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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爐

垃圾永續經營與老百姓的負擔

近日媒體報導:台北市環保局計畫將內湖垃圾山總體積約429萬立方公尺的垃圾移除,初期先行分類清除位於行水區的部分,約有250萬立方公尺,粗估需要新台幣36億元左右;若經費許可,環保局不排除分階段移除整座圾垃山。先前,我們指出目前國內的垃圾處理分式,並非解決垃圾問題的有效方法,而是以「商業化」考量的「永續經營」垃圾政策。

過去垃圾處理工作交由各鄉鎮政府自行處置,因此各鄉鎮就因地制宜,用最方便的方式把垃圾變成看不見而已,也就是在各鄉鎮轄區內找片最不受人注目的公有地當作垃圾掩埋場,因此全國各河川沿岸就出現了很多垃圾堆出來的小山丘。由於造成很多衍生的問題,1986年才由行政院制定「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垃圾處理政策,環保署接著規劃興建21座公有焚化爐和15做民營焚化爐,進入所謂的「垃圾處理資源化」時代。不管是掩埋或焚化,對整個社會來講都不是理想的方法,都是管末思維的產物,把社會所產生的垃圾以最方便和快速的方法,讓垃圾消滅掉。然而如此處理並未能解決垃圾所產生的問題,掩埋會滲漏,污染河川和地下水,焚化會有空氣污染和灰渣處理的問題;如果我們處理一種公害,會產生二次公害的話,充其量這種方式只不過是臨時的或過渡的。

環境與健康: 

談焚化爐的鄰避情結

環保署長郝龍斌於近日接受公共工程月刊的專訪時,指出焚化爐的興建通常會因燃燒產生的戴奧辛,而成為廠址附近居民的反對目標。面對此鄰避心理,郝署長表示:「國內焚化爐的戴奧辛排放標準為0.1奈克….如此的排放量對附近居民完全沒有影響。」「面對鄰避性的抗爭….採取充分溝通的模式,提出科學實際的證明使民眾相信,同時日夜不停地監督排放值,只要超過標準,馬上運用公權力將焚化爐停工…。」可是,郝署長忽略了以下幾點事實。

0.1奈克/標準立方米的戴奧辛排放標準只是環保署設定的一個理論值,環保署並無法確保日常操作的焚化爐排放之戴奧辛,時時刻刻都在此標準以下。由於戴奧辛的檢測是非常昂貴且耗時,且目前尚無戴奧辛的線上即時分析監控系統,因此環保署目前只要求一年抽驗一次焚化爐煙道氣中的戴奧辛含量;如此的檢驗頻率,如何能「日夜不停地嚴密監測排放值?」況且,焚化爐在起爐、停爐與操作異常時,必須將煙道氣旁通污染防治設備,據估計這樣所排放的毒性物質,約等於操作500小時經由空污防治系統所排放的量。因此,不能說戴奧辛排放標準設定在0.1奈克/標準立方米,就說其排放量對附近居民完全沒有影響,這是不合經驗法則與邏輯推理的。

環境與健康: 
社會: 

要求環保署加強監管有害廢棄物的流向

索羅門群島新任總理於今年5月3日訪問我國,5月8日回國後, 國際綠色和平組織得到有關台灣要運送廢棄物到索羅門群島去的機密消息。該筆交易由我國的原始林企業公司(環保署資料, Primeval Forest Enterprise Company)和當地的豪魯開發投資公司 (音譯,Hauru Development Investment)進行。原始林公司以每次3,500萬美元輸出10,000噸廢棄物到該國,總量為300萬噸。這些廢棄物計畫運到該國的馬其拉島(Makira Island)。

5月9日索羅門群島的貿易部長胡紐扈(Edward Hunuehu)證實說該國內閣有條件通過該筆交易,重發許可。而5月10日索羅門政府聲明從台灣進口有害廢棄物交易仍然有效,該交易的預付款高達2億美元。而該國檢疫官員很肯定地說,這些廢棄物含有高濃度的鉛、汞和砷。

雖然我國外交部鄭重聲明未有此事,且環保署亦聲明於2月份時就已拒絕核發輸出許可。然而國外的報導卻言之鑿鑿,不僅有索羅門群島官員訪談的詳細內容;此事不該是空穴來風,更何況該國總理才剛到我國訪問。我們要求環保署能追蹤調查,公開所有有關廢棄物運輸與貯存的資訊,以釐清該項在國際間不利我國的傳聞:

環境與健康: 
社會: 

環保署永續經營垃圾焚化政策

猶記得高雄市焚化廠低價搶垃圾的時候,環保署宣稱目前焚化爐不夠垃圾燒,是市場的因素,焚化政策沒有錯;換言之,環保署還是會繼續執行「既定政策」,到2003年時完成計畫中36座焚化爐的興建,到時我國將成為全世界垃圾焚化率(90%)最高的國家。1993年環保署預估到2000年時垃圾量每日高達33,767噸,以每年成長5%來計算;因此需要興建總處理量30,400噸的36座焚化廠來處理。不幸,2000年時的垃圾量每日21,532噸,與環保署的估計量差距幾達10,000噸,而2001年更降到19,886噸;所以才發生處理容量只有21,000噸的19座完工運轉之焚化爐搶垃圾的窘境,有8座焚化廠垃圾焚化量不足65%。過去兩、三年來,我們一直要求環保署應該重新檢討興建垃圾焚化爐的計畫,不應該蒙著頭、頂著「既定政策」,在國家財政已經捉襟見肘的時候,還把納稅人的血汗錢浪費在錯誤的計畫上。

環境與健康: 
社會: 

應全面檢討以焚化為主的垃圾處理政策


環保署於近日宣布,將於明年上網公佈焚化爐即時監測資料,包括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粉塵、不透光率、一氧化碳等廢氣排放情況,以期化解民眾對焚化爐之「誤解」,並希望先前規劃之36座焚化爐未來能全數完工運轉,「解決」台灣的垃圾問題。對於環保署時常轉移大眾目光,誤導事實真相,以為其不當政策辯護,而不朝徹底解決問題,保護民眾與環境健康著手,本末倒置,實令人感到痛心。

民國75年,行政院科技會議將垃圾焚化處理列為中長程垃圾處理方法,因此訂下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之垃圾處理政策,環保署遂於民國79年研訂「台灣地區垃圾資源回收廠興建計畫」,計畫興建公有民營或公有公營垃圾焚化爐21座;民國83年訂定「小型一般廢棄物焚化爐興建計畫」,計畫興建10座公有公營小型焚化爐,以處理離島地區、水源特定區等地區之垃圾;民國85年訂定「鼓勵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核定設立15座大型焚化廠;86年訂定「過渡時期緊急垃圾處理計畫」,計畫核准15座總處理量350公噸之民有民營小型焚化爐。預計全數完工後,垃圾焚化處理率可達90%以上,成為全球最高的國家。而目前日本是全世界垃圾焚化率最高的國家,也是全球焚化爐戴奧辛污染最嚴重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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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A 2001 台灣 廢棄物管理國際研討會--零垃圾政策:永續社會新思維

WNA 2001 台灣 廢棄物管理國際研討會

零垃圾政策:永續社會新思維
Zero Waste : New Thinking for a Sustainable Society
--Warren Snow(紐西蘭零廢棄物信託基金會)

過去一百五十年,人們在自然資源使用不盡、可被浪費的前題之下,已經製造出一個龐大的產業體系。我們所製造的一切物品遲早都將埋進土?或是進入焚化爐?面。人類產業系統所產生的廢棄物及物質正湧進我們的社區,其變成廢物速度是史前未有的。但是我們現在終於了解自然資源是有限的,而且大自然已經無法再吸收任何我們所製造的垃圾了。

同是污染製造者的現行人類產業體系已經想了兩個方法,來解決這些廢棄物的問題,第一個方法是填土,第二個方法是焚燒。填土只是在土地上挖一個大洞,一個較為好聽的名字是「有毒廢棄物掩埋場」。新的研究指出掩埋法在廢棄物入土後,必須花上將近一千年的時間來維護,然而許多掩埋場維護設備的合約上卻註明只能使用短短的三十年。這些廢棄物公司在三十年後就掉頭離去,郤留給我們後代子孫來面對傷害土地的重金屬、毒物、毒氣以及土地的損失。第二個方法是燃燒廢棄物,造成有毒殘餘物不斷地排放到大氣中及滲進土壤?,使得有用資源、工作及能源的流失。我們正成為我們「舊思維」下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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