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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廚餘回收,除了拿基層開刀還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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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由高雄市民提供

自從全球非洲豬瘟疫情升溫以來,台灣廚餘的去化途徑便出現斷點。環保單位已經在著手建立生質能廠和擴大堆肥場,但回收端長久以來的問題仍沒被重視。

養豬?堆肥?焚化?傻傻分不清楚……

最近有熱心的高雄市民向看守台灣反映,平時丟廚餘時清潔隊的分類和回收作業就已經讓人傻傻分不清了,在全球非洲豬瘟爆發之後,讓市民感到更混亂了。該市民最近觀察,有清潔隊員在定點收集廚餘後,又將廚餘倒入垃圾車,且養豬廚餘大多沒有瀝乾;部分垃圾車的廚餘桶只有一桶打開供民眾傾倒,無法分類養豬和堆肥廚餘;部分垃圾車雖然有兩桶以上廚餘桶,但沒有區分養豬和堆肥,全部混在一起。市民更舉了一個例子,某日高雄某區的清潔隊在一定點10幾分鐘的時間就蒐集到大量一般垃圾(如下圖右下),但廚餘回收桶只有3成滿,比例不符一般生活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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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由高雄市民提供

自從農委會嚴格要求養豬場配置蒸煮設備後,短時間內養豬廚餘去化受阻,各縣市已著手擴充各種管道處理量。我們向高雄市環保局了解,高雄目前正規畫興建一座生質能廠;陸續採購廚餘脫水設備,減少廚餘體積;引進快速發酵設備(發酵速度比傳統堆肥快)。面對市民反映上述回收亂象,環保局只表示會再和清潔隊溝通,並歡迎市民遇到清潔隊未確實執行時向環保局檢舉,環保局將懲處清潔隊……。

可是瑞凡,只有30分的執行環境,怎麼達到100分的執行率?

在後端處理量還在擴充的階段,面對市民針對回收的投訴與質疑,環保局只能拿沒有決策權的清潔隊開刀嗎? 難道清潔隊員會跟自己的飯碗過不去,不顧北京反對也要把廚餘丟垃圾車? 我們同時也向清潔隊了解廚餘回收的執行,清潔隊每次出車時車上都會有備用的廚餘桶,若廚餘桶滿了有兩種作法,將廚餘桶交給後面的回收車載運,或將廚餘桶暫置在定點,等回收車載回。

形式上確實有應變方法,但現實上卻有各種因素阻礙落實。首先是硬體條件,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過廚餘桶是怎麼固定在垃圾車後方的? 清潔隊表示高雄垃圾車後方放廚餘的「掛載裝置」有好幾種,有些裝置有活動式閘門,如果廚餘桶滿了要換桶,隊員可以打開閘門將廚餘桶「拖下來」;有些裝置是焊接固定,無法活動,隊員換桶時必須徒手把廚餘桶「提起來」,對年紀大的隊員來說比較吃力。

除了硬體條件,還有社會因素。部分民眾對垃圾車「準點」的要求很高,里長因垃圾車延遲抵達而投訴的狀況也時有所聞。在沿線收運的狀態下要徹底回收廚餘,可能會需要換廚餘桶,導致時間延遲,這樣是否會接到更多投訴電話?

而環保局面對市民的投訴,卻只有懲處基層的手段……。要求100分的執行率時,是否要問問有沒有提供100分的執行環境? 如果回收端沉痾的問題沒有解決,即使後端處理量建立起來,廚餘進入垃圾車的問題還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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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某處回收實況

而環保局面對市民的投訴,卻只有懲處基層的手段……。要求100分的執行率時,是否要問問有沒有提供100分的執行環境? 如果回收端沉痾的問題沒有解決,即使後端處理量建立起來,廚餘進入垃圾車的問題還是存在。

付費吧,付費吧,火鳥!定點吧,定點吧,火鳥!

廚餘要全面回收,我們認為有兩個有效的方法:定點收運和垃圾費隨袋徵收。現在沿街收運的模式,無論是廚餘還是資源回收物,清潔隊都無法進行分類宣導及檢查工作,而且為了作業方便,必須站在垃圾車後方,增加職業傷害的風險(註1)在固定地點、回收時間拉長的狀態下,清潔隊才能協助市民進行分類,廚餘桶也不用固定在垃圾車上再徒手搬運,可將空桶放置定點,待一段時間由回收車來載。隊員也不用站在垃圾車後方,增加職業傷害的風險。這需要地方政府財政上的支持,並與大眾充分溝通。當然,定點收運不一定所有地區都適用,可以先從人口密度高的地方開始試辦。

客觀條件有了,還需要分類的誘因──隨袋徵收。目前除了台北市和新北市,其餘縣市的垃圾費都是隨水費徵收。隨水費徵收會有什麼矛盾現象呢? 假設我在隨水費徵收的縣市開一家早餐店,為了節省垃圾費,用免洗餐具反而對我比較有利,否則用水洗餐具我的垃圾費還會增加。隨袋徵收才有垃圾減量的誘因。

如果礙於政治考量,地方政府短期內不考慮隨袋徵收,至少可以先仿效宜蘭、花蓮和台東縣強制使用(半)透明垃圾袋(註2),清潔隊收運時可以簡單目測有無回收物,並現場拒收。不過,以執行效率和清潔隊人身安全的角度,隨袋徵收仍是比較有效的減量方法。

隨袋徵收想圖利?會不會更不環保?

可能有部分民眾質疑隨袋徵收是不是政府圖利的管道。其實現在無論隨袋或隨水費徵收,各地方每年的垃圾處理成本只有少部分向民眾「專款徵收」,大部分仍是以納稅人的統籌稅款支付(如下圖),等於垃圾輛量少的人變相補貼垃圾量多的人。而垃圾處理成本的資訊沒有公開(或散落在制式的預、決算書),政務官也不願和大眾溝通,不敢合理調漲垃圾費,甚至以垃圾袋降價作為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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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環保署未公開,我們透過立法委員取得)

居住在雙北以外的民眾可能有另一個問題:「我都用購物時拿到的塑膠袋當垃圾袋,或用商品本身的包裝袋當垃圾袋,特地買垃圾專用袋又多一個袋子,有比較環保嗎」。其實其他縣市可以仿照雙北兩用袋的作法 ,如果購物時忘記自備袋子,直接付費買兩用袋當垃圾袋用,支付價格就是垃圾費。目前兩用袋在雙北只適用量販店、超市和連鎖超商,其實可以擴大行業,且不限於通路商,例如衛生紙包裝袋也可以是兩用袋。

環保局和縣市首長除了拿基層開刀、政策買票,如果用心了解執行的障礙、願意和大眾溝通,問題就不會一直存在。


註:

  1. 〈玩命清潔隊!站立跟車收垃圾風險高,平均每年4死740傷〉,2018.09.06,風傳媒。〈拿人命換便民?定時定點收垃圾,台北做得到,其他縣市做得到嗎?〉,2018.09.06,風傳媒。
  2. 〈透明垃圾袋政策實施首日 垃圾分類稽查見成效〉,2017.07.02,臺東縣政府。〈7/1起 花蓮強制使用透明垃圾袋〉,2017.04.18,花蓮縣政府。〈宜蘭縣公告「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已於107年9月1日開跑囉~〉,2018.09.07,宜蘭縣政府。
  • 作者:陳威霖 / 看守台灣協會 助理研究員。
  • 發表日期:2019年5月7日。

垃圾費合理徵收連署

我們今年開始發起垃圾費合理徵收連署,希望在隨水費徵收的縣市,至少先改成隨袋徵收;在隨袋徵收的地方,能合理調漲垃圾袋價格,落實「污染者付費」的公平精神。這個連署是「馬拉松」,沒有特定期限,但我們希望在2022年地方大選前,這份連署能形成一定的影響力。當然,我們不會冀望仰賴一份連署就能對政府形成壓力,這份連署會與其他行動或倡議結合,達到加乘效果。如果您支持合理徵收垃圾費,請於以下表單連署,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