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垃圾是燃料??? —— 廢棄物燃料化與貿易破口
既然有了巴賽爾公約的制衡力量,再加上前面所提塑膠廢棄物當中有可能存在的一堆有害化學物質,乍看之下似乎RDF應納入巴賽爾公約的廢棄物分類清單中,是自然而然之事,或者說好歹那些未經過分選加工、可能殘留有害物質的RDF(例如RDF分類表當中的RDF-1)必須受到公約管制。但現況則是廢棄物燃料化貿易在國際間大行其道,巴賽爾公約的效力無法有效涵蓋這個部份,因為還存在一個尚未定義共識的破口:「RDF到底該算是廢棄物還是燃料產品?」
既然有了巴賽爾公約的制衡力量,再加上前面所提塑膠廢棄物當中有可能存在的一堆有害化學物質,乍看之下似乎RDF應納入巴賽爾公約的廢棄物分類清單中,是自然而然之事,或者說好歹那些未經過分選加工、可能殘留有害物質的RDF(例如RDF分類表當中的RDF-1)必須受到公約管制。但現況則是廢棄物燃料化貿易在國際間大行其道,巴賽爾公約的效力無法有效涵蓋這個部份,因為還存在一個尚未定義共識的破口:「RDF到底該算是廢棄物還是燃料產品?」
據報導,日前(6/6)環境部長彭啟明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針對垃圾在部份縣市掩埋場上堆積成山,從2018年的21萬噸成長到2023年底的84萬噸,六年增加4倍的嚴峻問題表示,「目前全國有24座焚化廠正在升級整備,預計每年可處理廢棄物總量能約650萬噸,加上正在興建的5座,預計2027年29廠總處理量能可達每年700萬噸,最快2036年可將這84萬噸暫置垃圾完全去化。」「因此針對短中長程規畫,彭啟明指出,短程將協調各縣市推動固體再生燃料(SRF)的廢棄物循環;中程則提升焚化爐處理量能,預計2027年總處理量達每年700萬噸;長程則在今年底推出「資源循環法」草案,讓廢棄物轉廢為能。」1
上市場買菜,是現代人的日常;而常常隨著大包小包食物帶回家的,除了塑膠袋之外,還有許多用來盛裝生鮮食品、被歸類為「平板容器」的塑膠托盤與包裝盒。在越來越多人口往都市集中、都市持續擴張蔓延的現況下,食物從農場到餐桌的距離拉遠、環節變多,要避免不用這些平板塑膠容器,對商家而言並非易事;然而,這些不容易從源頭減量、應該要大力回收的平板塑膠容器,其回收率卻遠低於最該從源頭減量、常常用於盛裝不必要飲品(瓶裝水與含糖飲料)的塑膠容器「寶特瓶」!儘管我們在櫃台付款把這些盛裝著食品或飲料的塑膠容器帶回家時,都已付出一筆用於其「回收清除處理」的資源回收費用,平板塑膠容器和寶特瓶廢棄後的身價與命運卻大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