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怠速是開創性的環保措施?還是環保秀?
五月中旬有一則有趣的環保新聞,源起是台南市正在執行的汽機車反怠速政策;該規定要求車輛停車等候時,未關閉引擎的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否則將受罰。這則新聞則報導取締到「車震」怠速超過三分鐘的情事。
根據報載,這次取締發生在凌晨4時。有輛汽車未熄火將車停放在台南安平5期重劃區的廣場旁,怠速引擎聲引起早起運動民眾的注意,向環保局電話檢舉,稽查員迅速前往現場。當稽查員趨近該小汽車時,察覺到車內有人窩在駕駛座旁的前座「晃動」,渾然不知有人靠近。稽查員並未驚動車內的人,靜悄悄地依照作業標準來執行稽查,將採樣器放在車體後方排氣管前,並閃到一旁進行錄影蒐證。
稽查人員足足錄下3分30秒怠速狀況,等到「車震」狀況停止之後,確定車體不再連續晃動,才上前拍打車體,叫喚車主出來。當時車內男女一陣錯愕,連忙整理衣裝,男子步出車外時,還散發著酒氣,稽查員表明身分,說明是執行反怠速稽查取締任務。這名男子得知是環保稽查員執行公務,鬆了一口氣,因為當車子被拍打時,他擔心遇到抽戀愛稅的歹徒。該男子向稽查員表示,家住台南縣,不知道有這條規定,但稽查員還是鐵面無私地開出1000元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