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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台積電的綠電承諾春風 吹不動廚餘生質能發展?(二):外埔經驗初探

國內廚餘生質能領頭羊 外埔經驗初探

台中外埔生質能廠位在大安溪南岸,原為1996年之台中外埔堆肥廠,於2008年因為臭味抗爭而關廠,空間一度閒置。台中市府於2016年林佳龍市長時代著手規劃外埔堆肥場的轉型計畫,依據促參法引進民間技術與資金,採ROT模式,於2017年4月開始招商,於8月與得標廠商禾山林簽約,簽約內容除了廚餘生質能廠外,也包括稻桿氣化發電廠,且分成兩期設置。以下僅就廚餘生質能廠(一期)部份,提供相關說明。3

外埔廚餘生質能廠(一期)於2017年10月動工,並於2019年7月完工運轉,設計年處理量為30,000噸,以每年運轉333日計,設計日處理量為90噸。使用土地面積約為1.4公頃,投入資金約為3.6億元。

該生質能廠技術源自奧地利,流程如下圖。首先,廚餘須先破碎後製漿,也就是破碎並加水稀釋,讓其固形物含量從入料的15-20%降到10-12%,同時在此階段排出無法有效厭氧醱酵的雜質。

經濟: 

為何台積電的綠電承諾春風 吹不動廚餘生質能發展?(一):故事緣起

解垃圾危機疫苗之一 廚餘生質能發展牛步

自2015年垃圾危機開始蔓延以來,我們即屢屢強調加強廚餘回收、設置足量廚餘處理設施是重要解方之一。環保署雖在2017年經行政院核定的「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中編列預算,要輔導各縣市政府設置廚餘破碎脫水設施及三座日處理量各兩百噸的廚餘生質能廠,但其設定目標並不足以處理每日被丟到垃圾車裡三、四千噸的廚餘。

而且,環保署的計畫不僅無法滿足現況,也趕不上變化。2018年8月,中國爆發非洲豬瘟疫情,且迅速蔓延,至當年11月時已擴散到14個省份;為了防止疫情跨越台灣海峽,政府除了加強邊境檢疫,也採取措施避免可能帶有病毒的廚餘成為疫情破口。環保署要求,養豬場必須要有廚餘蒸煮設備並向縣市政府登記檢核之後,才有資格收受廚餘;部份縣市政府更是直接禁止廚餘養豬。由於某些養豬場為了避免豬隻受到感染,或嫌登記檢核程序麻煩,乾脆不再收受廚餘,因此2019年廚餘養豬量較前一年度大減12萬噸。

氣候與能源: 
經濟: 

台中清水農地遭覬覦 藉產創條例設產業園區 把國有地變私有地? 盧市府公然踐踏國土計畫? 應駁回鎧全產業園區開發案 護農地護水

日期: 
2021/04/28 (週三)

【環保團體聯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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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陳椒華接獲陳情指出,位於大甲溪南岸的台中清水客庄,在臺中市國土計畫中屬於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之優良農地,且為清水、沙鹿和梧棲等三區農業灌溉水水源區,然有業者相中此地近27公頃的國有地,正依產業創新條例申請開發鎧全產業園區,而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國產署)亦表示若主管機關同意劃設便依法讓售。因此,陳椒華偕同臺中海線水資源保育行動聯盟與看守台灣協會召開記者會,邀請國產署、經濟部工業局、農委會、內政部與臺中市政府相關單位列席,釐清此案恐污染灌溉水源、違反國土計畫,以及國有地讓售之產業創新條例法令爭議。

山林水土: 
社會: 

國產署慘遭產創條例霸凌?! 只能讓售國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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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公司可以直接圈選國有地劃設產業創新園區,只要依照《產業創新條例》申設,通過環評與土地變更審查程序,國有財產署就必須讓售?只要程序過關,就可以讓國有地合法流入私人口袋,不用有公共利益、公平正義考量??在經濟部《產業創新條例》43條文義不清且國有財產署可能誤解(或假誤解之名)並疏忽自己職守下,大片國有地正透過這樣的管道流入私庫,如此不僅將敗光國產,並將成為財團炒地皮助力,讓國民痛苦指數升高,同時戕害《國土計畫法》立法目標。

山林水土: 
社會: 

土壤是要傳給子孫的――給蔡總統的建議

一、 循環經濟、循環到土地

台灣很多的事業廢棄物假再利用之名,卻沒被妥善的製造成安全的產品。例如事業廢棄物最常見的再利用用途是混凝土粒料、填地材料、低強度混凝土、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但在很多的環境現場,卻發現事業廢棄物是直接埋入魚塭與農地中。環保署公佈近5年透過檢、警、環合作查出969場法棄置,而完成清除者只71場,佔8%。檢、警、環未查獲的非法棄置場址數量更多,更凸顯整個台灣事業廢棄失控嚴重,進入嚴重的惡性循環。

二、土壤安全的大危機――農委會與環保署解釋一國二制

農委會規定,「農業用地與農業設施填土之來源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爐碴或其他有害物質等」。但當事業廢棄物入侵農漁業區域時,環保署與環保局卻一直採用包庇手法,為汙染者護航,導致居民與政府衝突不斷。例如:

經濟: 

環保署法規開後門 危害農地! 焚化底渣加點水泥粉 竟可填農地? 農委會裝瞎?彰化環保局依惡法許可?

日期: 
2021/02/22 (週一)

【環保團體聯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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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基於農地農用原則要求農地只能回填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發現芳苑農地大量填埋焚化爐底渣,明顯違反農地農用原則,偕同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彰化縣議員吳韋達和看守台灣協會一起揭露環保署為去化焚化爐底渣,再利用法規大開後門,讓原本限制不可用於農地等地點的再生粒料,可於添加少許水泥後進入農地,罔顧農地限回填可耕作土壤的農地農用原則!環團、立委和議員一致痛批環保署帶頭危害農地,強調反對焚化爐底渣以任何形式進到農地,要求儘速修正刪除不當條文、要求彰化縣環保局撤銷不當許可及清除底渣,也要求農委會要將農地「只准回填適合農作物種植之土壤」的函釋入法,並制定罰則,不能一再只用函釋這麼弱的方式,讓其他部會和縣市政府莫名其妙的法規,凌駕於農地安全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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