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我們透過與公部門合作,成功在新店溪畔的景美回收站建立一個細分類回收空間,邀請到30位志工協助解說工作,還因為市議員引領的媒體曝光,使景美分隊的清潔隊員也終於肯定這項任務的價值,並感到與有榮焉。只是,細分類回收對資源回收大業有什麼意義,景美細分類回收站又告訴了我們哪些前所未知的事實呢?
資源回收裡的犧牲者
在參與設立細分類回收站之前數年,我們曾有幸獲得環保署邀請,參與縣市資源回收考核工作,實地了解一般民眾把回收物交給清潔隊之後就難以看到的情形,從而發現許多從環保年報數據裡頭發現不到的問題。
雖然縣市環保局帶我們去看的回收場、學校、村里資收站,許多都可看得出來是樣板,但我們仍然發現了官方不願主動揭露的一些問題,比如平板塑膠容器(生鮮托盤與包裝盒),原來是很難靠著後端人力或機器就能分清楚的:這些外觀相似的容器,材質有可能是1號PET、3號PVC、4號LDPE、5號PP、6號PS或7號PLA,其材質辨識碼有時很難找到或看清楚,需要有很好的眼力,不太可能要求少量的分類人手去辨識一大堆平板塑膠容器的材質然後分類。而要靠機器分類,通常是要把這些塑膠容器放到一條輸送帶上,接著運用裝設在輸送帶旁邊的一台台近紅外線光譜儀,替代人的眼睛來判斷容器材質,當測到目標材質的塑膠容器時,就把訊號傳到輸送帶下方一支支的空氣槍,這些空氣槍替代了人的手,把目標容器噴出來,讓它落到一旁的籃子裡。
這種分類方式對於塑膠瓶罐沒有問題,但就不太適用於平板塑膠容器了,因為平板塑膠容器會有套疊的問題,當不同材質的平板塑膠容器套疊在一起,則空氣槍可能把非目標材質一起挑出來;雖然後端可再用密度分選法把不同密度的材質分開來,但不幸的是,1號PET、3號PVC、7號PLA密度相仿,無法用密度分選法分離,且這幾種材質又不相容,若混摻在一起就無法做成有用的塑膠再生料,結果這三種平板塑膠容器有許多雖然回收了,但最後成了垃圾!
我們也因此知道,原來清潔隊在收到玻璃瓶後,還要派人把它分三色,因為透明、褐色、綠色的玻璃瓶回收價值不一,透明玻璃瓶可再用來做成各種顏色玻璃,其再生料價格最高,因此玻璃處理廠要求回收商要把玻璃依顏色分開來。但這項工作是個繁瑣且容易被玻璃碎片割傷的工作,回收商不願意做,就要求清潔隊先分好再交給他們。因此我們的清潔隊,除了收垃圾、掃街、清溝泥、到府回收巨大家具、撕廣告貼紙外,還要派人把玻璃瓶分三色。在某些貧窮縣市、沒錢蓋遮蔭設施的清潔隊回收場,我們看到他們頂著烈日,坐在小椅子上,把不同顏色的玻璃瓶,丟到不同籃子或不同區位裡,然後看到滿地的玻璃碎片。
看見資源回收背後這些人員與資源的犧牲,我們開始思考,與其耗掉許多能資源進行末端細分類,難道不能要求身為污染者的垃圾產生源,也就是每個民眾,在丟出回收物的同時,舉手之勞做好細分類?這樣是不是更有環境效益及成本效益?這才有了東海國宅與景美分隊的案例。
於是,在實際推動細分類行動之後,我們認為有必要將結果做統整分析,試著根據資收物的類型與總量差異,對民眾與政府提出源頭減量上具體可行的建議。
細分類回收物提供的線索
我們在景美回收站試辦細分類行動兩週之後,總共服務1,982人,共裝了558袋、1,519公斤的回收物。在這些回收物中,有部份品項(包括紙類、塑膠袋、乾淨保麗龍、舊衣、廢資訊物品、光碟片、燈管、燈泡、電池、雨傘、安全帽)民眾可能會放到既設的垃圾子車、回收桶、回收袋或回收區,而非投入我們設計的分類回收櫃,使得這些品項的回收量沒有被紀錄或完整紀錄。如果把這些品項也扣除掉的話,那總共是500袋、1266公斤。這細分類回收櫃用的袋子是60cm⨯80cm的塑膠編織袋,每袋可裝40公升。
這500袋的回收物,總共16類,如下表,其中除了雜項塑膠與其他金屬製品兩項以外,其他14類是各種材質容器。鑑於容器乃是民眾每天大量產生的回收物,這資料可提供我們一些寶貴資訊。
首先,我們看到源頭減量的龐大潛力。在各類容器中,體積產生量最為龐大的是紙容器,其次才是寶特瓶,最少的是鋁箔包。如果以鋁箔包的體積產生量當作1的話,紙容器的數量是鋁箔包的18.3倍,寶特瓶則為15.2倍。紙容器包括紙杯、紙餐盒及裝牛奶的無鋁利樂包,而紙杯與紙餐盒,都是可以透過鼓勵自帶杯具與餐具的政策,大幅減量的;減量方式單純,不涉及商品衛生或保存條件等考量;甚至不涉及使用紙容器的業者利益。
若只以塑膠容器來看,體積產生量排名第一的寶特瓶,是排名第二的PP容器的1.54倍,排名第三的HDPE容器的1.85倍。寶特瓶裝的內容物是以礦泉水及碳酸飲料為主,PP容器則是豆漿、果汁、手搖飲料為主,HDPE瓶則是牛奶及洗髮精為主。
牛奶、豆漿尚勉強可稱是國人為了營養而必須多少消費一下的飲品,但礦泉水、碳酸飲料、手搖飲料等是必要的嗎?其消費量竟然比牛奶還多?可見國人花太多錢在這等可透過自帶杯具方式取代的非必要飲品了!況且,這些飲品中有部份並不利健康,喝完後剩下的廢容器雖然可回收,但回收只是減輕商品生命週期中對環境的影響,而非毫無影響,而且也為地方政府帶來龐大作業負擔。目前這些飲品中,政府只有針對手搖飲料有實施自帶杯具優惠及試辦環保杯具租賃的減量措施,其餘飲品的減量,都只仰賴教育宣導,尚無實施有效政策手段。
其次,對於到這種「每週開放五天、每天都可丟各種回收物」的社區回收站丟垃圾的民眾而言,其每次丟出的垃圾中,這16項回收物重量平均為0.639公斤,所佔體積平均為10公升,若再考量紙類等其他回收物所佔的容量,其可能需要用相當於北市專用垃圾袋中的14公升袋(尺寸為43cm×61.5cm)的袋子,來裝其回收物。對於每一固定收集時段有百人使用的回收站,其收集的回收物體積量,約在1.4-1.5立方米左右。依回收站每天的開放時段數量,服務戶數、每戶平均排出回收物頻率、回收物清運頻率,即可規劃出所需的貯存空間。
如果結合環保署回收基管會的統計數字,我們可推估出景美分隊細分類回收站的服務戶數以及每戶平均排出回收物頻率;而後面這個數字,應可供各社區在規劃細分類回收站時參考。
根據回收基管會統計數據,今年6月PET容器回收量是6,799,159公斤,PE/PP容器回收量是6,222,820公斤,考量到回收物從產出到送到處理廠,會有一段時間延遲,故可把這兩個數據當作5月的產生量。而今年5月台灣人口數為23,586,562人,因此每人每日產生的PET容器重量為0.0093公斤,PE/PP容器重量為0.0085公斤。
而對於到景美分隊細分類回收站丟回收物的民眾而言,其每次排出的回收物中,PET容器共0.091公斤,PE/PP容器共0.081公斤,假設每位民眾代表一個家庭,那麼將每戶次的PET容器回收量(0.091公斤/戶次)除以每戶人數(目前官方統計為2.65人)再除以每人每日PET容器產生量(0.0093公斤),可以得到每戶平均3.69日倒一次垃圾;若以PE/PP容器的數據來推估,可得到每戶平均3.59日倒一次垃圾。平均而言,每戶大概每3.64天會倒一次垃圾。也就是說,在這兩個星期的試辦期服務的1982戶次當中,每戶大概丟了3.85次垃圾,兩者相除,即可得到景美分隊細分類回收站於試辦期間的服務戶數約為515戶。
另外,我們可看到,1號平板塑膠容器和以平板塑膠為主的6號PS未發泡塑膠容器,體密度(bulk density)都是0.0255 公斤/升,表示各個材質的平板塑膠容器,體密度可能都差不多是這個數值;而1號寶特瓶和2號HDPE瓶的體密度則分別是0.041及0.042 公斤/升,表示各個材質的塑膠瓶罐,體密度也約在0.041 公斤/升上下,但材質較硬的HDPE稍高些。
由這兩個數據,可推算出5號PP容器中,瓶罐佔43.8%,平板塑膠容器佔56.1%,這和我們在現場看到5號PP容器中瓶罐和平板塑膠容器皆佔有相當比例的情形一致。進一步言,若把5號PP瓶罐及5號平板塑膠容器分開收集,則這試辦期間所收集的59袋PP容器中,有33袋是PP平板塑膠,26袋是PP瓶罐。
同理,以7號PLA平板塑膠容器及未標示材質塑膠容器為主的「其他塑膠容器」,體密度和5號PP容器差不多,用同樣方法可推算出這試辦期間所收集的35袋「其他塑膠容器」中,約有18.6袋(佔53.2%)是7號PLA平板塑膠容器。
平板塑膠容器的材質,主要有1號、5號、6號及7號PLA,依照試辦期間統計數據及前述推算可知,平板塑膠容器體積產生量最多的是5號PP(33袋)、其次依序是1號PET(30袋)、6號PS(20袋)、7號PLA(18.6袋),其體積量雖有差距,但不會差異太大。
4號平板塑膠容器不是沒有,但是產生量相當少,兩個星期下來累積不到1袋,約只有三分之一。由於試辦結束時尚未打包,也因此忘了於當時稱重,故在此以上述平板塑膠容器的體密度,以及印象中的袋數(抓0.3袋),粗估其重量。
再來,在必須依顏色分類的玻璃瓶中,體積產生量由高而低分別是透明玻璃瓶、褐色玻璃瓶與綠色玻璃瓶,且後兩者體積產生量其實是差不多,而透明玻璃瓶體積產生量分別是褐色與綠色的2.88倍及3.5倍。以上體積產生量的數據,可做為縣市政府規劃「分日回收」時參考!
我們還可發現,這些廢容器,在還沒有破碎壓縮前,由於有大量空隙,體密度皆不高,其中質地最厚重的玻璃瓶,體密度平均也不過0.27 公斤/升左右;再來是鐵罐的0.09 公斤/升,鋁罐則與塑膠瓶罐差不多,為0.042 公斤/升,僅接近鐵罐的一半;然後是鋁箔包與(無鋁的)紙容器,為0.038 公斤/升左右,最蓬鬆的是各類平板塑膠容器,為0.026 公斤/升。
由這樣的數據,我們發現前端細分類的一個極大好處:如果民眾在排出回收物時就能順手做好細分類,那麼收集的清潔隊或者其下包回收商,就能夠越早把這些已經做好細分類的各項回收物壓縮打包成瓶磚(分色好的玻璃瓶則是予以破碎),如此可讓一輛車載運更多回收物,節省大筆運費。而非像現在,清潔隊收集了雜七雜八、相當蓬鬆的混合回收物後,即交由下包回收商從清潔隊回收場載運到其分類場,分類後才壓縮打包成瓶磚。
綜觀這次在台北市社區推動細分類回收的經驗,雖然有些預設目標沒有達成,卻也有一些意外激起的漣漪,帶來意想不到的成果。由於環保署回收基管會於2019年7月1日,將PVC容器的回收清除處理費率,從每公斤18.5元提高到每公斤87元,比其他材質容器高7-15倍,我們本來以為應該看不到PVC容器了,因為如果業者使用合法繳費的PVC容器,根本不划算;結果我們從試辦開始以來,陸陸續續發現還是有PVC容器的存在;有的是我們的解說志工發現的,有的是目前的管理專人發現的,雖然量真的不多。
這些用PVC容器包裝的商品不一,有的甚至沒有商品名稱,不知道從哪來的,但可看出它們來自一些小餐館或路邊攤,比如說賣麻糬、涼麵的。不過,我們也發現一些大名鼎鼎的店家,使用了PVC塑膠盒來包裝他們的食品,比如說彰化老担阿璋肉圓、總店在台中大雅的金牌食品行(賣腰果酥、杏仁酥、南瓜子酥等酥餅)、位於台北南門市場號稱天下第一攤的億長御坊、賣新竹名產的福源公司向新北鶯歌的祥芳食品行批貨來賣的福源貢糖、台中大甲榮的肉鬆。
我們合理懷疑這些PVC容器的生產者應該沒有繳費,因此一一向環保署回收基管會舉報,請他們去查,其中如億長御坊,就被發現沒有向回收基管會登記繳費,並且在知道要繳費後,決定改用5號PP;更令人振奮的是,回收基管會執秘在知道阿璋肉圓竟然使用含有高量塑化劑的PVC包裝盒後,向我們表示考量禁用PVC用於食品容器,畢竟在高費率引導下,PVC已經快要退出食品容器市場,禁用對業者已影響不大,卻能保障不知情民眾與無法發聲的環境免受塑化劑與戴奧辛的影響。
另外,台東東海國宅和景美分隊細分類回收站的設置經驗,已獲得環保署回收基管會的肯定,並促使他們開始規劃要把這種作法推廣到集合住宅,希望透過物業公司、民間清除業者以及地方環保局的合作,把回收商不要的低價回收物,讓民眾於排出時即順手做好細分類,再由民間清除業者載到地方環保局指定場所,然後由環保局委託的回收商載走。希望幾年後,低價回收物被丟入垃圾桶載到焚化廠的現象能夠走入歷史。
景美分隊細分類回收站還在持續運作,持續改善,因此這段旅程也還沒結束,或許即使我們不再插手,也不會結束。儘管這段旅程的路線和我們剛開始想像的有點不一樣,但這個過程的點點滴滴,我們從中所獲得的經驗,至少對我們而言,是相當寶貴的;對這個國家社會,也多少有點用處。
為了三十名解說志工的熱情參與,為了北市環保局願意從繁瑣例行事務中抽身、不厭其煩的協力推動並仔細考量我們的建議,也為了景美分隊人員能夠理解我們理念、勉力配合並忍受過程中帶來的些許不便,我們忠實紀錄此過程,並衷心希望它能成為帶來改變的示範點。
最後,我們把和台東環保聯盟一起推動的東海國宅細分類回收站,和景美分隊細分類回收站的推動經驗做個比較,將兩者差異整理如下表。我們希望各地環保局還有住在集合住宅的民眾,能夠吸取經驗後,一起來改善社區的分類回收模式,補強物質循環利用的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
比較項目 |
景美分隊 |
東海國宅 |
心得 |
管理者 |
北市環保局 |
社區管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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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時間 |
早上5:30到晚上11:00 |
早上晚上(七點起)各兩個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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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不只是附近居民,還有騎機車或開車上下班的居民 |
住戶為主,但也會有鄰近社區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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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方式 |
細分類與粗分類新舊制並存 |
只有一套細方類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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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容器分類方式 |
七種 |
寶特瓶、其他瓶罐、平板塑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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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祕書長。
- 發表日期: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