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台灣 Taiwan 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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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

莫假弱勢民眾之名 護航環保犯罪者

日期: 
2012/11/15 (週四)

請蔡錦隆等十六位委員,撤除廢清法第四十六條修正案

事業廢棄物非法棄置與非法再利用事件滿天飛,竟有立法委員提案要放寬罰則!環保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強烈反對由國民黨立委蔡錦隆提案的廢清法第46條修正案,強調在環保單位事業廢棄物管理不彰的今日,該加強的是中央與地方環保主管機關對於事業廢棄物流向的控管、賦與事業廢棄物產生者與清理者的責任,以及事業廢棄物處理與再利用標準的提高,以督促業者從源頭減量與提升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再利用技術的方向努力,而非放寬罰則,誘使心術不正的業者從事非法行為,把環境成本外部化,讓苦果由大地及人民身體健康來承擔。

環境與健康: 

反日本有害廢棄物殖民, 全球同聲韃伐

日期: 
2007/05/02 (週三)

今日(5月2日),來自39個國家的150個環保團體聯合指控日本政府,指其打算以簽訂雙邊貿易與投資協定的方式,將有害廢棄物貿易自由化,此舉形同日本於亞洲再次建立了廢棄物殖民帝國,嚴重戕害巴賽爾公約。

據稱,日本已與菲律賓、泰國、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國簽訂雙邊經濟合作協定,協定中包含了一條零關稅條款,將許多為國際所禁止或限制的有害廢棄物輸出入自由化,不但便利了有害廢棄物的跨境移動,也讓許多偽稱「回收物資」的有害廢棄物,得以合法化地從日本輸出到貧窮國家。

這個由全球焚化爐替代方案聯盟(Global Alliance for Incinerator Alternatives)、無害醫療組織(Health Care Without Harm)、巴賽爾公約行動網亞太分部( Basel Action Network-Asia Pacific)、綠色和平組織東南亞分部(Greenpeace Southeast Asia)發起的行動指稱,日本已違反了巴賽爾公約的下列條款:

第4.2條:由於零關稅條款形同鼓勵有害廢棄物輸出至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因此已違反巴賽爾公約第4.2條中所要求的「所產生的有害廢棄物應盡量於境內處理,並盡量減少有害廢棄物的越境移動」。

環境與健康: 

全球公民團體呼籲「零廢棄 零暖化」- 不要骯髒的廢棄物處理技術

日期: 
2007/11/28 (週三)

溫室效應所導致的全球暖化已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在今年12月8日,全球各地將有許多環保團體,包括我國團體,將同步舉辦抗暖化遊行,以呼籲於12月3日至14日在印尼巴峇島參與「氣候變遷會議」的各國政要們,能夠採取具體的行動,對抗全球暖化。

在此會議前夕,「全球反焚化爐聯盟/全球焚化爐替代方案聯盟」(GAIA)也於今日(11 月28 日)發起「反廢棄物與焚化的全球行動日」,呼籲各國所採取的溫室氣體削減方案,必須以「零廢棄」的方式,以避免焚化與掩埋等會傷害環境、排放有毒物質、且 實際上是浪費資源與浪費能源的廢棄物末端處理方式,成為「綠色能源」,而繼續毒害大地,同時也無法達到抑制全球暖化的目的。

身為GAIA 一員的看守台灣協會指出,95 年度全國事業廢棄物申報量一共有1,650 萬噸,一般廢棄物(主要是家戶垃圾)清運量也有485萬噸,這些廢棄物總共有40%左右是以包括焚化或掩埋等末端處理方式進行處置。雖然由這些廢棄物處理所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粗估每年約佔全國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每年350百萬噸 計)的2%左右,然而焚化與掩埋等垃圾處理方式,正是鼓勵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直線型經濟型態,其所間接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恐怕更多。

環境與健康: 

民眾要有選擇PVC Free醫療用品的權利

日期: 
2012/10/12 (週五)

塑化劑事件一年過後,民眾仍然暴露於塑毒危機,而且是透過PVC醫療用品直接進入人體血液!環保團體與江守山醫師、林淑芬委員今日聯合召開記者會指出,衛生署對含有大量塑化劑的PVC醫療用品不僅完全沒有作為,而且健保給付制度還助紂為虐,任令已有安全替代品、早該淘汰的PVC醫療用品市場逐年擴大,民眾連自費選擇安全替代品的自力救濟權利都沒有!

地球公民基金會台北辦公室主任李怡蒨指出,塑化劑事件發生後,環保署將七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列為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衛生署則比照歐盟訂定了其中五種塑化劑的每日耐受量「參考值」(每公斤體重為0.05mg)。但衛生署卻未能根據這參考值,管制塑化劑(尤其是DEHP)在醫療用品或食品包裝上的使用。美國FDA在2002 年的評估報告1,即已明確列出使用PVC醫療用品的各醫療程序的DEHP每日暴露劑量,其中許多都超過了衛生署訂定的每日耐受量參考值。即使根據美國FDA 2002年評估報告中以單一暴露途徑為基礎所計算出的耐受量(透過腸道外途徑為每日每公斤體重0.6mg,透過口服或腸道途徑為每日每公斤體重0.04mg),仍有不少重大醫療程序的DEHP暴露劑量過高。

對環保署填海造陸計畫的質疑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學院護理 系副教授

環保署今年提出廢棄物填海造陸計畫,認為在追求資源循環的社會,先以最大的可能回收再利用廢棄物;但回收後,總有經過無害化及安定化後,不能恢復原來產品性質而再利用的廢棄物,其最終再利用的方式,以先進國家的經驗,就是用對環境衝擊最小的填海造島方式,結合既有商港或工業區發展計畫,來創造新生國土及海岸線,而達到零廢棄的效果。

個人對環保署廢棄物填海造陸計畫質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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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的零廢棄 歡迎來到毒物星球

環保署於今年1月對外正式提出廢棄物填海造島(陸)的計畫,分三期13年推動,估計所需經費為902億5千萬元,相當於每年要花69億,接近環保署正規的一年預算。在許多生態學者與民間團體大表反對與疑慮下,環保署隨即展開政策環評,於3月29日舉辦範疇界定會議,並於近日舉辦公民共識會議,蒐集民間意見,供政策環評參考。

暫不論廢棄物填海造島對海洋生態的影響,觀諸環保署的說明以及公民共識會議資料中,充滿了偏頗的言論,明明就是尚未能達到零廢棄而需要擴張最終處置場的空間,並把腦筋動到不會說人話的大海,環保署長卻對外說明:「真正可以達到零廢棄的東西,就是國土再造,甚至海岸線再造。」在公民共識會議資料中說:「然而,倘物質無法作為能源或回到原料階段者,為符合資源循環零廢棄最終目標,填補資源循環缺口,將該類物質運用於可達成零廢棄之國土再造及海岸線再造之填海築地工程,連接陸地者稱為造陸,離海岸一定距離者則稱為造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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