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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爐

我們將為焚化政策付出慘痛的代價

今年(2003)4月1日的《天下雜誌》,有篇鄭一青所寫的報導『台灣食物有多毒?』,開宗明義就說「台灣人正透過食物鏈『收成』過去不計一切追求經濟快速成長所帶來的環境代價。」在此,筆者以沉重的心情呼籲:政府若不即時轉變廢棄物處理政策,將來我們也會透過食物鏈收成現在不計一切追求以焚化處理廢棄物所帶來的環境代價。

政府自1986年制定以焚化為主的垃圾處理方針後,推動興建焚化爐不遺餘力,甚至為掩蓋決策的錯誤,而行劫貧濟富,用老百姓的血汗錢來蓋焚化爐,替資本家解決廢棄物的處理問題,而裹著的外衣是「焚化廠若處理垃圾有餘裕時,可代為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事實是,環保署在明知已有多座垃圾焚化廠發生垃圾量不足時,仍不思檢討當初設計的過當焚化容量,鼓勵推動區域處理,而一味以「一縣市一焚化爐」的既定政策,繼續耗費公帑。

SARS與感染性事業廢棄物

SARS疫情的蔓延,讓我們體會到了生命的無常與可貴。然而對疫情的恐懼,卻也造成了一些過度的反應,如和平醫院的感染性事業廢棄物送抵雲林日友醫療廢棄物焚化廠而引起當地居民的抗爭(其實這事件的背後實乃肇因於日友焚化廠平時的惡名昭彰,容後再述)。感染性事業廢棄物並不可怕,只要經過良好的包裝隔離與殺菌處理後,大部分即與一般廢棄物無異。如果因為恐懼而使其無法即時處理,並因而堆積在醫院內部,反而造成更大的風險。

然而此事件更暴露了政策的問題。感染性事業廢棄物之所以需要特別處理,主要是因為具有感染性,其實其垃圾成分基本上並不是相當特殊的。因此只要能夠滅菌的方法,都應加以考慮。目前國外在處理感染性事業廢棄物的方法包括使用蒸汽高溫滅菌或微波高溫滅菌等,而焚化則因其會排放戴奧辛與重金屬而危害環境與人體健康,已逐漸遭到淘汰。然而我國的法令仍要求以焚化為主,致衍生種種問題。

目前我國將感染性事業廢棄物區分為10類,其中僅4類允許使用高溫滅菌方式處理,其餘6類,約佔感染性事業廢棄物總量的70-85%,則一律要求以焚化處理。因此現在大部分醫院為了方便,而將所有感染性事業廢棄物以焚化處理,鮮少採用高溫滅菌者。有些醫院是於院內設置焚化爐自行處理,有些則是幾家醫院共同設置焚化爐聯合處理,有些則是委由代處理業者如日友焚化廠來處理。

無語問蒼天

4月20日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在台大應力館舉辦「全國廢棄物政策高峰會」的總結,邀請環保署長郝龍斌全程參與。雖然郝龍斌中途離席4個多鐘頭,但是仍回到會場參與綜合討論到結束。原來我們寄望郝署長只個真正的「好」署長,能夠解答我們相關的疑惑,可惜最後卻在時間的限制下,又像往常一樣演出似曾相識的實問虛答,讓我們小老百姓依然丈二摸金剛,不知環保署如何消除民眾對我國廢棄物政策的疑慮。

我們的問題很簡單,也牽涉到全國人民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危害,希望環保署長能夠拿出作公關的熱忱,想想如何消除我們的疑慮。

一、 環保署強力推動廢棄物焚化政策,幾近走火入魔;從預算的編制,及相關建設計劃的擬定,已邁向永續經營焚化政策。然而焚化後產生的飛灰和底灰,過去將近十年所累積在掩埋場和環境中數百萬噸的灰渣,環保署是否做過任何調查?過去很多超過溶出測試有害物質標準的底灰和飛灰,不知對我們消費的食物和生活的環境造成多少衝擊?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抽查掩埋場所掩埋的底灰,重金屬的溶出超過有害物質附表三的規定,環保署不知如何處理這類環保單位違法的事件?有要如何清除被棄置在掩埋場的有害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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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執法機關在保護誰

南部,尤其是高雄,是我國的工業重鎮,然而在政治人物只顧其政治勢力、重財團的思維下,生存環境長期受到漠視,而承受著最沉重的工業污染。從在高雄舉行的全國廢棄物政策高峰會南區會議中,參與民眾的稀疏身影上顯現的,不是對問題解決的熱切期盼,而是充滿無奈的心死。行政機關的貪污腐敗與執法不力,已消磨了許多民眾對政府的信心。

比如美濃焚化爐,從招標興建到營運,整個過程充斥著不法情事,主其事的官員更有多位遭到監察院的彈劾、與檢察官的起訴。然而這些官員至今卻仍逍遙法外,甚至愈彈官位愈高。令人更不能接受的,是這個設計營運皆不良,嚴重危害當地民眾健康的焚化爐,雖然其已於2001年5月4日被檢測出57ng/Nm3的戴奧辛排放量,為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的570倍,然而由於中小型焚化爐的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至今年1月1日才生效,而被環保署官員推說無法可管。難道不是列管的毒物,即使已造成環境與人體的傷害,環保署都可不管嗎?而且還可振振有辭地說是依法行事?看到美濃鄉親談及其小孩因焚化爐的廢氣排放而得了氣喘病,健保卡甚至換到Q卡,天下父母心,誰聽了能不心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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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焚化爐興建案體檢環評

在立法院永續會主辦的幾場廢棄物政策高峰會的分區會議中,我們看到幾個已完成招標、但尚未完工興建的焚化爐,爭議焦點總是與環評有關。如新竹縣焚化廠位在林業用地、烏魚子專業養殖區;竹南焚化廠位在溼地保護區;林內焚化廠位在淨水場附近。由於焚化爐所排放的戴奧辛、重金屬,為持久性的毒性物質,即使一點點也會對生態與人體健康有重大影響,因此應該避開這些環境敏感地帶與人口稠密區。然而這幾個廠當初在進行環評時,不是沒有提到這些環境敏感地帶,就是沒有考慮這些毒性物質所造成的影響,不然就是認為其排放「將」符合管制標準,不會對這些地區造成影響。這也難怪會令民眾不服,而質疑環評只是開發行為的橡皮圖章。到底我國的環評出了什麼問題?

當環境生態受到開發行為影響時,其也將影響到附近民眾的健康與事業,因此在環評的過程中,為充分維護民眾的權益,讓民眾充分的參與是非常重要的。然而檢視目前環評法,其將環評程序設計成兩階段,在第一階段環評時,可說沒有民眾參與的空間。所以若該開發行為於第一階段即獲通過,即使民眾有意見,也只有乾瞪眼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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