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學甲爐碴田真相不明
台南市學甲區明祥馨企業有限公司明祥馨企業有限公司成立於民國84年,主要營業性質為進出口貿易,商品類別農副產品、進出口。2014年11月27日台南市政府才核准其廢棄物再利用相關營業。但明祥馨企業公司從100年開始每個月收受6家鋼鐵廠燁聯、華新麗華、威致、世佳、易昇、協勝的事業廢棄物約1萬噸,依鋼鐵廠給付每噸新台幣400至600多元不等處理費,4年多來不法利得高達2億多元。
台南市學甲區明祥馨企業有限公司明祥馨企業有限公司成立於民國84年,主要營業性質為進出口貿易,商品類別農副產品、進出口。2014年11月27日台南市政府才核准其廢棄物再利用相關營業。但明祥馨企業公司從100年開始每個月收受6家鋼鐵廠燁聯、華新麗華、威致、世佳、易昇、協勝的事業廢棄物約1萬噸,依鋼鐵廠給付每噸新台幣400至600多元不等處理費,4年多來不法利得高達2億多元。
在2000年前後數年期間,國內眾多環保團體與社區因為環保署的垃圾焚化政策,而展開了一波接一波的反焚化爐運動,成功阻擋了十座大型垃圾焚化廠,並讓環保署修正垃圾處理政策,確立垃圾零廢棄目標,預定2020年時要達到75%的垃圾回收率,既已營運中焚化廠則預定2012年開始除役,並於2026年全部除役完畢。同時當時環保署也宣佈未來不再興建焚化爐。而我國的垃圾回收率,也逐年提高,至今已達50%以上,使得需要焚化的垃圾還不到營運中的24座焚化廠設計處理容量的一半。若非環保署允許這些焚化廠收受可燃的一般事業廢棄物,這些日夜排放戴奧辛與重金屬的焚化廠早可關掉近一半;即使收受了一般事業廢棄物,這些焚化廠的實際處理容量,平均也只達設計處理容量的70%。
在焚化設施餘裕量如此充足的情況下,卻由於高雄市調漲外縣市垃圾處理費、台中市以自顧不暇為由拒收外縣市垃圾,而使得今年年中前,中南部部份縣市(如南投)垃圾堆置無處去,離島如澎湖也因為垃圾轉運及處理費用增加,而企圖爭取自設焚化廠。在這場根本不該發生的「垃圾大戰」鬧劇暫歇之際,環保署不思好好檢討如何避免再次發生這種垃圾調度問題,同時藉機督促與支持沒有焚化爐縣市積極減量與回收,反而在拜會澎湖縣政府時,由署長親自表達支持縣府興建小型焚化爐的決定,並允諾協助爭取相關經費(約5億)。1
我的質疑
104年7月20日我寫給監察委員、環保署署長與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的一封信,主要是依據監察院調查資料爐碴回填面積達5.2公頃,總量將近100萬公噸經換算可知這100萬公噸只夠掩埋6.8米深,而由環保署透地雷達圖顯示該區掩埋深度達20至30米深,那6.8米以下埋了甚麼?所以監察院與環保署調查不完整且不完善,所以訴求監察委員、環保署署長與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都須重啟調查。
環保署的回應
然環保署於104年7月30日的回函讓人質疑,這是否是由上到下的官商勾結的共犯結構?環保署不但答非所問,更有損自我形象。
旗山水質水量保護區變成中鋼爐碴掩埋場疑點
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是自民國64年起,由內政部依據自來水法第11條之規定劃設,其目的在於保護重要之水源,希望能保持其自然狀態,以維護水質與水量。一個政府如果連水質水量保護區都沒辦法保護,都沒辦法復原,只會在非法下不合理的兜圈子,就失去執政的正當性。
2015年4月15日《新新聞》一篇報導〈陳菊市府冷漠 轉爐石入侵水保區〉,個人對報導內容作如下回應。
新新聞報導: 地主黃胤鴒說以轉爐石回填,成本只要五百萬元。
地主黃胤鴒就坦言,若是要購買林務局的土方回填,一噸成本大約兩百多元,但若是以轉爐石回填,一噸僅要五元;換算後,土方回填成本逼近兩億元,但以轉爐石回填,成本只要五百萬元。地主目前在上頭種上龍柏,並打算設置太陽能板,「我已經提出申請,大概一、兩個月就會核准下來了吧。」
回應:這不叫圖利,甚麼叫圖利?
地主、中鋼公司與高雄市政府沒有告訴大家的是:
在旗山爐碴事件中,中鋼面對環保團體與民眾的質疑時,一貫的回應如下:
一、 一貫作業煉鋼廠之轉爐石,為該鋼鐵產業之副產品,為取代天然砂石之絕佳材料,非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所規範之事業廢棄物。
二、 轉爐石的無害性:轉爐石獲頒環保標章及綠建材標章,為確保轉爐石之使用對環境生態具有相容性,中鋼集團均依照環保署相關規定及國家標準嚴格檢驗轉爐石之出廠品質。
三、 土壤、地面水及地下水檢測:旗山區盜採監砂石坑洞地主及中鋼集團委託公正第三機構SGS及成大環境永續科技中心進行地面水及地下水等取樣及環境品質監測,土壤委託公正第三機構正修科技大學採樣及檢驗,檢測結果皆符合環保署陸域地面水體之「保護生活環境相關環境基準」及土壤與地下水汙染管制標準,另旗山坑洞四周農作物包括種植之番石榴、木瓜、芭蕉、香蕉及檸檬,經委託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檢測,結果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訂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