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廢飲料杯回收 淺談地下經濟的問題
作者:謝和霖( 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之前環保署召開研商會,邀請連鎖餐飲業者與環保團體討論如何減少一次性飲料杯之用量,同時加強回收。環保署提出之草案有三,一是請業者能夠提供自備環保杯消費者折扣優惠,二是請業者設置飲料廢容器回收筒,三是請業者以有償方式,給予攜回廢飲料杯之消費者折扣優惠,折扣金額視攜回空杯數量而定。前兩個方案基本上大家都很快達到共識,但是第三個逆向回收方案,業者與衛生署等都擔心櫃檯人員在點收空杯時,可能會有影響食品衛生之虞,而未能定案。
會中,本協會參與代表提出看法為,目前廢飲料杯並非回收管道不足,而是回收價值低加上主要的消費群(如各級學生)欠缺應將其分類回收的概念所致。若能提高其回收清除處理費的費率,比如說一個收一元,則餐飲業者勢必提高其售價,同時也會更有意願提供自備環保杯者更大的折扣優惠,如此民眾也更有意願自備環保杯,更有意願做回收(因為可領回部份的回收清除處理費),同時也不會影響目前回收管道。這看來是比較簡單的做法,然而基管會代表答覆,由於目前廢飲料杯的回收清除處理費是向製造業者徵收,目前徵收費率佔其成本的比例已達其可忍受的極限,若再提高,恐怕該回收清除處理費得改向使用飲料杯的販賣業者直接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