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萬元的一堂課
台塑六輕因用水量未能於承諾期限內(前次六輕四期環評變更審查結論公告後的三年內,亦即今年1月19日前)降至其環評承諾的25.7萬噸以下,而遭到環保署依違反環評法第23條規定而罰款700萬元。為此,經營之神火了,特藉由為工商界發聲的平面媒體,發出不平之鳴,認為「企業若已經盡力節水,環保署還罰是怎樣呢?」「若要減產來因應,當初何必同意六輕擴廠?」倒因為果地將當年承諾置之一旁,不提當初是因為台塑承諾可於三年內將用水量降至每日25.7萬噸以下,前屆的環評委員才同意其擴廠。或許,經營之神之所以能成為經營之神,是因為其承諾向來就不是承諾?
我們很遺憾這700萬元,並沒有讓經營之神與經濟部正視到台灣水資源匱乏的問題,反而讓他們藉此要脅環署提高六輕四期用水量。更遺憾的是,台塑未能正視到環境問題對企業本身所帶來的風險,反而在中國泡沫經濟崛起所帶來的短暫商機與不落人後的好大喜功心態下,一步一步高築著通往西天之路。這並非危言聳聽,提高六輕四期用水量,首當其衝的將是台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