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垃圾島污名 創建零垃圾生態島嶼

擁有豐富海洋生態環境的小琉球,日前因為垃圾轉運契約於去年底到期,新的轉運契約卻因經費補助遲到而未能及時發包,導致垃圾堆積島上4個月,而爆發危機。雖然屏東縣政府緊急動員,並調度國軍協助,而能在短短五天內把垃圾打包,清掉450噸垃圾,但島上已有重啟小型焚化爐之議。究竟小琉球應如何面對其垃圾問題,以確保其風光明媚的吸引力?

擁有豐富海洋生態環境的小琉球,日前因為垃圾轉運契約於去年底到期,新的轉運契約卻因經費補助遲到而未能及時發包,導致垃圾堆積島上4個月,而爆發危機。雖然屏東縣政府緊急動員,並調度國軍協助,而能在短短五天內把垃圾打包,清掉450噸垃圾,但島上已有重啟小型焚化爐之議。究竟小琉球應如何面對其垃圾問題,以確保其風光明媚的吸引力?
環保署近期將提出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最大變革在把原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的廢電線電纜、廢電壓器、光碟片等12項混合五金廢料,放寬認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環保署官員指出,放寬認定標準後,這12項混合五金廢料就能合法進口,擴大國內再生業者料源;因為國內資源再生業者的技術相當先進,卻苦於缺乏回收料源,不少業者乾脆出走到大陸,新標準上路後,將有助國內再生產業發展。
不過,環保署不應只站在產業利益上考量,也必須嚴正面對下列問題。
首先,美、日等國的電子廢棄物處理技術也非常先進,為甚麼要讓發展中國家來處理?美國每年約有50%~80%的電子垃圾被出口到以中國為主的亞洲國家,而日本每年廢棄的100萬台家用電腦中,以正規管道回收煉製率不到10%,絕大部分都輸往發展中國家。因為美、日等國研究發現,雖然電子廢棄物處理技術非常先進,但考慮其外部成本,如儲放空間、空氣、河川與土壤污染等成本,還不如把這些電子廢棄物送到發展中國家處理更划算。美、日的人力與土地成本高,另外電子廢棄物的拆解是種高危險行業,工人的工資、保險和福利都會上昇,一旦出現工安事故,企業很可能血本無歸。
環保署打算修改《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將十二項於處理/輸出入階段被列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混合五金廢料(廢五金),如廢電線電纜、廢變壓器/電容器、廢電腦等改列為一般事業廢棄物,讓它們可以合法進口,擴大國內再生業者料源(註:目前我國禁止有害事業廢棄物的進口)。看守台灣協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陣線協會與立法委員田秋堇等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開放,憂心這些廢棄物的進口將加劇國內環境負荷。
電視新聞報導
黃色小鴨旋風帶起周邊攤商山寨小鴨熱賣,但近來華視新聞將山寨小鴨送驗,卻發現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含量高達26.9%,是標準值0.1%的269倍,而標檢局隨後跟進抽驗的12款玩具裡,也有一半不合格。由於會添加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的塑膠以PVC(聚氯乙烯)為主,因此我們合理懷疑這些黃色小鴨都是PVC做的。
日前我們協會人員參加某電視節目錄影,主辦單位請了幾位來賓,帶來許多塑膠玩具,讓我們用貝爾斯坦試驗(Beilstein Test)檢測這些塑膠是否含氯,結果發現不僅黃色小鴨含氯,芭比娃娃的脖子等處也有含氯反應。由於PVC是泛用塑膠中唯一含氯的塑膠,且PVC亦是塑膠玩具常用的材質,因此這些被檢測出含氯的塑膠,十之八九為PVC,而買到PVC做的玩具,就很有可能暴露於鄰苯二甲酸酯類或其他種類的塑化劑,對發育中的小孩無疑是一大風險。
PVC塑膠的回收標誌為3號,被綠色和平組織稱為毒塑膠。如果買玩具時可以先看看其是否有標示PVC或3號回收標誌,就可減少許多塑毒風險。然而許多玩具的商品標示上,材質卻常只寫著塑膠,到底是什麼塑膠卻無從得知。消費者也不可能隨身拿根銅線與小瓦斯爐,用貝爾斯坦試驗來檢測想要買的玩具。因此這樣的標示,無疑是剝奪民眾知的權益。
上街買東西,結帳時店員說:要購物袋嗎?相信很多民眾此時才想到又忘了帶環保袋,而無奈地說要。只是您可曾想過,這一塊錢,到底去了哪裡?
環保署2002年推出限塑政策,規定速食業者、百貨業者、超市等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所以民眾付費買塑膠袋的錢,就只是直接進入販賣業者的口袋。環保署又為了避免被指控圖利業者,於是要求業者要用成本最接近一元,厚度達0.06公釐的塑膠袋。這些最終成為垃圾的塑膠袋看似數量減少,重量卻增加了,整體限塑效果並不佳,反而讓販賣業者樂不可支。
然而這失敗的限塑政策,其實只要納入環保署的四合一回收制度,問題就解決了。所謂四合一回收制度,乃結合生產者延伸責任的概念,規定經政府公告為應回收物(如寶特瓶)的製造業或輸入業者,要負責其產品廢棄後回收的責任。生產者要履行其回收責任,必須要按其產品銷售量或進口量,繳納一筆回收清除處理費到環保署的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然後環保署再根據廢棄產品的回收處理量,把從生產者手中收取過來的錢,補貼給回收、處理業者;於是這筆涵蓋收集、貯存、分類、運送、處理等成本的錢,就會透過市場機制,部份流向拾荒者以及政府清潔隊的口袋裡,而能夠結合社區民眾、地方政府、回收處理商的力量,促進資源的回收。
我國資源回收率目前已高達48.82%,這是環保署相當洋洋 得意的政績,許多人也以為垃圾處理應該沒什麼大問題了。然而從另一方面來看,我們仍有高達一半 以上的垃圾在焚化,加上為補足焚化爐胃口,而讓一般事業廢棄物也進入垃圾焚化廠燃燒。只要還有這麼多座(24座)的焚化廠在運作,垃圾問題就依然是個迫切 的問題。我們如何面對被我們隨手拋棄、如此大量的物質?我們如何減少物質的使用,並讓這些物質適當地回到我們的經濟運作體系?
根據環保署統計,2010年我國大型垃圾焚化廠的灰渣產生量 有129萬噸,約為廢棄物焚化量(623萬噸)的20%,其中99萬噸是有害底渣(儘管環保署認為底渣是一般事業廢棄物,但其重金屬含量可是相當非凡,見表1),30萬噸是有害飛灰。也就是說,沒被我們回收而 丟進垃圾桶的垃圾,在焚化後仍有五分之 一要處理,並沒有消失不見;而其他的五分之四,也只是跑到大氣中影響氣候、汙染生態環境與食物,其實也沒有消失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