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廢棄物的種類及它們的去處 —— 木材類
木材看來很單純,但和其他廢棄物一樣,前頭加個「廢」字,就不見得單純。產生廢木材的部門很多,但其再利用管理方式卻沒有納進環境部主管的《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中,而是散落在各部會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中,隱隱透露著不單純。
好的木製家具,稍微整理一下就可以二手品賣出;不堪用者,也可以裁切成板材,用來製作新的木製品;或者破碎成木屑,再加膠合劑,高溫壓製成板材。這樣的再利用機構,目前有16家,整體量能是每年約7.7萬噸。相對地,廢木材的事廢申報產生量,每年就有12.8萬噸,而且申報產生量並非全部的產生量,所以還是有些廢木材,在破碎成木屑後,拿去當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