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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與節能減碳

被忽略的情境

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主辦、環保署承辦的國家永續發展會議,於4月22日的世界地球日中平和的落幕。在採取「審議式民主」的會議形式下,環保人士、產業界與政府各部會代表,皆可表達自己的看法,雖因時間限制而不能暢所欲言,但仍對於許多大大小小的行動策略達成共識;然而對於較重大的變革或管制策略,則仍有許多爭議,而未達成共識。尤其是延續自2005年全國能源會議的爭議焦點,即溫室氣體減量的目標與期程。

環保人士要求二氧化碳排放量減量目標,至少應維持1998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即於2020年時將二氧化碳排放量回歸至2000年的水準。而經濟部則細細衡量過去幾年的毫無作為與遠見,致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年高昇;又審慎站在財團立場,將幾個尚未通過環評的重大投資破壞案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納入規劃,而提出另一期程,大幅放寬減量目標。在經濟部規劃的情境下,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將一直成長至2025年,然後才進行總量管制,逐年降低。在目前地球對人類活動容忍度已瀕臨極限的情況下,如果將溫室氣體減量視為調整人類發展方向、邁向可持續未來的一個指標,則經濟部的規劃,恰落後許多先進國家25-30年。

社會: 
氣候與能源: 

何謂無悔?

全國能源會議舉辦在即,經濟部的會議結論草案也大概草擬完成。令人不平的是,這個掛名「全國」的能源會議的會議結論草案,竟是由經濟部所主導的全國能源會議指導委員會關起門來完成的,之前經濟部在北中南所舉辦的三場分區會議,與這份會議結論草案,竟無多大瓜葛。這在已號稱民主的台灣,實是相當反諷。

雖然我們至今無法了解這份草案的詳細內容究竟如何,但由相關報導來看,經濟部將把2025年之前訂為「減緩期」,在這期間不考慮強制減量管制,不考慮碳稅,新設廠的溫室氣體排放,也暫不設限。這樣子的設計,是比照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對於發展中國家的要求,但公約之所以對這些發展中國家寬容的前提,是這些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都遠低於OECD國家。根據經濟部工業局的資料,2002年時全球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包含其他溫室氣體)為4公噸CO2/人,這些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排放量當低於此值;而2002年時OECD等已發展國家的人均排放量平均約為11公噸CO2/人,我國則為10.6公噸CO2/人。以如此高的人均排放量,去比照發展中國家的要求,真是忝不知恥!

全球黯化

今年初英國BBC電台的「地平線」(Horizon)節目曾製作了一個發人深省的報導,大意是說燃煤發電等燃燒製程,除了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外,也排放了許多污染微粒。這些微粒跑到大氣中後,不但會危害人體的呼吸系統,更會反射太陽光,同時也會改變雲的光學性質,讓雲變成一個巨大的反射鏡,反射更多的太陽光回外太空。因此科學家在比對1950年代與1990年代的氣象資料後發現,這四十年間全球各地的太陽光入射量,竟然減少了9%-30%不等,令人震驚;此種現象因此被稱為全球黯化(Global Dimming)。

理論上全球黯化會讓地球變得更冷,但是其冷卻效應卻被溫室效應抵銷,而使得地表年均溫仍呈持續上升的現象,因此之前許多科學家並未注意到全球黯化。然而,在911事件發生後三天,美國各地飛機全部停飛,一位美國科學家在比對了911前後全美各地的氣象資料後發現,911後三天的日夜溫差,竟比911前的日夜溫差高了1℃,為「過去30年來最大的溫度震盪」。

環境與健康: 

提倡油電混合車──只知給小蘿蔔的政策

在環保署所發行的本期《環保政策月刊》中,專題報導了環保署打算提倡油電混合車來因應京都議定書的計畫。環保署認為,藉由提高汽機車的燃油效率,以及清潔交通工具的普及,可有效減少運輸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而油電混合車,由於技術已成熟,而成為環保署短期之內打算積極推廣的主要清潔交通工具。

根據環保署的報告,油電混合車一公升的汽油可跑35公里,而一般汽車一公升的汽油只能跑12-15公里,油電混合車的燃油效率顯然較高;若能普及,確實可以大幅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然而也由於價格較昂貴,一輛約130萬元,因此如何普及,成為環保署這個計畫的重點。

在參考國外政策後,環保署打算從貨物稅減半、關稅降低,先降低油電混合車約10%的售價,然後再以每輛3-5萬元來補助購車者(屈指算算每輛補助後也還要百餘萬元)。如此,根據國外的銷售情形,環保署設定五年後的油電混合車數量將可達13,100輛,也就是在2010年時,油電混合車將可降低0.11百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僅相當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的0.2-0.3%),每噸二氧化碳減量成本約為台幣4,420元(根據日學者的研究,以此減量成本,在日本已可減少約9%的溫室氣體排放)。

氣候與能源: 

呼籲重視京都議定書生效的因應措施

京都議定書拜俄國國會臨門一腳的核准而生效,後續各國將加強協商,執行減量方案,甚至可能使用制裁手段,對不遵守國際協商所賦予減量配額的國家,採取貿易或其他手段的制裁。對貿易依存度高、國際地位低的我國,必須提高危機意識,去除過去觀望態度,以積極面對危機的風險管理,做好因應之道。

根據國際能源總署的統計,我國1990年二氧化碳總排放量為132.5百萬公噸碳當量,2002年增加到231.42百萬公噸,增幅高達74.66%;若計算國民生產毛額每一美元的碳排放量,2002年為0.67公斤碳當量,日本為0.21公斤,新加坡0.37公斤,美國0.61公斤。足見我國每單位國民生產毛額對溫室氣體的貢獻,遠高於日本和新加坡,甚且比能源浪費大國美國更高。顯示我國對二氧化碳減量仍有很大的空間,但看政府對能源和產業政策的規劃,以及推動減量的決心和努力。

這幾年政府努力推動設立科學園區,加速產業升級,從產業部門的二氧化碳減量顯著,足以看出成效。然而最近的幾個大計畫,中鋼子公司(前桂裕鋼鐵)增設高爐案、雲林離島工業區設大煉鋼廠案、及台電彰濱火力發電廠案,均會大大提高我國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將更形惡化我國二氧化碳排放減量的成效,導致提高國際制裁的危機。

氣候與能源: 
環境與健康: 

十年倍增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這幾年來極端氣候的發生愈來愈頻繁,即使不是氣象專家的一般民眾,也都能體會到人為排放的溫室氣體所造成的氣候變遷已經愈來愈明顯。氣候變遷對人類的衝擊是全面性的,而人類社會對此自作惡果的承擔因應,也應是全面性的。然而,現今台灣社會的民眾、企業、乃至政府,大多數仍抱存著觀望的心態。反正明天與今天,看來不會有什麼不同;自己的舒適生活或利益要緊,為何要早人一步調整腳步呢?

也就是這種短視心態,讓我們國家在1999-2000年這10年來,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增加了近一倍,增加的幅度在世界主要國家中是屬一屬二。自「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於1992年6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地球高峰會期間由154個國家簽署以來,國際社會中已有些許國家正加緊調整腳步,努力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量;1997年的東京議定書中,工業國家與歐盟更是共同承諾要在2008年至2012年間將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比1990年水準以下5.2%。儘管該議定書仍未生效,各國是否有辦法達到目標也很難說,然而以各種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已是國際潮流。而我國卻反其道而行,堅持以往經濟發展優先的施政模式,讓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年年高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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