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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要推動「細分類」回收?問答集

    一、基本概念題

Q1 甚麼是細分類回收?

資源回收雖然是台灣各縣市無一不與的環保政策,分類回收的細緻程度卻有地方差異,最粗略的分類可分為「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和「廚餘」三類,稍微加強的做法則會將資收物再分類為「塑膠」、「金屬」、「玻璃」、「紙類」等等,而我們要推動的細分類回收,則是將各種資收物材質再分類為20種以上,包括紙類可分為三種(紙餐盒、鋁箔包、紙張)、容器類塑膠至少可分為七類(材質1-7號)、金屬可分為三類(鐵罐、鋁罐、其他金屬)、玻璃也可分為三色(綠色、褐色、透明);此外還有非容器塑膠、電器用品或其他生活用品等等(參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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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為什麼回收要分類到這麼細?

我國並不欠缺可以把垃圾再生變成資源的工廠,而是欠缺良好的連結。大家是否想過,自己分類出來的資收物真的100%再循環利用嗎?如果沒有,是哪裡出了問題?

目前各縣市政府大多只要求民眾垃圾分成三類,資收物在被清潔隊回收之後,會變賣給回收商分類,分類後再由回收商依材質變賣給不同的處理商。但清潔隊在把資收物交給回收商前,必須挑出回收商不收或回收商希望清潔隊先做好分類的東西,比如說玻璃、保麗龍。以玻璃為例,清潔隊在收到玻璃瓶後,還要派人把它分三色,因為透明、褐色、綠色的玻璃瓶回收價值不一,透明玻璃瓶可再用來做成各種顏色玻璃,其再生料價格最高,因此玻璃處理廠要求回收商要把玻璃依顏色分開來。但這項工作是個繁瑣且容易被玻璃碎片割傷的工作,回收商不願意做,就要求清潔隊先分好再交給他們。因此我們的清潔隊,除了收垃圾、掃街、清溝泥、到府回收巨大家具、撕廣告貼紙外,還要派人把玻璃瓶分三色。在某些貧窮縣市、沒錢蓋遮蔭設施的清潔隊回收場,我們看到他們頂著烈日,坐在小椅子上,把不同顏色的玻璃瓶,丟到不同籃子或不同區位裡,然後看到滿地的玻璃碎片。

另外,大部分回收商雖然有機器設備可以分類,但過程中仍需要有人力協助揀選,且這套分類技術不見得適用所有東西,比如平板塑膠容器(生鮮托盤與包裝盒)。這些外觀相似的容器,材質有可能是1號PET、3號PVC、4號LDPE、5號PP、6號PS或7號PLA,其材質辨識碼有時很難找到或看清楚,需要有很好眼力,不太可能要求少量的分類人手去辨識一大堆平板塑膠容器的材質然後分類。而要靠機器分類,雖然有近紅外線光譜儀可以判別材質,有空氣槍替代人手把目標容器挑出來,但不幸的是,平板塑膠容器會有套疊的問題,當不同材質的平板塑膠容器套疊在一起,則空氣槍可能把非目標材質一起挑出來,如果單靠這方式把平板塑膠容器分乾淨,同樣的流程要多跑好幾趟,分類成本高昂,在回收物價廉下,很少回收商願意這麼做(這也是為何甚少回收商會主動收購平板塑膠容器)。雖然後端可再用密度分選法把不同密度的材質分開來,但不幸的是,1號PET、3號PVC、7號PLA密度相仿,無法用密度分選法分離,且這幾種材質又不相容,若混摻在一起就無法做成有用的塑膠再生料,結果這三種平板塑膠容器有許多雖然回收了,但最後成了垃圾!

有鑑於此,我們認為更好的回收策略,應該不是由清潔隊員去進行繁瑣的挑揀工作,或者仰賴回收商耗費人力、能源且無法適用所有東西的分類技術,而是成立定點回收站,讓身為資源消耗者及垃圾產生者的每個民眾,在丟出回收物的同時,舉手之勞做好細分類。

參考資料:《細分類回收站告訴我們的事》

Q3 我們不是有付垃圾(清除處理)費嗎?可以請人來做細分類啊?

目前多數縣市的垃圾費都是隨水費徵收,僅有雙北以專用垃圾袋隨袋徵收垃圾費,但不論哪一種徵收方式,我們付出的垃圾費其實是偏低的。以2017年為例,採隨袋徵收的地方,台北市花了73億處理生活垃圾,卻只有5%透過專用垃圾袋徵收;新北市則花了56億,也只有10%的比例向民眾徵收,其餘的經費從市庫支出,白話來說就是「全民買單」,不論你的垃圾量多寡,大家共同承擔!這其實是不公平,不符合「污染者付費」原則的;如果要合理反映各縣市環保局及清潔隊為了提供民眾垃圾清除處理服務所花的成本,那麼各縣市的垃圾費都應該要調漲好幾倍。

而現行各縣市花在垃圾清除處理業務的經費,都已不足以讓清潔隊收集的回收物好好分開來,如果還要求他們請人幫你做細分類,要再請多少人,花多少錢呢?您願意為此再調高垃圾費嗎?還是要繼續享受廉價垃圾費,卻不願負擔任何責任,這等於默許了體制壓榨剝削辛苦的清潔隊員;而清潔隊員也是人肉做的,不可能無限承擔這社會賦予的責任,結果就是我們的資源回收有部份就是做半套。

再次強調,垃圾清除處理本是身為垃圾產生者的大家自己必須負責的,我們只是透過法律或契約委託給清潔隊或民間清除業者;如果人人能夠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多盡點本來就是自己該盡的責任,在社區裡一起找出適當空間設置細分類回收站,一起親手做好細分類,一起為細分類後的各項回收物找出循環利用管道,一起思考如何避免產生垃圾,除了可降低後續分類過程中的麻煩以及環境負擔之外,也可降低委辦成本,更可凝聚社區,不是很好嗎?而非像現在,大家把垃圾丟給清潔隊或民間清除業者後就撒手不管,還要他們做到多細緻,卻不想付出更多垃圾費!

為了讓丟垃圾的人為自己的污染付出合理成本,我們在推動細分類回收的同時,也一併推動「垃圾費合理徵收連署」,如果您也有感於大量的廢棄物回收分類不易,且不忍再見到清潔隊員在人手不足又惡劣的環境下超勞工作,請進入我們的連署頁面讀取更多資訊

    二、實務執行題

Q4 細分類回收在台灣有推動先例嗎?

從2019年開始,看守台灣協會已經在兩個社區協助建置了可持續的細分類回收站,一是台東市東海國宅,二是位在台北市清潔隊的景美分隊(請點連結了解成立細分類回收站的過程)。這兩個細分類回收站成立的過程都經歷多方與多次溝通協調、各部門互相合作,並經由媒體曝光,獲得居民肯定。東海國宅在實施細分類回收之後,回收率達到七成(一般社區約為4-5成);由這兩個社區案例可知,細分類回收在台灣確實可行,也確實可以提高資收物回收再利用比例,最困難的只是社區中是否有人願意踏出行動的第一步。

Q5 要在哪裡做細分類回收?

以垃圾車沿著大街小巷進行移動式的廢棄物收集工作,勢必很難進行資收物的細分類,因此我們的建議是在各社區內找一塊適當空間,設置定點細分類回收站,提供社區民眾自由前往放置回收物,大家沒有趕時間的壓力,會更有耐心進行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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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細分類回收站需要專人管理嗎?

需要!根據我們的經驗,開站前兩週為適應期,這段期間會需要較多人力,向社區居民解說如何細分類;且回收站開放時間越長,需要人力越多。以我們的經驗,只開放早晚各一個時段的台東東海國宅,在適應期約動用7名解說人力;而幾乎全天開放的台北市景美社區,在試辦期共有30名志工參與,輪班協助引導居民進行分類回收。適應期後,大部分社區民眾已經熟悉分類方式,則每個時段只需一名管理專人,監督及協助民眾細分類,避免民眾丟錯或者幫忙辨識材質,並負責把已經裝滿的資收物貯存起來。

其實在許多集合住宅,目前都有清潔人員幫忙把民眾粗分的資收物再細分開來,然後變賣給回收商;如果民眾親手做好細分類,這些清潔人員就可以省下細分類工作,轉而充當回收站管理專人,提昇其職業高度。如此,推動細分類回收站,不見得會增加管理人力,而且一定可增加社區的回收變賣收入。

Q7 細分類之後的資收物如何處理?

在成立社區細分類回收站的同時,應找尋可以前來收取這些資收物的回收商。我們在東海國宅的推動案例中,回收物以往是由清潔工阿姨變賣,成立細分類回收站後則改由國宅管委會自行變賣,變賣所得則成為大樓管理員的加菜金。國宅居民幫忙找到一家在地的回收商,定期開車前來收購,而回收商不收購的部份,如玻璃瓶、塊狀保麗龍,他們則聯繫台東市清潔隊來回收。

    三、公民提問題

Q8 各種塑膠包裝上面的標示真的很小,不能做更清楚的分類標示嗎?

這一點確實是政府需要加強要求和管制之處,我們會持續向環保署建議。環保署應儘速要求平板容器必須要有清楚的材質標示(比如,除了容器本身上的標示外,也要在標籤紙上標示;或者依材質之不同,於容器上以不同顏色油墨噴印材質標示),或引導其材質朝單一化方向發展。

Q9 哪裡有經費可以支持成立社區細分類回收站的行動嗎?

社區自主進行分類回收後變賣回收物,會產生些許金錢價值,然而因為目前環保署公告應回收物的補貼費率太低,回收工作很難有利潤可言。我們在東海國宅試辦時,整個社區累積近四天的回收量,裝滿一整個中型貨車,卻只賣了282元!雖然社區居民不在意這些錢的多寡,但對於仰賴回收維生的民眾而言,這叫人情何以堪。因此除了要加強源頭分類以提升分類品質之外,環保署更應儘速提升公告應回收物的補貼費率,以提振回收市場!此外,補貼費率若能提高,社區也許還可以透過變賣回收物所得,補貼回收站管理人員的薪資。

Q10 我有興趣在自己的社區成立細分類回收站,第一步該怎麼做?

您可以先進行「垃圾成分分析」,也就是統計社區丟出來的垃圾當中,哪些類別各佔多少比例,了解社區資源回收還有多少成長潛力,並以此為基礎,凝聚社區共識,包括取得社區管理委員會或里長的同意,然後一起尋找適當空間,討論細分類項目與管理專人來源。您也可以與我們聯絡,詢問更多成立細分類回收站的資訊。

――〉〉循環經濟需要社會力――台東最大國宅改造社區回收站的故事

――〉〉公私部門跨領域合作,可能嗎?(景美細分類回收站系列)

――〉〉關於垃圾分類回收:廢棄物未細分類回收就送焚化爐,我心不安


附註:
  1. 台東市東海國宅成立細分類回收站的個案介紹
  2. 台北市景美回收站轉型細分類回收站的個案介紹
  3. 前往「垃圾費合理徵收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