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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水防旱,不急著蓋水庫--淺談分散式集水法

據報載,經濟部水利署黃署長於日前表示,因台灣雨量分布不均、乾季太長,還需要再建五座水庫來儲水,方能因應台灣用水的需求,並將編列一千多億元的預算執行。至於興建水庫對生態的影嚮,則盼環保人土的諒解。

個人以為,興建大型水庫是集中式(centralized)的集水方法,可以解決水的問題,然而也會創造新的問題,應當是最後不得以才採取的手段。而當前最急迫的要務,應是優先建立起分散式(decentralized)的集水系統。片面由技術官僚宣示興建大水庫的決心,會有誤導民眾之嫌,非台灣的福氣。

興建大型水庫,誠如黃署長所說有生態環境的衝擊之外,還牽涉到跨世代公平性、區域間公平性、效率及風險性等問題。

跨世代間的公平性:台灣先天地質破碎、斷層分布密集,加上地形、水文及現有聚落發展的限制,適合蓋水庫的位址有限,猶如珍寶;而且一座水庫的壽命有限,儘管能做部份的更新,但百年後終仍難逃壽終正寢的命運。若將視野的時間軸拉長,每蓋一座水庫等於剝奪後代子孫一個蓋水庫的機會。如果蓋水庫是台灣人集水的首要方式,當水庫一座接一座報廢後,那台灣後代子民將沒水喝。

山林水土: 
社會: 

談焚化爐的鄰避情結

環保署長郝龍斌於近日接受公共工程月刊的專訪時,指出焚化爐的興建通常會因燃燒產生的戴奧辛,而成為廠址附近居民的反對目標。面對此鄰避心理,郝署長表示:「國內焚化爐的戴奧辛排放標準為0.1奈克….如此的排放量對附近居民完全沒有影響。」「面對鄰避性的抗爭….採取充分溝通的模式,提出科學實際的證明使民眾相信,同時日夜不停地監督排放值,只要超過標準,馬上運用公權力將焚化爐停工…。」可是,郝署長忽略了以下幾點事實。

0.1奈克/標準立方米的戴奧辛排放標準只是環保署設定的一個理論值,環保署並無法確保日常操作的焚化爐排放之戴奧辛,時時刻刻都在此標準以下。由於戴奧辛的檢測是非常昂貴且耗時,且目前尚無戴奧辛的線上即時分析監控系統,因此環保署目前只要求一年抽驗一次焚化爐煙道氣中的戴奧辛含量;如此的檢驗頻率,如何能「日夜不停地嚴密監測排放值?」況且,焚化爐在起爐、停爐與操作異常時,必須將煙道氣旁通污染防治設備,據估計這樣所排放的毒性物質,約等於操作500小時經由空污防治系統所排放的量。因此,不能說戴奧辛排放標準設定在0.1奈克/標準立方米,就說其排放量對附近居民完全沒有影響,這是不合經驗法則與邏輯推理的。

環境與健康: 
社會: 

對原住民多些尊重吧!

筆者長期從事登山活動,經常有與原住民相處的機會,近日上山勘察又與原住民有較為貼心直接的對話,一些話在心裡實在是不吐不快。

從過去的所謂討伐「蕃人」、強迫遷村、集中管理,到後來將原住民傳統居住場所及獵場的山林,強行納歸入林務局及退輔會的管理,自日據時期以迄國民政府的山林、原住民政策,可說是剝削山林,迫害原住民的一頁血淚史。原住民千萬年來與山林相安無事,卻在近數十年來國民政府的砍伐檜木,及官民「協力」的濫墾濫伐下,帶來了一波又一波的水旱災、土石流等大自然反撲,而原住民在忍受近一世紀的的家破人亡後,也發出了從「還我土地運動」到今天的「傳統領域、自然主權」的一波波怒吼。

原住民天性豪爽、熱情好客、沒有心機,但是這些優點卻成為漢人巧取豪奪的致命傷,不論是政府機器侵占其傳統領域。平地人利用人頭或以不合理的方式侵占、承租土地,甚至一些學者教授利用原住民成就其學問事業,而今天原住民已淪為低階層的勞工、挑夫及苦力,甚至比外勞還不如,雖說今天的法律對原住民的保障已有些許的改善,但整體看來,憲法所保障的「平等」,依然只是一個唬人的笑話而已。每次一有山難、山林火災或林務單位的入山調查,以及一般民眾的登山健行,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利用原住民過人的體力、及山林知識來達成任務,而事過境遷,他們又迅速的被社會大眾所遺忘。

揮之不去的重金屬污染 ~政府無能,百姓無奈~

我國重金屬污染,早自1971年出口美國的瓷盤被驗出含鎘而遭退運起,就一直是媒體舞台的常客。1983年桃園縣觀音鄉大潭村高銀化工造成鎘米,1984年桃園縣蘆竹鄉中福村基力化工污染農田產生鎘米,鎘米事件的陰影就揮之不去;這兩年在台中縣和台南市陸續發現鎘米,前後已達20年之久,而我國大有為的政府竟然束手無策,任其肆虐人民健康、動搖我國的生產力。早在1983年政府就針對汞、鎘、鉛、鉻、鋅、砷、鎳、銅等八種重金屬的工業廢水造成的污染情況,進行了前後為期5年的調查,結論有420家使用重金屬的工廠,大多數廢水造成污染。1988年2月份發布的一項調查顯示,我國食米中,有11.1%的鎘含量超過標準,有30%的汞含量超過標準。而環保署在1987年到1990年間,也做過台灣地區農田土壤遭受重金屬污染情形的調查,而深知全國土壤的表土(地下15公分以上)重金屬含量達到第四級偏高含量的面積有50,057公頃,達到第五及高含量的表土有787公頃,裡土(地下15公分到30公分)的重金屬含量達第四級的面積有25372公頃,第五級有265公頃;更自1991年展開延續的細部調查,以清查明確的污染範圍和找出污染源。

要求環保署加強監管有害廢棄物的流向

索羅門群島新任總理於今年5月3日訪問我國,5月8日回國後, 國際綠色和平組織得到有關台灣要運送廢棄物到索羅門群島去的機密消息。該筆交易由我國的原始林企業公司(環保署資料, Primeval Forest Enterprise Company)和當地的豪魯開發投資公司 (音譯,Hauru Development Investment)進行。原始林公司以每次3,500萬美元輸出10,000噸廢棄物到該國,總量為300萬噸。這些廢棄物計畫運到該國的馬其拉島(Makira Island)。

5月9日索羅門群島的貿易部長胡紐扈(Edward Hunuehu)證實說該國內閣有條件通過該筆交易,重發許可。而5月10日索羅門政府聲明從台灣進口有害廢棄物交易仍然有效,該交易的預付款高達2億美元。而該國檢疫官員很肯定地說,這些廢棄物含有高濃度的鉛、汞和砷。

雖然我國外交部鄭重聲明未有此事,且環保署亦聲明於2月份時就已拒絕核發輸出許可。然而國外的報導卻言之鑿鑿,不僅有索羅門群島官員訪談的詳細內容;此事不該是空穴來風,更何況該國總理才剛到我國訪問。我們要求環保署能追蹤調查,公開所有有關廢棄物運輸與貯存的資訊,以釐清該項在國際間不利我國的傳聞:

環境與健康: 
社會: 

莫以鴕鳥心態面對人民生命安全

環保署於5月30日針對農委會日前公布的新竹市及彰化縣牡蠣重金屬含量過高乙節表示,依據環保署於91年度第一季(3月份)針對新竹及彰化地區所做的監測結果,新竹及彰化海域重金屬含銅量分別於1ppb至3ppb(十億分之一)及2ppb至5ppb之間,與海洋環境品質標準30ppb比較,尚有十倍的差距;另含鋅量則分別為10ppb至39ppb及6ppb至21ppb之間,遠低於鋅的海洋環境品質標準500ppb。顯示該地區海域水質仍符合環境品質標準的範圍。環保署並將牡蠣的銅、鋅含量過高歸因於牡蠣具有重金屬累積的特性。對於環保署這項說法,令人不得不產生質疑。

據農委會漁業署委託學者進行的檢驗報告,90年新竹沿海地區的牡蠣,銅的平均含量高達430 ppm,鋅的平均含量425 ppm;其中銅是英國規定水產品銅含量標準100ppm的4.3倍,澳洲銅含量標準30ppm的14.3倍(我國並沒有訂定水產品重金屬污染標準),更是我國的海水品質標準30ppb的14,333倍。若牡蠣所生長的海水品質如此良好,以其短暫的生命週期,如何累積這麼高含量的銅與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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