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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三級品管機制失靈 業者大玩底渣化妝舞會

日期: 
2015/12/04 (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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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土壤日前夕 環團悼國土因廢棄物不當再利用而流失

今年是國際土壤年,12月5日是國際土壤日。在國際土壤年的國際土壤日前夕,環保團體與立委林淑芬聯合召開記者會,以垃圾焚化爐底渣問題為例,哀悼國內珍貴土壤資源因為廢棄物的不當再利用而日漸流失或汙染,並指控環保署與各地環保局,連自己營運或委託營運的垃圾焚化爐所產生的底渣流向都管不好,如何管好其他產源所產生的廢棄物?環保團體要求,環保署應儘速檢討現行焚化爐底渣再利用辦法,要求各縣市焚化爐底渣,在委託相關業者進行篩分處理後,後續要用在哪裡,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負責,以避免不法的底渣再利用行為一再出現。

林淑芬立委指出,2014年全國二十四座焚化廠所產生的底渣約93.72萬噸,其中72.24萬噸被再利用於道路級配粒料、基地及路堤填築、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無筋混凝土添加料、水泥生料添加料等用途,再利用比率達77%。雖然環保署號稱底渣再利用有所謂「三級品管」規範,從再利用機構、地方環保局到環保署的層層把關,確保其再利用品質與流向無虞,然而最近台中清水的一個案例完全戳破其牛皮。

底渣三級品管機制失靈

年度

底渣資源化產品用途

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及基層

基地填築及路堤填築

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

無筋混凝土添加料

瀝青混凝土添加料

磚品
添加料

水泥生料添加料

100

32.95

21.48

39.07

5.61

0

0.89

0

101

37.78

4.16

44.36

13.67

0

0.03

0

102

32.4

10.7

50.82

3.88

0

0

2.2

資料來源:環保署底渣資源化產品管理規定及檢測方法建議採行方法評估報告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也是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的黃煥彰老師說明此案例:台中市清水區海濱里的幾塊公有地及私有地,於今年中起,遭人偷倒焚化爐底渣,造成嚴重空汙(包括異味與揚塵)及水污,業者挖斷排水涵管,還封死灌溉排水匣門,鄰近稻田跟著遭殃。當地居民多次陳情,環保局一直聲稱業者合法,直到11月初集體到現場拉布條抗議後,台中市政府才開始認真調查。經查「民眾底渣再利用查詢」系統,這起涉嫌違法的底渣再利用事件,是自8月起至11月底止,以「臺中市清水區海濱段972等地號」為最終再利用地點,回填5.78萬噸。(註1)但台中市府調查,回填底渣共10萬3千噸,分別來自新北(86,654.42公噸)與桃園(17,196.72公噸),並夾雜有其他廢棄物,且不只填在約定使用地點,也填到部份公有地(當地民眾指稱有21筆公有地淪陷);台中市府指出,業者甚至涉嫌偽造地主同意書,因此許多地主不同意的私有地也遭殃。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在11月6日現勘後,認定潤隆公司及博瑞公司假借再利用之名,行違法堆置之實,若於12月10日起未依規定移除,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移送檢察機關偵辦(得處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及依71條規定向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並執行代履行移除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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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海濱里農地灌溉水路遭到不法回填底渣阻斷。 清水海濱里的一塊窪地,被業者填到與路面同高。

根據底渣三級品管機制,再利用機構(篩分處理新北與桃園底渣的潤隆與博瑞公司)要建立品管作業程序掌控底渣再利用流向,並於底渣再利用前以網路預先申報地點、用途、數量、時間,及包括回填區位是否適當、工程設計書圖與地主同意書等相關證明資料,事後也要以網路申報底渣妥善再利用證明文件,報請底渣產生地與收受地主管機關備查;底渣產源的地方主管機關則要抽查底渣再利用流向,並逐筆線上複核確認再利用機構之預先申報內容;環保署更要自行或委託機構,組成查核小組,實施現場查核評鑑作業。但台中清水底渣違法再利用事件清楚說明,這三級品管機制完全失靈,且淪為底渣產生地與收受地主管機關互推責任藉口。環保署建置的底渣流向追蹤機制,只是一堆無效的書面作業,不只無法掌控底渣再利用後若被再度挖起的後續流向,也無法確實掌握這些底渣到底用在哪裡。

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也提出一個疑似底渣非法再利用的案例,要求環保署儘速調查釐清案情。該案例是於2011年與2012年在苗栗縣造橋、後龍發生的不明黑土棄置事件,台南社大於今年11月再度造訪現場後發現,黑土在其有機質分解後,剩下一堆疑似底渣的顆粒狀物質,懷疑當初這些惡臭黑土除混雜其他廢棄物外,可能也混雜底渣。經採樣檢測並與清水海濱里的底渣比較,發現在底渣中含量明顯高於農地土壤的幾種重金屬中,其在不明黑土中的含量也大多比農地土壤為高,唯這些黑土並非純粹底渣,因此不明黑土中這幾種重金屬的含量多低於底渣,但從這種連動的相關性來看,不能排除混有底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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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不明黑土事件剛爆發時的景象。 目前已成一片荒煙漫草,並露出疑似底渣顆粒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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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台中市神岡地區大甲溪河畔,一座堆置砂石高度約十層樓高,但從空中拍到畫面令人心驚,上面像個足球場,卻閃爍著銀色光芒,疑似不銹鋼爐碴或焚化爐底渣,這砂石場難道是焚化爐底渣的掩埋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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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籲底渣再利用責任應回歸縣市政府

20110411-parking area with bottom ash.JPG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表示,底渣亂竄事件之所以層出不窮,有個根本問題,就是業者貯存底渣空間不足,當底渣再利用需求不振,去化有問題,又沒有足夠空間堆置貯存,不肖業者可能會挺而走險,隨便找塊地回填底渣,如此不但可消化其庫存,又可以快點領取到縣市政府的底渣再利用處理費;各縣市政府利用委辦方式把底渣再利用責任切割出去,又沒有好好監督把關,更使部份不肖業者食髓知味,但受害的是我們的國土與附近無辜的百姓。根本之計,是要求各縣市政府只能委託業者進行底渣篩分處理,後續要用在哪裡,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負責。篩分好的底渣,應要求業者送至縣市政府指定的適當場所,如備用或飽和的掩埋場地,在簡單的遮閉設施中進行靜置熟化,並在有適當的再利用需求出現後,由各縣市環保局確認並自行清運至再利用地點。如此底渣將有足夠空間與時間靜置熟化,並可蒐集雨水進行水洗,不但可減少重金屬溶出,也可提升底渣品質,更可避免不法底渣再利用行為一再出現。


註1. 經查,以「台中市清水區海濱段972等地號」為最終再利用地點的底渣總共有2575筆申報資料,共66174.43噸;但其中有331筆重複申報資料,扣掉後,總計57766.64噸。詳附加檔案「2015年8-11月以清水區海濱段972等地號為最終再利用地點的底渣申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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