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油電混合車──只知給小蘿蔔的政策
在環保署所發行的本期《環保政策月刊》中,專題報導了環保署打算提倡油電混合車來因應京都議定書的計畫。環保署認為,藉由提高汽機車的燃油效率,以及清潔交通工具的普及,可有效減少運輸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而油電混合車,由於技術已成熟,而成為環保署短期之內打算積極推廣的主要清潔交通工具。
根據環保署的報告,油電混合車一公升的汽油可跑35公里,而一般汽車一公升的汽油只能跑12-15公里,油電混合車的燃油效率顯然較高;若能普及,確實可以大幅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然而也由於價格較昂貴,一輛約130萬元,因此如何普及,成為環保署這個計畫的重點。
在參考國外政策後,環保署打算從貨物稅減半、關稅降低,先降低油電混合車約10%的售價,然後再以每輛3-5萬元來補助購車者(屈指算算每輛補助後也還要百餘萬元)。如此,根據國外的銷售情形,環保署設定五年後的油電混合車數量將可達13,100輛,也就是在2010年時,油電混合車將可降低0.11百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僅相當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的0.2-0.3%),每噸二氧化碳減量成本約為台幣4,420元(根據日學者的研究,以此減量成本,在日本已可減少約9%的溫室氣體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