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不需垃圾焚化爐
在2000年前後數年期間,國內眾多環保團體與社區因為環保署的垃圾焚化政策,而展開了一波接一波的反焚化爐運動,成功阻擋了十座大型垃圾焚化廠,並讓環保署修正垃圾處理政策,確立垃圾零廢棄目標,預定2020年時要達到75%的垃圾回收率,既已營運中焚化廠則預定2012年開始除役,並於2026年全部除役完畢。同時當時環保署也宣佈未來不再興建焚化爐。而我國的垃圾回收率,也逐年提高,至今已達50%以上,使得需要焚化的垃圾還不到營運中的24座焚化廠設計處理容量的一半。若非環保署允許這些焚化廠收受可燃的一般事業廢棄物,這些日夜排放戴奧辛與重金屬的焚化廠早可關掉近一半;即使收受了一般事業廢棄物,這些焚化廠的實際處理容量,平均也只達設計處理容量的70%。
在焚化設施餘裕量如此充足的情況下,卻由於高雄市調漲外縣市垃圾處理費、台中市以自顧不暇為由拒收外縣市垃圾,而使得今年年中前,中南部部份縣市(如南投)垃圾堆置無處去,離島如澎湖也因為垃圾轉運及處理費用增加,而企圖爭取自設焚化廠。在這場根本不該發生的「垃圾大戰」鬧劇暫歇之際,環保署不思好好檢討如何避免再次發生這種垃圾調度問題,同時藉機督促與支持沒有焚化爐縣市積極減量與回收,反而在拜會澎湖縣政府時,由署長親自表達支持縣府興建小型焚化爐的決定,並允諾協助爭取相關經費(約5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