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不完的選舉高速公路
上週環保署召開「蘇花高速公路環境影響差異分析」第四次專案小組會議,主張興建的花蓮縣立委傅崐萁全程坐鎮「監督」,最後在會議不公正、主席張子敬強力主導之下,決議將建議環評大會「有條件通過」蘇花高興建案,而且將蘇花高切成山區與平原兩階段,以蘇澳到崇德間的山區路段為優先。
這項決議一出,立即遭到環保團體重砲批評,主管環境影響評估的環保署,以專業中立為名,將最後建不建的決定權推給政治人物,甚至是總統大選後的新政府再做最後決定;而應當為政策方向負責的行政院與兩黨總統候選人,又都一致表示要「尊重環評」,環評通過就興建。事實上,蘇花高環境影響評估早在八十九年即已通過,目前審查的是交通部為求路線調整而提出的環評內容變更申請,沒有過不過的問題,因此環委若基於專業認為蘇花高不該興建,只能不斷要求補件再審;然而當蘇花高的規劃已經與八年前差異甚大時,全案實應重做環評。
原該固守專業的環保署被民意代表綁架,為趕在大選前兌現陳水扁宣示的「任內一定興建蘇花高」的支票,而政治人物又不敢為政策方向負責,為了選票兩邊都不敢得罪,只能模模糊糊地打太極假裝「依法行政」,在該專業的不專業、該負責的不負責之下,「有條件通過」就是不負責任的表面「妥協、折衷」而已,在政治決策黑箱中,選舉高速公路早就是既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