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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管制應速採總量管制、高煙囪是無效的

近日的空氣品質多次呈「紫爆」,誠然嚴重。上次較嚴重的期間是在11月8日至9日上午,全台都受影響,其中以中部、雲嘉最嚴重,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超過100微克/每立方公尺(標準是日平均35)的測站有台中市的大里、西屯測站,及雲嘉的斗六、崙背、朴子測站。在11月17日晚至18日上午又高起,超過100微克/每立方公尺的測站彰化縣的二林站,雲林縣的崙背、麥寮、台西站,嘉義縣的新港、朴子站,其中台西站及麥寮站超過100微克/每立方公尺的持續時間達12小時以上。看起來這次最嚴重的區域都在彰雲嘉,這些地方以六輕工業區為最大及主要的排放來源。雖說近期是受籠罩全台的大氣條件因素所影響,但我們不放心的是,在冬、春季節,這樣型態的氣候常常有,會不會常常來?我們的小孩都不要呼吸、戶外運動了?這樣嚴重的污染,是否成為常態?

我以為這不是一個修定「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的問題,也不只是教育部下修「空污停課標準」的問題,而是政府單位長年漠視我們日常生活的「空氣品質」的問題。多年下來工廠、電廠、車輛排放源的成長,以及空氣污染管制作為的慢吞、因循茍且、無積極作為,又好推責任。這一兩年來,彰雲嘉地區民眾群起抗爭,反對六輕工業區的持續擴廠、及其大規模的空氣污染物及二氧化碳排放,才讓「空氣品質」惡化受到關注。

這波紫爆提醒台灣的事

近日這波的空氣品質「紫爆」已漸過去、轉趨正常。最嚴重的期間是在11月8日至9日上午,全台都受影響,其中以中部、彰雲嘉最嚴重,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超過100微克每立方公尺(這是標準,日平均35,的2.9倍)的測站有台中市的大里、西屯測站,及雲嘉的斗六、崙背、朴子測站。看起來這次是籠罩全台的大氣條件因素所影響,不良空氣持續時間約一天半。但我們不放心的是,在冬、春季節,這樣型態的氣候會常常有,會不會常常來呢?我們的小孩都不要呼吸、不能戶外運動了。

不像廢污水或廢棄物,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是來去無蹤的,難以舉証抓贓,但環保單位也是有管制、測定的作法,如申報、排放許可、監測等,但成本很高;大工廠/電廠合法地以高煙囪擴散其污染物、甚至以燃燒塔偷排。空氣污染的問題在今年六月在彰雲嘉,由於雲林縣政府審查六輕汽電共生(等)電廠之排放許可延期案,終於引起激烈的抗爭;高雄也有環保團體、媽媽們對空氣污染急呼,包括高雄大社、仁武、左營、潮寮、林園、大林埔等地空氣污染嚴重,爰不斷有抗爭的行動、呼籲,反空污運動擴及全台。

環境與健康: 

「珠」連九族 淨膚柔珠的骯髒小祕密

瞎密?!連啤酒都被塑膠污染了!?

我們正活在「塑膠世代」當中,不僅人類生活已經離不開塑膠了,塑膠也正大舉入侵自然環境。在去年(2014)8月,德國一項針對當地品牌啤酒的研究報告指出,共有24種廠牌的啤酒都有來源不明的塑膠微粒污染1目前還不知道這些微塑膠的來源,但八成與我們大量地使用塑膠有關。

另一則近來的新聞則是專家檢驗了中國15種不同品牌的鹽巴,發現裡面居然出現塑膠微粒!尤其是海鹽,塑膠微粒污染的狀況更加嚴重。而研究人員認為是因為現在海水遭塑膠污染已經太嚴重,以致於採取海水生產鹽巴時也不可避免。

鮮為人知的是,我們環境中的微塑膠,除了由大型塑膠裂解而來之外,還有一些企業「刻意地」製造小於1mm的「塑膠微粒」添加至商品中。

環境與健康: 

諸羅樹蛙莫須有的危機——天狗熱大敗雨怪奇聞

諸羅樹蛙(俗稱雨怪、青腰),1995年由生物學者呂光洋在嘉義發現的台灣特有種,以嘉義的老地名諸羅來命名。30年來,研究人員只在雲林、嘉義、台南等地,發現過牠們的蹤跡。2007年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皮書(IUCN redlist)中已公告諸羅樹蛙為瀕危物種,2008年諸羅樹蛙、橙腹樹蛙、豎琴蛙及台北赤蛙等4種蛙類因面臨分佈侷限、族群量少、棲地破壞、獵捕壓力等問題,而被列為第Ⅱ級珍貴稀有保育類。

諸羅樹蛙喜歡生活在低海拔的次生林 、竹林或人為開墾過的農地,以樹林間活動的昆蟲如膜翅目、雙翅目等為主要食物,繁殖期為每年4月至9月為主。荒廢多年的永康三崁店糖廠自然演化成次生林的樣貌,林相茂密,總面積10.23公頃,有著完整的生態鏈,也提供諸羅樹蛙繁殖、避冬取暖的最佳場所,是台灣最大且最完整的棲地。從2007年開始,台南市社區大學與荒野保護協會,一直努力催生永康三崁店舊糖廠能成為諸羅樹蛙自然生態公園。

環境與健康: 
山林水土: 

中部垃圾危機大解密——兼論環保署應有作為

今年中部四縣市陸續出現垃圾危機,台中、彰化的垃圾堆滿了焚化爐垃圾貯坑,南投、雲林的垃圾則暫時堆置在掩埋場上,致臭味四溢。其中雲林的生活垃圾,堆置在掩埋場待處理的量於最近超過兩萬多噸,迫使雲林縣長李進勇於日前親自北上立法院向環保署求援。然而環保署提供的解方,卻是要求雲林啟用設廠時問題重重、環評被行政法院宣告無效的林內焚化爐,完全無視該焚化廠違法設置、決策不當、決策過程涉及賄賂、業者於興建中擅自變更設計的問題,完全不像是一個主管環保法規、嚴守正義的機關,倒像是焚化廠業者的業務代表。

環保署不該當財團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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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為改善當地空氣品質,訂定「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並經縣議會審議通過,依地方制度法送環保署備查,結果於九月七日遭環保署以違反地方制度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函告無效,各界嘩然。該自治條例乃基於環境保護,禁止使用易致空氣汙染的燃料(生煤與石油焦),內容並無不妥,結果身為環境保護中央主管機關的環保署,竟出面函告無效,如同知名環保律師詹順貴在針對此事接受採訪時所言:「環保署忘了自己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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