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未來一部曲——焚化爐底渣藏毒於農地
清水區三美路農地填焚化爐底渣
99年臺中市清水區國姓社區臨海段326地號農地,不法地主假借興建停車場基地回填名義開始回填焚化爐底渣,因為惡臭與不安,當地居民向我們檢舉,100年11月18日與黃淑英立法委員於立法院召開垃圾焚化底渣再利用問題的記者會,抨擊「農地成了底渣掩埋場」。
農地埋焚化爐底渣。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針對該記者會的批評,特提出以下說明:
99年臺中市清水區國姓社區臨海段326地號農地,不法地主假借興建停車場基地回填名義開始回填焚化爐底渣,因為惡臭與不安,當地居民向我們檢舉,100年11月18日與黃淑英立法委員於立法院召開垃圾焚化底渣再利用問題的記者會,抨擊「農地成了底渣掩埋場」。
農地埋焚化爐底渣。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針對該記者會的批評,特提出以下說明:
台南市安南區已成為中南部縣市焚化廠底渣非法棄置的後花園!暨發現受託處理屏東、高雄、台南、台中之焚化廠底渣的再利用機構映誠公司,將底渣非法回填在安南區的安清路魚塭之後,再度發現安中路旁的一塊土地也被另一家再利用機構非法回填底渣!這些號稱有環保署與各地環保局二、三級品管的底渣,竟然到處亂竄,環保署至今竟毫無積極作為,甚至廢管處長還幫再利用機構說話,顯然其長期以來與各地環保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縱容底渣再利用機構把農田魚塭當作棘手底渣的掩埋場,縱使破壞環境、威脅食安、浪費公帑、戕害國家體制,也不肯好好提升底渣再利用產品品質,並加強流向管制!環保署若不積極改革現行漏洞百出的底渣再利用問題,人民就只好要求總統好好改革環保署!
經濟部工業局規劃在台南龍崎區設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92年環保署通過75.4公頃歐欣掩埋場案,99年通過環差,變更後掩埋面積仍高達41.1955公頃,掩埋10年之廢棄物量達187萬噸。後經臺南市長賴清德在行政院會議親自向吳敦義院長請求而得「暫緩執行」。
在國民黨執政時中央決策就已有意退場了,但在民進黨執政後,屬於新潮流派系的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卻堅持不退?閱讀環評書後,我們發現他們竟然要在風險最高的地區設立有毒廢棄物掩埋場。
我們堅定地要求中央政府不得把有毒廢棄物掩埋場建於「龍船活動斷層」上,應主動撤銷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設置,這麼漂亮的地景請賴清德市長以環境安全與土地永續的考量,不得發放施工許可給予歐欣公司。
照片右邊是有毒廢棄物掩埋場的預定地
垃圾經焚化後殘留於爐底的物質稱為焚化底渣。台灣共有24座垃圾焚化爐在運作中,焚燒家庭垃圾與事業廢棄物,每年產出近100萬噸底渣。早期底渣多採掩埋處置,但隨著掩埋場飽和,環保署訂定「底渣再利用」政策,作為營建再生粒料使用。

焚化爐底渣被非法回填台南市安清路魚塭,並滲出強鹼水
我在生活裡很多地方都想要環保。我會省電、省水、少吃肉、撿垃圾、還有用環保的交通方式。環保的生活可以減少汙染和溫室氣體的排放量。
我在生活裡省電和省水。我夏天不開冷氣,只吹電風扇。我不看電視。我會隨手關燈。我會把洗澡用的一些水裝起來,用來沖馬桶和給植物澆水。我還會把雨水收集起來,用來澆花,這樣就不需要用自來水。省電可以減少發電排放的二氧化碳和產生的汙染,省水可以減少收集、過濾和輸送水用的能源,也可以減少從河流和湖用的水。這些事可能有一點麻煩,可是習慣了就不會了,而且過了幾年就可以節省很多電和水,減少很多汙染。
在今年四月十四日,當時的「準總統」蔡英文約見雲林縣長李進勇,針對雲林縣的垃圾問題,做出了三點裁示,包括:一、台灣是一體的,雲林縣垃圾處理發生困難時,希望其他縣市都能幫忙解決,請環保署全力協助調度;二、請環保署盡快清查全台各焚化爐處理餘裕量,加速舊爐更新提升效能,並透過修改廢棄物清理法及政策手段,靈活且有效地運用;三、請立法委員協助推動廢清法修法,盡速通過。
沒想到才上任兩個月,面對由台中、彰化南投與苗栗共同組成之「中部區域治理平台」在四月中會議裡提到中部垃圾問題,由於雲林與南投兩縣市內沒有焚化爐,彰化縣長魏明谷要求環保署在中部建一座大型焚化爐,蔡總統於六月二十二日的回應竟是「既然找到地點,便將裁示由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研議處理」。與四月所做的裁示實在是天壤之別,判若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