本不需要再新建。如今要重新討論這塊土地的最佳用途,正好可轉做廚餘處理設施用地,讓真正的環保設施進駐。內政部營建署若希望配合國家推動循環經濟政策,也可趁此機會向社會大眾的說明,焚化廠不是此時此刻我們非有不可的經濟與環境建設,回收處理廠才是!

 

參考資料:

1. 〈淡海新市鎮蓋焚化廠? 營建署:沒這回事〉,蘋果日報,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00812/PFTA7O3LNHCFZH2HCXM6UCQR6U/
2. 行政院環保署公務統計報表。
3. 〈要花錢、沒人買、回收業者不想收——廚餘堆肥的困境之路〉,窩窩,https://wuo-wuo.com/topics/enviromental/food-waste/955-2019-04-13-08-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