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F/RDF的前世今生 —— 可燃廢棄物的種類及它們的去處
SRF的料源
《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雖然自2020年至今已經修改四次,但其容許做為SRF料源的廢棄物種類,變動不算大。故我們以現行規範中的SRF料源,進行探討。
目前容許做為SRF料源的廢棄物種類,可分成塑膠類、橡膠類、紙類、木材類、織品纖維類、其他生物質類、垃圾等七大類,再依廢棄物代碼,又可分成二十四種。其中垃圾一類,包括: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一般垃圾(H-0001)、事業員工生活垃圾(H-0002)等三種,由於成份複雜、分選困難,並非SRF製造廠的收受對象,也非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當初規劃SRF政策所考量的重點。目前垃圾的燃料化,只有雲林有將其垃圾透過MBT(機械生物處理)設備進行乾化破碎篩分處理,將可燃部份製成燃料棒送台塑石化六輕廠區的循環式流體化鍋爐當輔助燃料;花蓮則是將其垃圾送台泥和平廠的氣化爐,熱裂解產生可燃氣體送入水泥窯的預熱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