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塑膠垃圾好朋友 —— 台灣塑膠廢棄物進出口概況
廢塑膠進出口情形及其來源國與接收國
在高熱值、高碳排廢塑膠未能好好減量及回收再利用的同時,我國每年還在進出口廢塑膠,2012年至2023年來的廢塑膠進口量約在15萬噸到42.9萬噸之間變動,平均是24.4萬噸;出口量則在4.3萬噸到15.8萬噸之間變動,平均值是11萬噸。(如圖1)
在高熱值、高碳排廢塑膠未能好好減量及回收再利用的同時,我國每年還在進出口廢塑膠,2012年至2023年來的廢塑膠進口量約在15萬噸到42.9萬噸之間變動,平均是24.4萬噸;出口量則在4.3萬噸到15.8萬噸之間變動,平均值是11萬噸。(如圖1)
台灣雖然是個蕞爾小島,沒有多少化石燃料礦產,卻是個石化王國,同時扮演著塑膠加害國與受害國的角色:每年從國外進口大量原油、塑膠料或者是廢塑膠,生產成塑膠料或塑膠品,然後再大量出口。根據環境部粗略的物質流盤點,2022年台灣國內產業為了生產製造、銷售販賣及使用塑膠料/品,從國外進口982.1萬噸的原油、136.2萬噸的塑膠料、24萬噸可再生的廢塑膠(以「產業用料」1名義進口),以及58萬噸的塑膠製品,加上從國內回收的廢塑膠104萬噸,總共吸納了1304.3萬噸來自世界各地、處於塑膠不同生命週期的物料或物品。
目前國際間大力鼓吹廢棄物燃料化的倡議者們,多宣稱廢棄物衍生燃料的優點有以下幾點:
然而這些優點卻只是針對廢棄物整個生命週期中的廢棄部份做分析、並且是跟最劣等的方法(燃燒化石燃料、掩埋場)做比較,並未通盤考慮物質的生命週期,包括開採、製造、配輸、使用、廢棄……等所有階段的資源消耗和排碳量做比較。例如宣稱「相較於傳統化石燃料排碳量較低」這說法極有爭議,因為廢棄物燃料中的熱值主要提供者是塑橡膠,是源自化石燃料之材料,燒塑膠等於燒化石燃料,碳密集度不相上下,有的甚至更高。
另外單單鼓吹這些優點,卻也忽視了燃燒廢棄物會直接產生或衍生的負面效應,拿著放大鏡檢視著RDF的各國環保組織,除了憂心廢轉能這種破壞資源的處理方式為各國所仰賴,而妨礙零廢棄目標達成之外,所關注的大抵不出兩個問題:
紀錄中最早使用廢棄物作為燃料的,大約是在19世紀末期,英國將城市產生的固態廢棄物(Municipal Solid Waste)拿來燃燒,以產生蒸氣1。當時並沒有分選和進行加工,頂多就是將巨大垃圾排除之後,其它就以廢棄時狀態直接焚燒,約等同於表1中的RDF-1定義的生垃圾,不久之後美國、德國與日本相繼仿效。1890年代在紐約,會以人工方式先將有價物質、例如金屬挑選出來,餘下的垃圾才送入焚燒用來發電。20世紀上半,美國已投入發展廢棄物燃料化的技術。1950年代有水泥公司開始焚燒廢輪胎作為燃料,1980年代中期德國的水泥產業也開始使用廢棄物作為輔助燃料。當時水泥產業想要這麼做的理由只是為了找到更便宜的化石燃料替代品,這個理由今日還存在,不過RDF身上又多了幾個金玉其外的標籤:廢轉能、循環經濟、減少碳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