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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洗番你燒垃圾 —— 推動廢棄物燃料化的政策搖籃

垃圾成山情險峻 填海焚化納循環

在經濟高度發展下所導致的廢棄物增加,以及資源與廚餘回收成果在市場不利因素紛飛下的止步不前甚至下滑,於是新竹市、南投、雲林、台東、花蓮、澎湖等無焚化爐縣市以及桃園、台中、台南等近年高度發展縣市,暫置在掩埋場上的垃圾,一座座長高成山,至今已累積到84萬噸。而因無處可去而暫置在事業單位場所的事業廢棄物,主要是鋼鐵爐碴與副產石灰,於2018年站上613.8萬噸的高峰,至今仍有514萬噸。(圖1)

在這沈重的廢棄物處理負擔下,前環保署提出的循環經濟行動計畫,雖然說要「接軌國際趨勢,廢棄物管末處理需轉變為源頭減量與資源循環」,內容主要還是從末端處理思維出發,考量的是:1

  • 廢棄物處理設施申設不易;
  • 廢棄物去化量能不足、清理費用高;
  • 廢棄物處理面臨轉型,短期需將廢棄物累積暫存量去化;
  • 部分再利用產品缺乏市場競爭力,銷售管道受阻,致假再利用非法棄置情事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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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台灣協會
圖1. 2015-2023年台灣廢棄物累計暫存情形

在前環保署提出的資源循環推動架構中,可看到他們兩個獲得行政院核定的方案中,一個是要把焚化底渣與鋼鐵爐渣、轉爐石等拿去填海造陸的綱要計畫,另一個則是2022年9月行政院核定的「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該方案將無法量能平衡(即去化管道不足或容易被拿去亂丟者)而須規劃具體改善措施或落實管理者,依其特性分成可燃廢棄物、無機廢棄物(即焚化底渣與鋼鐵爐渣、轉爐石)、禽畜糞尿等有機廢棄物、化學品廢棄物,要求各部會分工合作解決問題。(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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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
圖2. 前環保署提出的資源循環推動架構

經盤點認為須規劃具體改善措施或落實管理且被歸入可燃廢棄物的,包括廢塑膠、廢木材、廢橡膠、廢纖維、廢紙混合物、廢樹脂、複合包材等,而政府既然以「可燃」為這些廢棄物的主要特性,其規劃方式當然是以焚化及燃料化為主。這可從該署提出的另一張簡報中看出來(如圖3):在這裡,該署把塑橡膠、ASR(汽車粉碎殘餘物)及化石燃料加工製品等人造的碳氫化合物歸類為有機化學資源,而其提出的對策全都是能源化/燃料化的方法,包括熱解、氣化、焚化、油/氣/熱回收(固體再生燃料),只有純化與轉化可歸屬於資源循環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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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
圖3. 前環保署提出的資源循環推動策略

在這樣的末端處理思維下,「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中接著說,可燃廢棄物「每年處理設施處理量不足 19.7 萬噸(註:2020年數據),目前累積暫存量 44 萬噸。」而其策略,則是:

  1. 完成工業區、科學園區環保用地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
  2. 新設工業區或科學園區之相關環評文件中,應要求承諾環保用地須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或資源化設施,及其於營運前期得收受區外廢棄物,以符經濟規模,並原則應於園區開發前期完成設置。
  3. 輔導業者源頭減量,及依廢棄物性質分類分流清理。
  4. 協助排除設施申設相關土地、能源、財稅及勞工等可能投資障礙,協助推動設施申設相關環評程序,並調和各級環保機關許可法令及程序。

前面兩點的意思,就是要在既有或新設的工業區及科學園區中,蓋事業廢棄物焚化爐或其他能源化設施(比如使用SRF的工業化鍋爐)。而其具體分工與期程,則如圖4。

圖4. 行政院核定「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表三,跨部會推動廢轉能分工表

跨部會合力點火 焚化烽火遍台島

在經濟部、前環保署與國科會的分工輔導業者設置下,規劃從2021年到2025年,將增加118.6萬噸/年的設施處理量能,包括SRF使用設施,如大園汽電及三家紙廠(永豐餘、正隆、廣源)的鍋爐,揚堡及台灣立方的SRF專燒爐;還有發電效率較高、所謂的「先進」焚化爐,如桃園生質能、南科資源再生、新竹縣高效能(新竹縣政府招商設置的BOO焚化廠)、位在彰濱工業區的豐郁、鼎勝綠能(經濟部BOT招商設置,即晶鼎焚化廠)、位於柳營科技工業區的旭優焚化廠(豐郁、鼎勝及旭優均為混燒污泥及廢塑膠混合物等可燃廢棄物的焚化廠)及新創環保科技(有害事業廢棄物焚化廠),遠高於該方案中說的「不足19.7萬噸」。

這樣的規劃,等於新焚化政策假資源循環之名再起,不僅令人失望於毫無具體推動源頭減量與循環利用的措施,也令人大起疑慮,2025年後,已把暫置的可燃廢棄物完全消化後的龐大處理設施,到底要從哪裡收受料源?會不會進口SRF(或進口廢塑膠再製成SRF)進來燒?

該可燃廢棄物處理設施推動期程及分工表中所列,除台灣立方的SRF專燒爐及鼎勝綠能的晶鼎焚化廠目前因為遭到社區民眾強烈反對而暫緩,不知是否會繼續興建外,其餘不是已經設置完成並運轉中,就是已接近完工運轉。

另外,和台灣立方的SRF專燒爐同樣位於桃園科學工業園區、同樣遭到社區民眾強烈抗議而暫緩興建的另外兩座SRF專燒爐,分別為可寧衛及立疆(日勝生投資),還有彰化二林的榮成紙廠也打算新設可燒SRF的汽電共生鍋爐,這些因為覬覦「垃圾市場榮景」而由民間自發投入的設施(可能還有更多),都未列在該表中,表示未來幾年新增的處理設施,可能還會遠大於118.6萬噸。

前述規劃是針對事業廢棄物部份,至於已在掩埋場上累積到84萬噸的生活垃圾,相關縣市政府也紛紛透過前環保署的「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對垃圾處理設施的先期規劃經費補助及促參法的招商機制(或者自行逕依促參法),規劃設置焚化爐、氣化爐或SRF製造設施,包括桃園依據促參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BOT模式自行招商設置,涵蓋焚化廠(660噸/日)、掩埋場與廚餘厭氧醱酵廠的生質能中心;新竹縣在「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補助先期規劃經費下,再透過促參法BOO模式與翰揚科技簽約設置的焚化廠(500噸/日);花蓮縣依據促參法BOO模式招商而由台泥和平廠得標設置的垃圾氣化爐(200噸/日);雲林在「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補助,設置的生物機械處理設施產製SRF供台塑石化循環式流體化床鍋爐(CFB)當輔助燃料;還有台東縣仰賴「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補助整建經費,啟用已經停擺十餘年的台東焚化廠(300噸/日)。

SRF/先進焚化設施推動政策布局

前述的「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與其說是一個未來施政願景的規劃,倒不如說是一連串政策布局的總結。

這些設施之所以如雨後春筍一一出現,有推力、有拉力,有市場動機,有政策誘因。在推力部份,首先是前述眾多「重經濟、輕環境」因素造成的廢棄物產生量過多,導致廢棄物處理費用高漲。 比如根據前環保署2019年委託專案計畫報告指出2,當時高熱值廢棄物焚化處理費用約為以往之2~3倍(約為8,000~9,000 元/噸),這讓收廢棄物產製SRF的事業變得有利可圖,而具有工業鍋爐並得以SRF當輔助燃料的工廠,也能因廉價(甚至可收費)的SRF燃料而得以節省大筆燃料成本;至於拉力部份,則在政府一連串的政策鼓勵,分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