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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正義

鬆弛的層層關卡


國家可以把國有土地(也就是全民的)或原住民傳統領域BOT給私人財團謀利嗎?如果要的話,至少要得到全民或原住民的同意。但是這種未經全體人民同意就由人民僕人私下把土地長期租借給財團(而且還是中資)謀利的案子,正發生在山明水秀的日月潭。「山也BOT、海也BOT」,正越來越惡劣地在發生。

8月30日,由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BOT給仲成大飯店的「日月潭向山觀光旅館BOT案」 ,經環評大會「無記名表決」有條件通過。儘管邵族人與許多聲援團體反對,認為旅館位在邵族傳統領域,且未取得邵族人同意,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以下簡稱原基法),不應通過環評。何況環評說明書謊稱已取得邵族人同意,在邵族人站出來表示反對下,明顯為不實之書件。但環保署不僅不退回,更以有條件方式避開原民法爭議之戰場,給予說謊者無限生機。該條件略以:開發單位應在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取得原民會就本案已符合原基法規定所出具之公函後,始得動工。

環境與健康: 
山林水土: 

人民,為廢核而走


2013年3月11日是福島核災兩周年,台灣在3月9日舉行廢核大遊行活動,同時在全國各地超過22萬民眾走上街頭,很多人還是第一次為廢核而走!

在資訊傳播快速的現在,很多人看到日本活生生的例子,開始想一想台灣的處境,關心核能不安全的議題;甚至核能災變時,我們的身家財產可能化為烏有,子子孫孫可能都要遠離家園,實在不忍。

政府政策想要蓋核電廠,也希望核四廠能運轉,所以提出來的文宣和論調,都是告訴大家核電廠不會發生意外。但是人民已經不相信核電廠是安全的,尤其離核電廠很近的縣市,危機感更高。台灣能源長期掌握在政府手中,尤其是國營企業,也是為政策操盤,彼此是非常麻吉的。以致監督核能電廠的原子能委員會,也不能發揮功能,好像是護航角色,以致人民無法信賴。

政府資訊不公開透明,核四廠興建經費不斷追加,迄今已經是三千億元了,還不知要再追加多少人民的錢? 有人認為應該要認賠殺出,直接廢掉核四廠,以免一座不安全的核電廠,讓大家提心吊膽。

氣候與能源: 
社會: 

讓體制內管道成為社會改革的助力

作者:戴秀雄(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系助理教授 )

台東杉原美麗灣的環評撤銷案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成為台灣環保運動史上另一個重要的進程。但是,回思過去幾年來眾多的爭議事件中,無論是源自土地徵收、都市更新或是勞工保護,姑且不論訴訟的成敗機率,真正將對國家機器提出行政爭訟的方式作為抗爭手段,甚至是做為社會運動的伴隨抗爭途徑,除了著名的中科三期、永揚及美麗灣案,仍然相當罕見。嚴格說來,這種現象在一個號稱民主法治的社會,毋寧是怪異的。

無可諱言地,任何訴訟都是一種體制內的抗爭或尋求救濟的手段;如果一個問題可以透過體制內手段得到可被接受的解決,那麼體制外的抗爭手段(尤其是走上街頭的群眾運動)原則上可以儘量省卻;換句話講,體制外社會運動最重要的功能其實是在於提出制度建立或修正的要求,並且透過其形成的壓力迫使立法或是行政部門配合;然而透過對國家機器的行政爭訟卻是對現有體制最正面、嚴酷的挑戰,它不止可以用以針對國家機器執行法定義務時的瑕疵,更可以針對設計不良的法制;尤其訴訟途徑最後導向釋憲,更是可能直接對現行體制達到決定性改變的手段。

由環境觀點看公共設施建設之公益性的虛懸

作者:金心/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在政府的施政中,公共建設是很重要的一環,花用國家很大的預算。其中如交通建設,一年預算可達數千億元。如何做好公共建設,應是生活品質、環境保護很重要 的課題,也涉及到人民的健康、安全、節能減碳及省錢。試舉一些淺顯的例子來思考、討論。

比如道路工程的興建:像台北、桃園的五股到楊梅段之五楊高速公路高架工程,是否真有必要興建?這段道路所要疏導的交通流量,已有北二 高、濱海快速道,以及橫向的國八號高速道、興建中的捷運機場線、南北便捷的高鐵等。若不興建,我們可省下數百億的工程經費、減少大量的碳排放。

又如台北市政府誇誇自擂的「路平專案」,也花了不少錢,但有效嗎?因為道路鋪面的高程,經一次一次的加鋪瀝青層,路面加厚升高。若路面 無法控制在一定的高度水平,那麼今天把人/手孔蓋升高扯平,有甚麼用呢(再鋪一層瀝青層,路面又不平了)?當然有時也會刨掉舊路面,但大多沒有這樣做。在 工程施工方面,道路鋪面要保持向兩側有適當的傾斜面、以利排水。但常見道路並不符此施工、設計規範的。於是,一下大雨,路面就積水數吋,路過的行人鞋子全 濕了。

地球人,2012來了,新年快樂!!

作者:徐銘謙/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電影中的2012年終於在現實生活中一分一秒地到來,5,100年的馬雅曆法即將在今年冬至後重新輪迴,這是一個結束與開始的轉戾點。可以確定的是, 2012不是電影裡面宿命論的災難,身為地球人的一份子,我們每個人的行動與選擇都在決定,讓什麼事務結束以及開始什麼樣的新生活方式。

現實世界裡,2012年也是變動與抉擇的一年。在政治方面,除了年初完成的台灣總統大選,包括美國、俄羅斯、日本乃至對岸中國的領導人 換屆,就有至少七個國家進行總統大選;而不論最後由誰執政,所有國家都共同面對地球環境惡化的議題。

2012年也是國際環境的重要年份。四十年前(1972年),各國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了第一次的「人類環境會議」,這次會議首度提出 「我們只有一個地球」以及「永續發展」的概念,亦即在不影響後代福祉的原則下滿足當代之需求;二十年前(1992年),世界各國又齊聚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地球高峰會」,發表「里約宣言」並形成「21世紀議程」的行動方案;十年前(2002年),南非約翰尼斯堡的會議將永續發展注入了關注族群、性別以及全球化、貧富 差距等議題。2012年正是劃時代的里約峰會二十年,為了延續里約宣言的精神,各國將要籌備「Rio+20」的新國際會議。

已成立的「永續發展──影響人類後代子孫」的議題

依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發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1987年),將「永續發展」定義為,「能滿足當代需求,同 時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其本身需求的發展」,自此推動永續發展在世界各國掀起浪潮。「永續發展」的積極意義上,應包含公平性(Fairness)、永續性 (Sustainability)、及共同性(Commonality)三個原則;就社會層面而言,主張公平分配,以滿足當代及不損及後代子孫全體人民的 基本需求;就經濟層面而言,主張建立在保護地球自然系統基礎上的可持續經濟成長;就自然生態層面而言,主張人類與自然和諧相處。

暫不談經濟可持續性、生態和諧,對於「不損及後代子孫」一事,有幾項已發生的事情,已成立的議題如下

一、氣候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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