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大家一起向環保署發聲,不要一次使用即拋棄的吸管
近期環保署發布從明年七月起部份場所(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和連鎖速食店)內用不得提供塑膠吸管,後年起擴大到所有場所。這項限制令引發社會大眾熱烈討論,紛紛構思各種飲用珍奶的方法,相信創意無限的大家都有各自的替代方法。不過此項禁令除了塑膠吸管,還有一個地方需要大家的關注和行動。
環保署的草案中禁止了塑膠吸管,卻開了「後門」,允許使用「生物可分解材質」和「以紙、竹片、稻穀等為主體再以塑膠塗布的吸管」。首先,生物可分解塑膠需要在一定的環境下堆肥才能分解(環保署的環保標章中對於生物可分解塑膠的驗證標準是在好氧環境中,溫度維持58℃左右,45天後生物分解度在70%以上),如果流落到大海等環境中,會很難分解,同樣會造成海洋生態危害;而且生物可分解塑膠也欠缺回收管道,如果和其他塑膠材質混在一起回收,大大增加篩選困難度,影響塑膠再生料品質。那紙吸管呢?「由紙、竹片、稻穀等為主體再以塑膠塗布」的吸管就和紙餐盒、紙杯一樣,回收後尚需分離紙和塑膠淋膜,回收處理成本不符效益,不受回收業者青睞,大多仍會進入焚化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