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台灣 Taiwan 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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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徵能源稅創造多贏新局

馬政府信誓旦旦要推動稅改,並以證所稅為首要目標。本人認為馬政府找錯目標,因為台灣目前最迫切的稅改是開徵能源稅,進行「綠色租稅改革」。以課徵能源稅來反映化石燃料使用與石化產品煉製過程中對環境與健康之衝擊,並鼓勵節約能源與增進能源使用效率,達成多贏的結局。

眾所皆知化石燃料使用與石化產品煉製過程中,皆會對周遭環境與民眾健康造成衝擊,但由於台灣能源相關稅賦偏低,使得其所造成的外部成本無法內部化,造成社會福利的淨損失(dead weight loss)。這也等於鼓勵耗能產業之發展,並減少節能減碳之誘因。歐洲各國皆藉由能源稅的課徵,一方面將其外部成本內部化,另將此稅收用於調降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費,減少另一種社會福利的淨損失,使得社會資源做更有效率的配置。論者稱此為「雙重紅利」效果,此類租稅調整又稱為「綠色租稅改革」。

經濟: 

在地行動 拯救未來

號稱有4萬多人參與的里約+20地球高峰會已於6月22日落幕,並發表了《我們希望的未來》這一文件。該文件洋洋灑灑,共53頁、283條文字,涵蓋永續發展的各個層面,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聲稱這是多邊主義的重大勝利,因為各國透過這份文件,重申他們對永續發展的政治承諾,同意建立一套永續發展目標,並設立關於永續發展的高階政治論壇。同時該份成果文件也「呼籲」各國採取廣泛行動,比如說發展綠色經濟來達成永續發展、強化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角色、提倡企業永續性報告的措施、採取比GDP更進一步的方式來評估國家福祉、建立永續發展的籌資策略、採行十年的規劃架構來處理永續消費與生產的議題。

綠色經濟中的新貨幣想像

2012年聯合國永續發展大會正在巴西里約進行,據環境資訊協會記者莫聞6/18的報導,前巴西環境部長席爾瓦演講倡言:「近代文明面臨崩壞的臨界點,想法和觀念要如何轉變,是每一個人都應思考的課題;我們已花了太多費用來拯救金融危機,卻只願意付少許的錢來拯救環境危機。」

陳虹穎女士也在〈當永續發展對上亞太軍備競賽〉一文中,點出此次會議七項議程(就業、能源、糧食、水、海洋、城市、災害)缺漏了「廢除軍備」這重要的轉型方向。本文試著對綠色經濟中的「貨幣制度」做建言。

如果拿人體來比喻國家或經濟體,分成骨、肉、靈不同層面來看待,那麼思維、價值觀,是抽象無形的靈性層面;商品、原物料、勞務的交易,是肉體、組織、器官的層面;政策法律的剛性規範,則像是骨骼一般;文化傳統像是DNA,代代傳承又不停變異。

金融、貨幣,是身體中哪個部分呢?血液與紅血球,供應營養各地區、各器官的生命活動。但是,當今的貨幣不會衰敗,它不斷成長、再成長,讓組織器官長大再長大,代價是消耗越來越多的能資源。地球只有一個,但國家、經濟體有很多個,相互競爭著養分。以美國、美元為首,引領全球經濟系統的擴張。

經濟: 

社區之環保為用大矣

社區(Community),是一個常聽到的名詞,在生態學上也可翻譯為「群落」,表示一群共同生活存在的生物,與其生存環境(或說棲 地)所組成的一種互動、共生的結合體(或社群),也有翻譯為「共同生活體」、「命運共同體」等。

19世紀德國社會學家F.Tonnies認為,社區指的是具有根源、道德一致、親密及友誼的連結;成員對團體認同,具有生命共同的一體 感。社區是以生存、生活和生涯發展為目標,以友誼、互助和感情為特性(林振春,1995)。在社會學上之定義,依徐震(1992)之整理彙集,指「社區」 應包含居民、地區、共同關係、社會組織以及社區意識等五項要素;並提出綜合的應用性定義:「社區,是一居住於某一地理區域,具有共同關係、社會互動及服務 體系的一個人群」。(可參見:崇維的部落格--新浪部落

台灣的「社區」,在行政組織上,可相當於「里」、「鄰」,或村落、街坊,其組織定位及範圍,原則上不是很嚴格的,主要在其功能及精神。 在環境問題上,很多個人生活上、街道角落的環境問題,生活品質維護及污染防制、安全防護等,宜以社區自治及自我管理的要求,追求解決及改善。

治水先保林

101 年6月10日起,由西南氣流引發今年最強梅雨鋒面,連續三天重創全台,根據農委會土石流監測系統的監測,有389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域達到紅色警戒標準,達到黃色警戒的土石流潛勢溪流域也增加到414條,水利署亦公佈18座水庫正洩洪、溢流或調節性放水,一級淹水警戒區域也從11日發布時的4個縣市,增至9 個縣市。全台有6萬戶停電,農損逾5億元,同時造成六死四傷一失蹤。知名風景區如南投廬山溫泉、清境農場、梨山、阿里山,無一倖免。

內政部長李鴻源受訪時就防災專家的專業角度指出,由於山上有太多鬆動的、含水的土石,災情可以預見,且由於莫拉克風災至今,我國的防災、救災等,從未被真正檢視,莫拉克風災造成12億的土壤鬆動,當時沖下來的4億噸,山上遺留有8億噸土石。

山林水土: 

塑化劑事件一年後 政府做了什麼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祕書長

塑化劑事件自爆發以來已經過了一年,這個廣受注目的事件,引起了社會對食品安全、毒性物質管理與塑膠製品氾濫等種種議題的討論。然而,除了將違法亂紀者繩之以法,並將七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納入第1、2類毒性化學物質以加強流向與使用上的管制外,政府是否也一併檢視國人的種種塑化劑暴露途徑,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國人健康?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如果有任何動作,也如牛步。以醫療用品為例,添加塑化劑的各式PVC軟袋、軟管,依然大量使用,完全沒有受到限制,讓最脆弱的病人直接承受塑化劑的危害。

衛生署雖然比照歐盟訂定了五種塑化劑的每日耐受量(TDI)參考值,卻束之高閣,沒人參考,並未依此檢視超過此耐受量的暴露途徑該如何斬斷。根據美國FDA報告,採用PVC輸液軟袋與軟管的各式療程中,DEHP的暴露劑量接近或超過衛生署的每日耐受量者(0.05 mg/kg bw/day),比比皆是(見表一)。然而衛生署除了一紙公文要求相關醫療器材業者於一年內要標示外,再無其他措施。如今一年已過,許多相關醫療用品並沒有標示,也未見衛生署有任何動作,難道連這種效果微薄的措施,也只是虛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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