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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

【新官僚舊思維】民眾的無理 VS. 環保署的合法

舊政府時代,每當民眾抗爭時,都會被約化為「無理」、「暴民」;因此目前在位的新官僚中,也有人當年擠身在「無理的暴民」中,對環境或政治的議題來做自力救濟。環保署長林俊義在九月一日針對上任三個月來的環保施政發表感想時說:他十分灰心,並不是環保工作的困難,而是對社會上各種無理環保抗爭,讓合法處理的環保施政,每每遭遇圍廠、抗爭,……。我們想要請教林署長,當公權力無法保護民眾有安全的生活環境時,民眾採取的自力救濟行為屬於「無理」?或是民眾要「合法」的等待死期的到來?

環境與健康: 
社會: 

【新官僚舊思維】醫療廢棄物危機的省思

廢棄物處理的問題接二連三的浮出檯面,繼旗山溪有毒廢液污染後,有芳苑烏溪紅水污染、桃園許厝港海邊魚群暴斃、竹南中港溪出海口大量魚群暴斃、新豐汞污泥、醫療廢棄物無處去、…雖然嚴刑峻法侍候違法的業者,但是更多的非法業者卻在環保單位的治外法權下猖狂肆虐,看不到環保單位和事業主管單位拿出有效可行、或長治久安的辦法來整頓;在所有廢棄物的管理上,我們看不到新官僚有任何的新思維。

就拿最近鬧得滿城風雨的醫療廢棄物來講,這個問題並非新問題。在舊政府時期,視焚化方式為消滅廢棄物的不二法門,不曾思考其他更有效和具生態效益的管理方案。環保署長林俊義說:…..在國內由於過去法令過於嚴苛,將其列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但在國外是將其納為介於有害與一般廢棄物之間的廢棄物,只要經過高溫滅菌處理後,即當成一般廢棄物,可以進入焚化爐或掩埋場,………。我們的困境在於政策制定者未能具有高瞻遠囑的思維,而又不肯廣納民眾的意見,還是停留在「你是民、我是主」那種封建民主的心態。我們不知道林署長所謂的「國外」是指那裡,我們所看到的歐美國家對醫療廢棄物的管理有很好的規畫和處理。

環境與健康: 
社會: 

土壤、垃圾、堆肥的三角關係-讓焚化爐早日關門吧!

◎垃圾場的秘密

1970年代前期,研究「垃圾考古」的學者們,從美國亞歷桑納州鳳凰城的撒拉度河垃圾掩埋場,採了四份1950年代的垃圾樣本,結果發現:畫畫著色的本子仍然清晰可辨,洋蔥皮還是洋蔥皮,葫蘿蔔頭也仍舊是葫蘿蔔頭。

1988年6月,有訪客在伊利諾州的北馬拉德垃圾掩埋場,看見被垃圾考古人員挖出來再加以分類的一整排垃圾籃子中,有一堆一堆的舊報紙,以及一塊十五年前的牛排。這塊牛排的骨頭、脂肪和瘦肉部份都保存得好好的,但它可是沒有經過防腐處理的。

上述兩個出自<垃圾之歌>書中的案例,所傳遞出來的訊息是:在垃圾場中的生物分解速率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快。以我們台灣來說,也有環保團體到台北市的福德坑垃圾掩埋場採樣觀察,發現掩埋經年的紙張亦尚未腐化。

◎我們到底產生了多少垃圾﹖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1999年10月12日的國情統計通報,1998年廢棄物的總量為5,739萬公噸,其中:
【事業廢棄物】佔49.47%(2,839萬公噸,1.57公斤/每人每天)
【營建剩餘土石方】佔34.9%(2000萬公噸)
【一般廢棄物】佔15.63%(900萬公噸,1.14公斤/每人每天)
上面所列900萬公噸的一般廢棄物,經壓縮後可堆出12座像新光站前大廈那般高大的垃圾塔。

經濟: 

「台北市家庭廚餘堆肥化推廣計畫」羅生門

猶記得去年(1999年)12月23日台北市環保局公告「台北市家庭廚餘堆肥推廣計畫」招標公告時,我們都慶幸有台北市的馬團隊

我們全力支持台北市的隨袋徵收和廚餘回收;但是我們更期望的是台北市政府要拿出誠意和迫力,自開始時就做對的事情,而不是應付了事。就拿廚餘回收的示範作業來看,今年5月8日聯合報第19版報導「主婦聯盟接受市政府環保局委託要在內湖區西湖及西安里回收家戶廚餘,利用山豬窟垃圾掩埋場的場地製作堆肥。」及實施當天(今年6月5日)的中國時報報導「在試辦期間,這些廚餘將由環保局製作成堆肥,部份則作為環保局可分解垃圾袋試驗的促進腐爛材料。」;從這些媒體的報導,我們正慶幸台北市終於有了符合生態循環的垃圾管理方法。過了一個月,我們發現回收的廚餘送到山豬窟掩埋場後,並未作成堆肥,而是以最方便的方法和垃圾一起掩埋,而裝廚餘的塑膠袋並不是可分解的垃圾袋。為此我們請教台北市環保局,其答覆如下:『….故本局先行於八十八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於內湖區西安、西湖兩里進行家庭廚餘回收試辦計畫,主要係以試驗家庭廚餘之分類、貯存、收集及清運系統為主,在堆肥場未設置完成前之過渡階段先行傾倒在山豬窟掩埋場專區以為因應,並同時進行可分解塑膠袋之分解速率試驗,』

垃圾何去何從?

目前國內政府單位對垃圾的問題,仍然沿用長久以來的「處理」觀念,在大量的垃圾產生後,想盡辦法把這些垃圾「處理」掉;其辦法不外乎自古以來的掩埋,及十九世紀的焚化技術。這種末端處理的方式,隨著垃圾量逐年增加,而處理設施也理所當然地相應擴增;因此不僅垃圾量隨著經濟成長、消費提高而漫無限制的增加,而政府單位也為因應與日劇增的垃圾量,而疲於擴建處理設施。更不幸的是,台灣地狹人稠,所謂適當的掩埋場所和焚化爐的建廠地點,已無處可尋;常常為了掩埋場和焚化爐的場址,而引發民眾的示威抗議,演變成流血衝突。

以台北市為例,其實市府有關單位每日面對迎面而來的三千多噸的垃圾,以其「處理」的思考模式,費盡心思去消滅這三千多噸的垃圾大軍,必然是「整軍經武」。如此處理設施隨著垃圾量水漲船高的現象,將造成政府單位永無寧日的惡夢,更不會去考慮消滅這些垃圾妖魔後,是否會產生其它的二次公害了。

環境與健康: 

環保單位的責任-旗山溪污染事件有感

旗山溪水源污染事件,從今年(89年)7月12日起連續3天遭人三次傾有害廢棄物,污染大高雄地區的飲用水水源,影響六十萬戶的民生用水。這次並非有史以來第一次發生此類污染水源的非法棄置有害廢棄物的案件,由於其傾倒的數量龐大,影響範圍廣大;再者由於民眾發揮了監督通報的效力,使環保單位循線立刻逮到元兇,而成為全國媒體的頭條;同時也好像是新政府的效率奇佳的象徵。相信全民對新政府這種明快的處事風格,會給予應有的掌聲和喝彩。

但是,我們也不得不指出,長期以來環保相關單位對事業廢棄物的流竄,幾忽形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很多的作為都只是玩文字遊戲,應付了事。以這次的元兇昇利公司為例,該公司於去年 (88年) 4月份時,就被環保署列管。我們來看看環保署網站上的公告:

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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